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
“钟大,我快到你学校了。”
张艺兴收了线,边握着方向盘边用右手揉了揉额头。伯父昨天打电话来说,他们明天大概十点就到机场。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却犯了愁,他不知道该不该告诉钟大,或者该怎么告诉他,真是奇怪,伯父突然跑到A市来干吗。
刚把车停到明嘉学院门口,艺兴就看到慵懒地靠在门前雕塑上的金钟大。他正戴着耳机听歌,白色的帆布包斜斜地挎在肩上,头发随意地散在耳边,白色T恤蓝色牛仔短裤,一双洗得发白的帆布鞋。张艺兴倚在车子前半眯着眼睛看他,阳光照在他身上,好像他整个人都发光一样,随意夹着的刘海儿时不时地掉下来遮住眼,他就立刻再挽上去,丝毫也没有不耐烦。他笑了笑,这货还是和原来一样。
按了按喇叭,金钟大便抬起头跑过来。
“我早就看到你了。”钟大冲他神秘一笑。
怎么会感觉不到,有那么个人,就算距离再远,一直这样注视着你,眼神灼热,就算看不到,脸颊也会滚热的吧。
金钟大当然没告诉梓枫,他倚在法拉利上眯着眼看他的时候,他身边经过的女生无一例外,齐刷刷地盯着他,看得不亦乐乎。又帅又多金啊,钟大听到她们说。
“笑什么?”艺兴边开车边问。
“不告诉你。”
艺兴笑了笑,揉了揉他的头发。
“去吃什么?”他问。
“当然是吃好吃的。”
金钟大说完,就觉得自己眼前有一大盘一大盘的红烧肉、糖醋里脊、虾饺、糖醋排骨围着她乱转。
梓枫看着他满足的样子,宠溺地笑了笑。
“哇,哇,哇——”金钟大围着桌子转了五圈以后,不确信地揉了揉眼睛,他数了数,七八盘各色各样冒着各种香气的肉,像是正冲他挥手,他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到梓枫还站着,有点不好意思,又不知道说什么,下意识地伸出大拇指,说了句,“艺兴你可真厚道。”
艺兴忍了忍,没忍住,趴在桌子上哈哈大笑起来。
他还真没有见到过金钟大这么爱吃肉的男生。当初在家里的时候,伯父担心钟大这么吃会吃坏了,叮嘱保姆每天只能给他吃一次肉,而且量不能太大,那时候把他馋得,会偷偷地跑到厨房,问保姆要吃的。保姆姓夏,在金家做了十几年保姆,是看着金钟大长大的,对钟大疼得不得了,每次他可怜巴巴地跑到厨房,夏姨就会瞅瞅外面,然后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鸡腿或者鸡翅什么的给他吃。有一次,他带钟大经过一个烧烤店,金钟大看得眼睛都直了,他实在受不了,带着他进去了。那次把他震惊得,他一个人吃了整整二十串烤串,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地央求他下次还要带他来,他哭笑不得地点了点头。钟大在家里很乖很听话,伯父说她该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从来没有顶过嘴,还总是逗着他们开心,是家里的开心果。伯父也宠他,出差总给他带礼物,给他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他实在是搞不懂,到底是因为什么,会让他们父女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你说呢?”
“啊?”他回过神来。
“都不听我说话,”钟大撇了撇嘴,“我说我有个朋友过生日,你说我送他什么礼物?”
“男的女的?”
“男的,要不送个杯子吧,实用点。”其实他想说的是便宜……
“不行,”他立刻摇了摇头,“送杯子是一辈子的意思。”
金钟大想了想也是:“那送手表吧。”大不了花艺兴的钱。
“不行,送表是表白。”
有道理,金钟大点点头。
“那要不送条领带吧。”
艺兴没有说话,迅速地掏出手机,一分钟后,他抬起头。
“不行,送领带表示你把他套牢了,让他永远在你身边。”
金钟大终于知道他是在上网找度娘帮忙,他咬着牙问:“你倒是说说该送点什么?!”
“送点钱好了。”
他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别说,味道真不赖。
“对了,”他看着明显被他气得不轻的杨沫沫,“我帮你把超市的工作辞了。”
金钟大努力压下心里杀人的冲动。
“好啊,只要你的卡够我刷。”他咬牙切齿地说。
梓枫无所谓地耸耸肩。
“钟大,”艺兴停住笑,“伯父他们明天早上十点到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