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在闻名全国的“猴艺之乡”河南省新野县,由当地驯猴艺人自筹资金恢复建成的“猴王庙” 在猴艺的发源地樊集乡鲍湾村举行落成典礼暨开光仪式。该县文化、林业部门、樊集乡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全县数百名猴戏人参加了仪式。此举标志着新野对“猴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又迈出了崭新的一步。
新野猕猴驯养、繁殖源于汉代,兴于唐朝,传承至今。据【清▪康熙】《新野县志》记载,公园1556—1557年,《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在新野当县令时,很喜欢观看民间猴戏,由此启发他塑造了“孙悟空”的形象,并在当地修建“猴王庙”。千百年来,耍猴这一民间艺术在代代传承中被发扬光大。目前,全县从事猴艺表演人数超过1200人,他们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有的还走出了国门,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保护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了力量。
新野县施庵镇猴艺传承人李朝祥:我从(19)80年开始表演猴戏表演工作,到过全国各地,比如云南、贵州 、北京各大城市去了好多,每到一处受到广大朋友的身心喜爱,表演以后,大家看了以后非常开心,一来我到全国各地以后旅游旅游看一看国家的大好形势,二来也对我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在猴艺文化发展的同时,猕猴也在新野规模养殖,全县6个乡镇有200只以上规模的养殖场12家,总饲养量在6000到8000只。
新野县猴艺协会会长 张俊然:新野猴戏在我县已经历史悠久,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我们新野猴戏人不断在创新、在改革,与时俱进,我们在2009年我县又成立了新野县猕猴养殖协会,协会的成立更加巩固了新野猴戏的发展,为我县猴艺传承保驾护航。
当年,“新野猴艺”还成功申报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猴王庙”的重建落成,已完成规划的猴王殿、猴艺厅、雕刻群、演艺场等6个板块的相关设施和功能分区也将动工兴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业已启动。
新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吴 晓: 新野猴艺是新野县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这次活动,能提高我们人民群众对我们猴艺的认识,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这方面宣传,对我们以后猴艺的表演传承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新野猕猴驯养、繁殖源于汉代,兴于唐朝,传承至今。据【清▪康熙】《新野县志》记载,公园1556—1557年,《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在新野当县令时,很喜欢观看民间猴戏,由此启发他塑造了“孙悟空”的形象,并在当地修建“猴王庙”。千百年来,耍猴这一民间艺术在代代传承中被发扬光大。目前,全县从事猴艺表演人数超过1200人,他们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有的还走出了国门,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保护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了力量。
新野县施庵镇猴艺传承人李朝祥:我从(19)80年开始表演猴戏表演工作,到过全国各地,比如云南、贵州 、北京各大城市去了好多,每到一处受到广大朋友的身心喜爱,表演以后,大家看了以后非常开心,一来我到全国各地以后旅游旅游看一看国家的大好形势,二来也对我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在猴艺文化发展的同时,猕猴也在新野规模养殖,全县6个乡镇有200只以上规模的养殖场12家,总饲养量在6000到8000只。
新野县猴艺协会会长 张俊然:新野猴戏在我县已经历史悠久,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我们新野猴戏人不断在创新、在改革,与时俱进,我们在2009年我县又成立了新野县猕猴养殖协会,协会的成立更加巩固了新野猴戏的发展,为我县猴艺传承保驾护航。
当年,“新野猴艺”还成功申报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猴王庙”的重建落成,已完成规划的猴王殿、猴艺厅、雕刻群、演艺场等6个板块的相关设施和功能分区也将动工兴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业已启动。
新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吴 晓: 新野猴艺是新野县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这次活动,能提高我们人民群众对我们猴艺的认识,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这方面宣传,对我们以后猴艺的表演传承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