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这样一个ABC的设定就是为他喜欢上于小强作合理性地解释。在西方国家,真爱至上,未婚男孩找比自己大很多,离婚有孩子,甚至未婚有孩子的女人多得是,父母可能会不满意,但基本不会干涉。结婚以后不往来就行了。
弗兰克爱上于小强合情合理,他这样的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然而如果他遇上的是二年前的于小强或许对她仅仅是同情,不会产生爱情。然而,他遇到的偏偏是两年后,自力,自信,宽容,善良又有能力的于小强。而他接触的也仅仅是工作当中的于小强,一个光鲜完美的于小强,是可爱的。
然而,弗兰克这样的人又适合过日子吗?适合过日子,他早结婚了吧?正因为他对爱情始终没有尘埃落定才会选择于小强,但弗兰克这种人一旦要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就会变成另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