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济公吧 关注:3,451贴子:120,518
  • 57回复贴,共1

【评】袭某《评不评,你来推》之第一弹评《贾千金外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百度。
顺便说明《评不评,你来推》每一弹都会写5个评。
想要袭某写评的,都可以来向袭某推文。
规则:
1、只接受作者本人的推文,请注明CP和地址
2、只接受完结文。
3、每一个作者在每一弹里只能推自己一篇文。
4、不是你推了文袭某就一定会写,因为个人能力和时间有限,一个月袭某只接受2~3个作者的文写评。
5、第一弹的5篇文章都已经决定,所以不再接受任何作者的推文。
6、袭某的评只能代表个人看法,如评论有偏颇,可以讨论,但不能计较。
7、袭某写评……不会只说好的地方,所以……你们懂得,接受不了的作者千万不要来推文,不要浪费袭某的时间,也不要浪费你的感情。
8、想要长评的作者们请敬请期待第二弹。


IP属地:江苏1楼2014-10-19 02:08回复
    俺的没完结!?!新人一个!!正在努力中!!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10-19 02:10
    收起回复
      说明:
      1、附上《贾千金外传》的地址:http://tieba.baidu.com/p/2108151215【没看过的亲,推荐一看】
      2、《贾千金外传》是袭某《评不评,你来推》第一弹在济公吧相关同人文的最后一篇长评,吧里其他文的长评请等待袭某开第二弹的“求评贴”,到时候只要是完结的文都可以来向袭某推荐。
      以下:上长评


      IP属地:江苏3楼2014-10-19 02:17
      回复
        电脑蓝屏是几个意思?想熬夜不睡写评居然真的会有意外发生,还真给某个乌鸦嘴说准了!他X的好烦躁~~~
        算了,现在凌晨2点多,还是睡觉啊,6点30起床得去上班~~看看明天工作如果不忙的话就在单位手机在线更,如果忙的话只能回家接着更了。
        在次还有一点要说明:无道刹那是袭某的弟儿,情至尊是袭某是老弟
        袭某在评里夸他们当然也有私心啦,但在评论文章的时候,还是以一个读者的角度很客观的去看文,去写感受和一些分析,虽然不能说百分之百的对文不对人,但百分之九十对文不对人还是能做到的。(所以盲目吹捧,颠倒黑白是绝对不可能的,欢迎也希望等大家看完袭某的长评分析后一起讨论。)


