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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最高决策中心——政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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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制度,以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议政场所即为门下省的政事堂。故时人一般皆以三省长官为真宰相,而真宰相参加政事堂商讨军国大政,乃有当然资格(注:见《新唐书·百官志》,同书《宰相表》上。)。但唐代宰相,一如隋代,自始就不限于三省长官。隋代柳述以兵部尚书参掌机事,裴矩、裴蕴以黄门侍郎知政事,已开他官兼任宰相之风(注:《册府元龟》卷三○八《宰辅总序》云,“(隋)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另参见《通典》卷二一《职官典》三,《历代职官表》卷三。)。到了唐代,此风更盛,《新唐书·百官志》云:“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注:见《新唐书·百官志》,同书《宰相表》上。


IP属地:广东1楼2014-08-24 20:17回复
    宰相于门下省政事堂议政,在唐高祖武德年间已成为制度,但由政事堂议政发展为唐代中央最高权力机构,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却经过了一百年左右的漫长岁月。《旧唐书·职官志》载:“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高宗)永淳二年(公元683年)七月,中书令裴炎以中书执政事笔,遂移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其政事印改为‘中书门下之印’也。”(注:《旧唐书·职官二》注。)
    贞观年间,由于中书出令与门下封驳之间发生流弊,不是知非不纠,就是互相责难,影响了政府效能。唐太宗看到了这种情况,曾对黄门侍郎王珪说:“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行驳正。人心所见,互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注:见《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资治通鉴》卷一九二《唐纪·贞观元年》。)鉴于隋亡的教训,唐太宗整顿了中央政府的组织机构,凡“留文武总六百四十三员”(注:见《资治通鉴》卷一九二《唐纪·贞观元年》。)。为了防止政府机构随意扩大和官员冗滥,唐太宗还用法律制度加以保证。同时,他又提高政事堂地位,改变国家总枢机构中政务活动的某些程序。贞观以前,诏敕虽多由中书出令,但承受者多,拟进者少,故宰相议政,多不在诏旨拟定以前,而是在诏旨拟定之后。诏敕之下,事先议论少,事后检查多,所以政事堂之初设于门下,其原因之一也在于此。


    IP属地:广东2楼2014-08-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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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武后光宅元年至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684-723年),为中书省政事堂时期。这个时期,政事堂始正式成为宰相议决军国大政的最高国务会议。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裴炎执政事笔,迁政事堂于中书省。李华《中书政事堂记》云:“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事宰相笔,乃迁政事堂于中书省。”(注:《全唐文》卷三一六,清光绪辛丑年广雅书局刊本第**册。)《唐会要》卷五一《中书令》条亦云;“永淳三年(即光宅元年)七月,中书令裴炎,以中书执政事笔,其政事堂合在中书,遂移在中书省。”(注:《资治通鉴》卷二○六《唐纪·高宗弘道元年(公元683年)》载:十二月,丁巳,高宗崩。甲子,中宗即位。甲戌,以裴炎为中书令。“故事,宰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为司空,房玄龄为仆射,魏征为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及裴炎迁中书令,始迁政事堂于中书省。
      政事堂迁至中书省后,在制度上明显的变化,是宰相于政事堂议决政务时,有轮流“秉笔”或“执笔”之制。《新唐书》卷一一七《裴炎传》云:“旧,宰相议事门下省,号政事堂,长孙无忌以司空,房玄龄以仆射,魏征以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至炎,以中书令执政事笔,故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同书卷一二三《韦巨源传》亦云:“神龙初,(巨源)以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时要官缺,执政以次用其亲,巨源秉笔,当除十人,杨再思得其一,试问余授,皆诸宰相近属。”可见这个时期秉笔宰相之常务,乃有三项:(一)诸宰相议政时,主持会议;(二)会议之后,总其纪录;(三)秉笔之日,坐政事堂办公。


      IP属地:广东3楼2014-08-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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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参加政事堂会议人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者,唐初为三省长官;高宗以后,为中书门下长官,或带“同三品”、“平章事”、“参知政事”等衔官员。中书舍人和堂后五房长官因工作关系,经执笔宰相同意,亦可参加会议。
        政事堂会议与朝议不同。政事堂是宰相议决军国大政的权力机关,必须宰相才能参加。朝议为皇帝临朝时与诸大臣之议论,因此,文武百官品高品低者皆可与议。朝议所议之事,据记载多为军务大事,盖以军务关系国家至大,必须皇帝临朝议决。《旧唐书·严绶传》云:“(元和)九年,吴元济叛,朝议加兵,以绶有弘恕之称,可委以戎柄,乃授山南东道节度使,寻加淮西招抚使。”(注:见《旧唐书·严绶传》。)是朝议军务之一例。
        政事堂会议与廷议亦不相同。朝议由天子临朝议决,廷议由宰相主持,上自文武大臣、六部尚书、九卿诸监,下至侍郎、御史等皆可参加廷议。《旧唐书·刘文静传》云:“文静自以才能干用在裴寂之右,又屡有军功,而位居其下,意甚不平。每廷议多相违戾,寂有所是,文静必非之,由是与寂有隙。”(注:《旧唐书·刘文静传》。)又据《新唐书·姜晦传》云:“(晦)为吏部侍郎,主选。……处事精明,私相属诿,罪辄得,皆以为神。始,晦革旧示简,廷议恐必败,既而赃赇路塞,而流品有叙,众乃伏。”(注:见《新唐书·姜晦传》。)《旧唐书·王唆传》载:“时朔方军元帅魏元忠讨贼失利,归罪于副将韩思忠,奏请诛之。晙以思忠既是偏裨,制不由己,又有勇智可惜,不可独杀非辜,乃廷议争之。”王晙当时为殿中侍御史。《旧唐书·杜佑传》亦载有“公卿廷议”之事。可见参加廷议者,不仅宰相,宰相以外的官员亦可参加,这和参加政事堂会议只限于宰相者,全然不同也。


        IP属地:广东6楼2014-08-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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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有唐一代二八九年,连武则天在内,凡二十一君。在这二十一个皇帝中,中宗、睿宗、顺宗、穆宗、敬宗、哀帝。在位不过五年。高祖虽是创业开国君主,才德不过中主。而高宗、肃宗、代宗、懿宗、僖宗、德宗均为平庸之主。文、武、宣、昭诸帝可算中主偏上。称得上“明君圣主”者,唯太宗一人;玄宗、宪宗次之,已是半明半昏之主矣!二十一君状况如此,而唐代近三百年历史,社会经济竟有巨大发展,创造了光辉灿烂的科学文化,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鼎盛时期,岂徒偶然哉!


          IP属地:广东10楼2014-08-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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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4-08-2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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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道就来看看,不说话…………………………


              12楼2014-08-25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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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一水,我要升级,据说要十五个字够了吗?#(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08-2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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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一水,我要升级,据说要十五个字够了吗?#(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8-30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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