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怡亦算得上大器晚成,1994年开始邓特希找他演《壹号皇庭3、4》中的反派律师已经得到注意,1997年《鉴证实录》亦有人气有口碑,更不用提1998年那套经典的《妙手仁心》,但始终林保怡只算是一线小生,要当家好似还差点什么,始终要到2004年的《金枝欲孽》,人们才发现林保怡竟然可以如此万人迷,他是那种不是顶帅,但言谈举止中自有一股迷人的魅力,就算眼前泰山崩塌,他一个眼神过去,亦可令人心安淡定如闲庭散步。
随后林保怡开始逐步减产,人做到一定程度就去到另一种境界,不必那么搏了。
他最初的名号,是[大时代]里的陈滔滔,一个为心爱的女子不顾一切报仇的男人,戏份不多,扮相也够本色,那时我们看着镜头里的他,皱眉说“这男人好丑”。
后来知道这男人的特色是深沉,就是这份深沉,牵引着我们一起入戏,哪怕是演奸角,[壹号皇庭]里的方伟豪,都演得别有风味,他喜欢坐在桌前,交叉着手,然后神色自若的讲话,似笑非笑,永远看得穿你的底牌,永远胜券在握,不过这样的他距离“红” 还是有一段距离,90年代的荧屏最易红的就是师奶杀手,你不能太高高在上,偶尔要平民的走下台来,说妥帖自然的笑话,笑的温存一点,所以[鉴证实录]才让林保怡尝到了“红”的滋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