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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市工商局宣称:骗国家5510元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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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7号,三河市工商局退休干部李万荣因车祸身亡,之后其子把火化证明上的死亡时间涂改成2013年1月2号报到工商局,从而多领取抚恤金一万多元。
2013年9月5号,三河市工商局接到举报后,未依法报警而是选择私了。
2014年9月18号,工商局在网上答复举报人:“我单位李万荣之子多领抚恤金5510元,未达到立案标准不需移交司法机关。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4-10-04 18:40回复
    包庇可耻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4-10-0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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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犯法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4-10-0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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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4-10-0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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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着党还干违法的事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4-10-09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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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有一个百姓素质高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4-10-10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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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犯法无耻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4-10-1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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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省司法厅回复认定三河市工商局的说法错误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4-10-1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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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盼工商局纠正违法行为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4-10-1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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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正违法行为有这么难吗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4-10-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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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者不守法社会的败类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4-10-1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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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犯法可耻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4-10-1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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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耻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4-10-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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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守法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4-10-1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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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河市工商局能让社会公众看到真相吗


                              15楼2014-11-01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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