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猪毛压倒了濮阳法院
标签: 濮阳 法院 松香 二哥 猪毛 2014-10-21 21:47阅读(30257)评论(1)
去年,国家为了严肃食品安全监管出台了,很多措施,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一时间很多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都拿出要干点正事的架势。老家的公安、工商等沾边不沾边的食品监管机关也不甘落后,纷纷到各个食品站点,甚至各个村庄进行大扫荡。乡镇派出所是农村大扫荡的主力,熟门熟路,比鬼子进村厉害多了。很快城市和乡村抓了很多杀猪的、卖肉的、炸油条卖胡辣汤的等,小商小贩不计其数。据说在我们老家,临近过年的时候,全县被抓了一百多人,老百姓想吃肉都找不到杀猪的屠夫了。
二哥在老家煮猪头肉卖换点小钱度日,农忙之余算是兼职熟肉小贩。其采购的猪头偶尔有猪毛没有弄干净的,他就按照传统工艺用松香加热沾猪毛,很干净效果很好。没想到也被派出所抄了家,并提取了一块猪头肉拿去化验,一家化工厂的化验室出具了化验报告,说猪头肉里每公斤含有万分之0.08毫克的工业松香。公安机关就把二哥列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嫌疑人了,并送到濮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虽然二哥被取保候审,没有被羁押,对于常年生活在农村的他来说,已经是天大的事了。我能体谅他的感受,就急急忙忙赶回去,和主诉检察官交涉此事。主诉检察官是一个中年女士,看起来很有经验很干练。她说她看了案件以后认为没有什么大事,大家几百年来都是用这种方法加工猪头肉,这是传统工艺,和犯罪差的太远。这样的案件检察院有上百件,她准备建议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说说,争取都不起诉。既然检察官是这个态度,我就放心啦。
过了几个月,二哥突然给我电话,他被起诉了。检察院怎么就没有挡住呢?我认真研究了一下案卷,并查阅了相关材料。发现松香根本无毒,在中医里还存在用松香治病的药方,松香的使用量是粘猪毛后在猪肉中留存量的几千倍。少量的松香对人体有益无害,微量的松香成分更不可能对人体构成危害。关于工业松香的概念,完全是检验人员杜撰的,根本没有这种物质,没有这种分子式。松香是可以用于工业,包括用于食品工业,在屠宰行业用来粘猪毛是其工业用途之一。我还发现,从检验报告看,从二哥家里提取的猪肉和检验的猪肉质量相比小了二两肉,公安人员不会在检材猪肉上咬两口,这说明检材根本就不是从二哥家里提取的。我把这种发现和主办法官谈了,主办法官像个粗俗的家庭妇女:“这么说,再让公安割块肉检验一次吗?”我和她完全没法对话。这是在法院工作的一个同学看见我拉到他办公室聊天,说起这件事,他说:“这种事没办法。法院把很多明显无罪的案件都判决有罪了,公安立案,检察院移送,法院判决有罪这是流水线作业,这是大势所趋。否则,就没有办法在法院混。将来我退休了,就他妈的写一本冤案录,记录法院这些年干的缺德事”。我还找了刑事审判庭庭长反映案情,庭长五十来岁说话很客气。他和我是同一个乡,如果查一下乡中学通讯记录,应该是上几届的校友。他了解案情后有些为难地说:“这一波抓的人很多,不是一个。来说情的也很多,放了这个不放那个得罪人。”最后,他发狠的说:“以后公安在这么乱抓人,我们就不管他们了。”看得出,他们法官也知道公安局经常乱抓人,只是为了维护司法机关的集体利益将错就错,宁可冤枉老百姓也不愿得罪这帮兄弟单位的兄弟们。转了一圈,这一帮人没有一个和我真正谈证据谈案情谈法律。去他妈的,判决不理想,上诉。
又过了几个月,一审判决下来了,判决缓刑一年,罚金五千。竟然,没有通知我作为二哥的辩护人参加开庭。问二哥原因,他说:“中间法院通知开庭一次,没有通知你。法官见你没来才知道忘了通知律师,就没有开成。但是,主审法官对耽误时间这件事很恼火,就对我说:别人都没有找律师,就你找。这么点破事,再折腾就取消取保候审,把你关起来!我听法官这么说,思前想后,不想给你添太多麻烦,所以,第二次通知开庭我就说不要律师辩护了,没有让你参加。”我气得差点破口大骂。
一审判决文理不通。我给二哥精心准备了上诉状,动员他上诉,二哥有点犹豫:“能管用吗?上下级法院他们能不一个鼻孔出气吗?虽然判我缓刑,比其他人关个一年半载的已经算是幸运了。”他有朴素的农民思维方式。我给他打气:“每个案件都是不一样的,不能这么比较。濮阳市中级法院毕竟是高一级的法院,应该更讲理些。上诉反正没有什么损失,碰碰运气吧!”二哥思虑再三,最后还是上诉了。
