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是一米阳光照射下的书架上,在巨大的落地窗边。这本书煜煜生辉。一见书名其实就已然勾起了我阅读的欲望。这本书的题目是【与狼共舞】。我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匹孤傲的狼。这个社会。每一个人都是独特而又孤独的。说实在的。是冷漠。网上的虚幻交际,给予了我们一种交往的乐趣。一旦放下手机,便会发现自己独然一身。走在大街上,摩肩接踵的人群更会给予我们一种落单的幽寂感。就像一匹狼。展示给外人的是自己那一身华丽而又月光般柔滑的毛皮,孤傲,目空一切,却不显露出独自舔舐伤口的伤感。狼,是动物界一种群居而且狡黠的动物。在文学创作里,却经常是孤狼。因为作者们需要那一种英雄暮年的那一种悲烈感。一轮明月艳挂在半空,在此时此刻月光像海水般填满了整片草原,独独突起一座峭崖,一匹萧瑟的狼在月下独自引颈长嚎。悲矣。而我幻想中的狼是有一种沧桑的眼神,华美的银色外表。像个王者。但这终究是虚假的不是么?真实的是那一道心伤需要用时间来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