五,改革的方案不同
明治维新不但有“大政奉还”的高明策略,而且有具体可行简明扼要的方案,这就是坂本龙马提出的“船中八策”,其内容如下:
1, 将天下的政权奉还给朝廷,一切政令应该由朝廷来发布。
2, 朝廷要设立上下议政局,设置议员,讨论决定朝政,决定朝政的根据必须是公义。
3, 召集全国有才能的公卿、诸侯、及平民百姓中的人才,聘用他们为顾问,并赐给相应的官爵,将原来朝中有爵无能的官员辞退。
4, 外交必须经过广泛的公议之后,才能缔结新的条约。
5, 参照原来的旧法,建立一套新法大典。
6, 必须大力扩展海军。
7, 必须建立属于天皇和日本的全新陆军。
8, 根据法律,平等地与海外各国进行金银货物贸易。
从《船中八策》到1868年明治天皇颁布的《 五条誓文 》,主要内容基本相同,而且几十年始终如一。戊戌变法完全没有一个主要明确的改革方案,在短短的103天内颁布了180余道新政上谕,不但毫无轻重缓急之分,也让地方官无所适从,疲于奔命。
具体可行的改革方案的贯彻实施和坚持是保证改革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