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医鉴定,所检验的尸块可拼接成一具无头女性尸体,各断面均能基本吻合,结合各尸块的DNA分型,认为上述尸块均系同一女子。
公诉机关认为,陶某为泄愤而持械故意杀人、分尸,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陶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全部予以承认。陶某交代,案发当晚,自己出去喝酒,直到晚上12点左右才回家,回到家后就和刘某开始吵架。“不知道为什么她踢了我一脚,把我踢下去了,我看到床底有锤子,就砸她了。”法庭上,陶某交代看到铁锤那一刻,犹豫了一下,还是砸过去了。“她背对着我,我就拿着锤子砸她头部了,砸了大概三四下。”因为害怕被抓,陶某用菜刀将刘某的尸体进行分解,连同带血的枕头、被单装在不同的塑料袋、旅行袋、编织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