        IP属地:江苏5楼2014-10-19 02:26
        回复
          哈哈哈蓝屏~~~~~~~
          狂放的笑过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10-19 08:02
          收起回复
            -_-脑细胞飞速运转中。。。。。。。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4-10-19 09:55
            收起回复
              对于<活佛人物大乱斗>的看法,咱们果然高度一致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4-10-19 11:42
              收起回复
                看过活佛济公一的都知道,小济在整部剧中最让人惊喜和萌一脸血的女装扮相那就是贾千金单元了,当初看到小济穿着嫁衣嫁给董仲卿时,袭某的内心完全克制不住的狼嚎,这太让人遐想了,活脱脱的官方给戏让人写同人啊!心痒难耐,好想看有关这个单元的同人文,超级想看,各种想看,接着在某一天道士的《贾千金外传》就这么出现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袭某真的意外,就好象一个人在沙漠走了很久,又渴又累,但还不到弹尽粮绝的地步,然后看到一片绿洲出现了,心中狂喜,却又害怕这个只是眼花的海市蜃楼。
                袭某太了解自己的偏执,明明心中很期待很兴奋,却又不敢太期待太乐观,所以抱着一种很复杂的心情点开了这篇文。一个很正常的开头,没有华丽的文笔,没有唯美的画面,一个很普通的场景描写,用电视剧中小济唱在嘴里的贾千金之歌拉开了整篇文章的幕布,直接把人拉进了与电视剧剧情同步的感觉中,开篇的剧情没有什么让人觉得有悬念的地方,大家都看过这个单元,所以剧情主线也不需要去推敲,过程已经在那,我们想看的无非就是在按照电视剧发展的主线中,由作者给我们安排的既符合了原剧发展又添加了那些让我们激动的同人发展剧情。袭某在第一章没有什么找到伏笔,也没有那种一上来就吊足了人胃口的惊艳,但是周正的剧情和人物刻画却让人有看下去的欲望,小济和斌哥之间的对话虽然用了老梗“驴”,但却更自然体现出了符合原剧风格的诙谐+过时的笑点台词,当时忍不住惊叹,这作者非常不错,居然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不过在整体的写法上和场景的结构转换以及细节的处理上却感觉不是很老练,似乎又不像一个写了很多文章的老手。而且这一章除了规规矩矩之外,袭某也没有感觉到一个属于作者的特色,虽然规矩周正也是一种特色,袭某自认也算是规矩周正之流,但一个作者只要写过三篇文以上,那么就一定会产生一种很微妙的文字风格,并在细节处流露出来,这一章的文字更像一个新手在写故事,可偏偏又把文字中的人物把握的很好,没有像很多新手一样,人物过多的自我臆想化,貌美化等等往崩人物的路上走,这文在让人接受的同时有了想要看下去的欲望。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0-19 12:21
                回复
                  【爪机写评好累,得txt,贴吧来回转换,早知道今天上班带两个手机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10-19 12:23
                  回复
                    虽然老哥在评论里面说的那几个英文我都不懂但是我还是看的好欢乐 老哥说的低级错误我都犯过 除了不插入英文 那是因为我写不来因为 不过比如什么在正经文里面用个括号插入自己的吐槽 当时感觉自己萌萌哒 现在看起来好像删文啊斯巴达 第一篇文最用心写的却是个黑历史 啊 黑历史还爱的不行啊 各种美化人物不要钱啊 最后真是又雷又爱又崩又萌啊 感觉整个文都好纠结啊 好找打 好萌萌哒


                    12楼2014-10-19 14:19
                    收起回复
                      看楼上老爹的发言怎么那么像什么口诀,,念完之后能遁地飞天。。还好聪明机智的我没念2333
                      每次评论都只想说爷爷加油的我真是弱爆了QWQ,不过还是要鼓劲的嘛,毕竟爷爷这么辛苦我这么萌【←_←】
                      对于这个文评,对我最有用的一部分就是爷爷关于他自己对古风的偏执了,虽然觉得非常怪但我很赞同,因为我觉得文崩了可以当一个不是同人的文来看,这对我没影响,但爷爷的观念也是特别有道理的,古风就是古风,虽然有什么揉和因素也显得这篇文的不纯粹【不过爷爷你的看法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强迫症_(:з)∠)_】
                      小学生文笔一直没写过文,写过一篇还弃惹QAQ,爷爷和道道每次对同人文的人物性格分析都使我获益匪浅,果然还是积累经验太少orz
                      所以就要好好学一学【其实我觉得以我的智商是学不来什么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10-19 14:58
                      收起回复
                        【其实到看完第一章后,袭某对作者本人可要比对这篇文感兴趣的多】
                        其实这才是真相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4楼2014-10-19 20:41
                        回复
                          我的目标是成为18级大神。假如你每天签到拿4经验,18级300000/4=75000天, 如果从1岁开始签到,那100年=36500天,你差不多要 活200年保持每天签到(谁知道200年后还有没有签到 这玩意),如果你每天再水4经验,时间减半,但考虑 现实,你不可能再活100年,取50年吧,你就要每天水 16经验,可能你是个勤快的人,每天水32经验,那就 需要25年!!!再如果你是个大水怪,每天水64经验 ,那就只要12.5年!!!还如果你个心急的人,每天水 128经验,你只要6.25年!!!!假如你已经急不可耐 了,每天水256经验,那你碉堡了,只要3.125年!!! 当然,你会觉得3年还是太远了,每天你闲的蛋疼,忙 忙碌碌的水512经验,碉堡了,你只需要1.5625年,只 比1年半多一点!!!什么!!你还不满意,那你觉得 你可能一天水1024经验吗,可能吗!!可能吗!!!据 说回复100字或者一百字以上可以得到11~30经验,那么,按照队形,点击复制, 吧我的话复制一片,拿经验妥妥的!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10-21 19:54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04-14 22: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