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面的解释,就是一种自我矛盾。
存在,是对事物变化的某一段或者全部的修饰词。
而事物是如何存在呢?
埃及法老用金字塔表示他们所了解的存在,一个悲伤的人用染了色的头发表示他/她的的某种事物的存在,苏俄马克思主义用暴力革命和欺骗来说明它的存在或害怕存在,美帝用社会素质和科技说明它们国家强大的存在本质,一切,都为了向人或事物表示人们易于理解的信息。
存在的对象,是有限的和无限的。
犹太祖宗用圣父,圣子,圣灵表达了万物三大核心。
黑格尔哲学,用存在和发展,表示事物变化的过程。
西方的人,用“爱”,表达了事物的新生与本性。
这一切,在不同的人,不同的社会组织的共识或自闭的思想中,都是对事物变化的一种探索的解析,这就是事物的共性,规则,形态,以及万物在这种秩序规则下综合的变化过程中的一个段的解释,给它以价值与意义。
可以看的出,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性可以理解事物运行而创造的概念。
存在是一种信息概念,一种人类理解的概念,并在人与自然的相生相克关系中,指定空间位置的一种共性修饰词。
比如,存在,它可以是一种事物的属性,可以是一种事物的规则,可以是一种事物的形态,可以是一种思维下的变量[可以是任何事物],存在,还可以是事物的变化[人性表达的]过程(极变,质变),它可以是一种方向,一种维度,可以是一种界限,可是是一种空间,可以是我们探索的一切事物的修饰词。但这一切,要变的有意义,就需要你指定或者发现它在空间的定位,在其它二万物核心或者三核心综合定位,你可以定位它在某人的唯物论中,你也可以定位它在某人的唯心论中,你同样可以定位它在我们所不知道的故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