今天七月份,濮阳中院有个姓郭的法官给二哥打电话,让二哥过去谈话。二审例行谈话就是所谓的提讯,也就是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要维持原判。二哥有些灰心丧气自认倒霉,不想让我在这件小事上耽误太多时间和精力,我那段时间正忙得不可开交也就没有再坚持。主审法官和二哥谈完话以后,知道有一个做律师的弟弟,就主动打电话过来,说话很客气。从他的谈话内容可以推断出来法官还是要配合濮阳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运动,如果冤枉一两个人也在所难免情非得已。我说:“感谢你打电话!二哥的事让你们费心了,大家都是法律人,凭良心办吧!”撂下电话,我有点发呆。通话双方都知道,法官不是完全没有良知,但是,很多法官在很多案件中都不会凭着良心办案的,就像那个边发牢骚边参与制造冤案的同学。但愿这次司法改革能让法官真正权责自负,而不是判决一个案件都要经过层层请示,最后按照法院领导的意思判决了,责任和骂名却让法官承担。决定案件判决的领导都不参加庭审,甚至不太了解案情,总是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把握案情走向,判决结果往往离题很远,更别遑论公正。
上诉之初,就有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劝我:“法院就是这德行,宁可冤枉好人也要维护他们司法系统所谓的脸面,判无罪比强奸法官还难。二哥这点小事就不要上诉了,二哥一个农民判缓刑对他没有什么实质性影响,5000块钱罚金还不够你来濮阳折腾一趟的花费”。我也明白这点道理,但是,还是动员二哥上诉了。一个原因是,如果濮阳法院的法官都这么不干正事,让他们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上诉一下让他们活动活动筋骨,顺便浪费点司法资源玩玩;二是,我故意不做任何努力完全按照程序顺其自然,就是要拿这点猪毛小事赌一赌濮阳市法院的公信力。在老家,还是能够分分钟钟找到比法院院长大的官,我不想这么做。结果,我赌输了。一根猪毛压倒了濮阳市法院在我心中仅存的一点好印象。
正义在很多法官眼里轻如鸿毛,就如同老百姓对他们的尊重。
分享到: 最后修改于 2014-10-22 09:56 阅读(30257)评论(1)

去年,国家为了严肃食品安全监管出台了,很多措施,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一时间很多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都拿出要干点正事的架势。老家的公安、工商等沾边不沾边的食品监管机关也不甘落后,纷纷到各个食品站点,甚至各个村庄进行大扫荡。乡镇派出所是农村大扫荡的主力,熟门熟路,比鬼子进村厉害多了。很快城市和乡村抓了很多杀猪的、卖肉的、炸油条卖胡辣汤的等,小商小贩不计其数。据说在我们老家,临近过年的时候,全县被抓了一百多人,老百姓想吃肉都找不到杀猪的屠夫了。
二哥在老家煮猪头肉卖换点小钱度日,农忙之余算是兼职熟肉小贩。其采购的猪头偶尔有猪毛没有弄干净的,他就按照传统工艺用松香加热沾猪毛,很干净效果很好。没想到也被派出所抄了家,并提取了一块猪头肉拿去化验,一家化工厂的化验室出具了化验报告,说猪头肉里每公斤含有万分之0.08毫克的工业松香。公安机关就把二哥列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嫌疑人了,并送到濮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虽然二哥被取保候审,没有被羁押,对于常年生活在农村的他来说,已经是天大的事了。我能体谅他的感受,就急急忙忙赶回去,和主诉检察官交涉此事。主诉检察官是一个中年女士,看起来很有经验很干练。她说她看了案件以后认为没有什么大事,大家几百年来都是用这种方法加工猪头肉,这是传统工艺,和犯罪差的太远。这样的案件检察院有上百件,她准备建议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说说,争取都不起诉。既然检察官是这个态度,我就放心啦。
过了几个月,二哥突然给我电话,他被起诉了。检察院怎么就没有挡住呢?我认真研究了一下案卷,并查阅了相关材料。发现松香根本无毒,在中医里还存在用松香治病的药方,松香的使用量是粘猪毛后在猪肉中留存量的几千倍。少量的松香对人体有益无害,微量的松香成分更不可能对人体构成危害。关于工业松香的概念,完全是检验人员杜撰的,根本没有这种物质,没有这种分子式。松香是可以用于工业,包括用于食品工业,在屠宰行业用来粘猪毛是其工业用途之一。我还发现,从检验报告看,从二哥家里提取的猪肉和检验的猪肉质量相比小了二两肉,公安人员不会在检材猪肉上咬两口,这说明检材根本就不是从二哥家里提取的。我把这种发现和主办法官谈了,主办法官像个粗俗的家庭妇女:“这么说,再让公安割块肉检验一次吗?”我和她完全没法对话。这是在法院工作的一个同学看见我拉到他办公室聊天,说起这件事,他说:“这种事没办法。法院把很多明显无罪的案件都判决有罪了,公安立案,检察院移送,法院判决有罪这是流水线作业,这是大势所趋。否则,就没有办法在法院混。将来我退休了,就他妈的写一本冤案录,记录法院这些年干的缺德事”。我还找了刑事审判庭庭长反映案情,庭长五十来岁说话很客气。他和我是同一个乡,如果查一下乡中学通讯记录,应该是上几届的校友。他了解案情后有些为难地说:“这一波抓的人很多,不是一个。来说情的也很多,放了这个不放那个得罪人。”最后,他发狠的说:“以后公安在这么乱抓人,我们就不管他们了。”看得出,他们法官也知道公安局经常乱抓人,只是为了维护司法机关的集体利益将错就错,宁可冤枉老百姓也不愿得罪这帮兄弟单位的兄弟们。转了一圈,这一帮人没有一个和我真正谈证据谈案情谈法律。去他妈的,判决不理想,上诉。
又过了几个月,一审判决下来了,判决缓刑一年,罚金五千。竟然,没有通知我作为二哥的辩护人参加开庭。问二哥原因,他说:“中间法院通知开庭一次,没有通知你。法官见你没来才知道忘了通知律师,就没有开成。但是,主审法官对耽误时间这件事很恼火,就对我说:别人都没有找律师,就你找。这么点破事,再折腾就取消取保候审,把你关起来!我听法官这么说,思前想后,不想给你添太多麻烦,所以,第二次通知开庭我就说不要律师辩护了,没有让你参加。”我气得差点破口大骂。
一审判决文理不通。我给二哥精心准备了上诉状,动员他上诉,二哥有点犹豫:“能管用吗?上下级法院他们能不一个鼻孔出气吗?虽然判我缓刑,比其他人关个一年半载的已经算是幸运了。”他有朴素的农民思维方式。我给他打气:“每个案件都是不一样的,不能这么比较。濮阳市中级法院毕竟是高一级的法院,应该更讲理些。上诉反正没有什么损失,碰碰运气吧!”二哥思虑再三,最后还是上诉了。
今天七月份,濮阳中院有个姓郭的法官给二哥打电话,让二哥过去谈话。二审例行谈话就是所谓的提讯,也就是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要维持原判。二哥有些灰心丧气自认倒霉,不想让我在这件小事上耽误太多时间和精力,我那段时间正忙得不可开交也就没有再坚持。主审法官和二哥谈完话以后,知道有一个做律师的弟弟,就主动打电话过来,说话很客气。从他的谈话内容可以推断出来法官还是要配合濮阳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运动,如果冤枉一两个人也在所难免情非得已。我说:“感谢你打电话!二哥的事让你们费心了,大家都是法律人,凭良心办吧!”撂下电话,我有点发呆。通话双方都知道,法官不是完全没有良知,但是,很多法官在很多案件中都不会凭着良心办案的,就像那个边发牢骚边参与制造冤案的同学。但愿这次司法改革能让法官真正权责自负,而不是判决一个案件都要经过层层请示,最后按照法院领导的意思判决了,责任和骂名却让法官承担。决定案件判决的领导都不参加庭审,甚至不太了解案情,总是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把握案情走向,判决结果往往离题很远,更别遑论公正。
上诉之初,就有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劝我:“法院就是这德行,宁可冤枉好人也要维护他们司法系统所谓的脸面,判无罪比强奸法官还难。二哥这点小事就不要上诉了,二哥一个农民判缓刑对他没有什么实质性影响,5000块钱罚金还不够你来濮阳折腾一趟的花费”。我也明白这点道理,但是,还是动员二哥上诉了。一个原因是,如果濮阳法院的法官都这么不干正事,让他们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上诉一下让他们活动活动筋骨,顺便浪费点司法资源玩玩;二是,我故意不做任何努力完全按照程序顺其自然,就是要拿这点猪毛小事赌一赌濮阳市法院的公信力。在老家,还是能够分分钟钟找到比法院院长大的官,我不想这么做。结果,我赌输了。一根猪毛压倒了濮阳市法院在我心中仅存的一点好印象。
正义在很多法官眼里轻如鸿毛,就如同老百姓对他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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