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当铺每年缴税仅五两银子
清代当铺的利润之高,是今人难以想象的。据夏仁虎记载:
质铺九城凡百余家,取息率在二分以上。钜值者亦得议减。业此有名者,曰白某、娄某。一人恒管多处,曰总管。(《旧京琐记》卷九,市肆)
夏仁虎(1873-1963),江苏江宁人,字蔚如,号啸庵等,光绪举人,长期在北京生活,清未曾任邮传部郎中。民国时期任张作霖北京政府秘书长。解放后,受聘为中央文史馆馆员,故对北京的当铺了若指掌。
对于当铺获利情况,《那桐日记》亦有记载。那桐于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记述曰:
天佑斋田二送来翠搬(扳)指一个,押京松银一千两,每月六厘行息,四个月归还取赎。如到期不还,银物两冲(后于二月间原价赎回)。(上册,P332)
晚清的当铺像以往朝代一样,有活当与死当之分。如上所记,这个翡翠扳指,就是活当,又称小押,当存仅仅两月,即可收银十二两之多。当铺的收益于此可见一斑。
京城当铺,均持有官府所颁发之“当贴”。所谓当贴者,即今之执照也。各当铺每年需向官府交税,尔后获得当贴。京师当铺获利丰厚,按理说应该多缴纳税银。但事实恰恰相反。许多当铺主人与官府有牵连,或者他们本人就是高官。正因为当铺与官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清政府所制定的税收政策,对当铺十分有利。
我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录副奏折档中,发现一份重要的档案,即兼管顺天府府尹孙家鼐所呈递的“京城当典加税请核减折”。孙家鼐奏称:
……中外典当,获利较厚,税额独轻,拟自本年起,无论何省,每座按年纳税银五十两。去后兹据大兴、宛平两县,详据京师各当商禀称,京师地面,典当共有一百九十余座,家数林立,资本无多,势分力薄,各典货架,均难充满,利息又无定章,遇物典质,往往争揽买卖,暗中让息,获利愈难。近年京城市面,日见清淡,生意更觉减色,……若再每年当税加增至五十两,合计岁增十倍,实在力不能支。今又奉谕,认借昭信股票,商民食毛践土,具有天良,敢不竭力图维。现已认领股票十万两,以应公家之急,恳请将加税核减一半等情,具详请奏前来。
定例,顺天当商与江苏等省同征税额五两,已属向隅,今骤增至十倍之多,商力艰难,亦属实情,奉饬劝借昭信股票,该商等已共同认领十万两之钜,诚属不遗余力,拟请将税额加至五倍,每年纳银二十五两,臣等亦恐事关大局,未敢贸然上陈。惟念辇毂之下,无事不仰沐皇恩,格外体恤,即使将该商等加税,略示区别,各省亦不能借口。合无仰恳天恩俯准,敕部查照,将京城典当加税,核减一半,以恤商艰而纾无力。(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二十一年录副奏折,财政类,《京城当典加税请核减折》)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获利丰厚的行业,所征税银数额非常之少,实在太不合理。因此,孙家鼐之折递上后,很快遭到户部否决。光绪皇帝四月二十三日的谕旨称:
中外典当各商,每年每座令纳税银五十两,系属通行之案,京城未便独异,且首善之区,万方辐辏,典质货物,既较外省为多,利息盈余,亦视外省稍厚,每年加增当税五十两,尚不及架本百分之三,亟宜踊跃输将,为各省之倡,碍难先行核减,令外省当商得以纷纷借口。请旨饬下顺天府仍遵臣部前奏,晓谕京城典当各商,赶紧按年按座纳税五十两,不得稍有迟延。(光绪二十一年录副奏折,财政类)
孙家鼐的此件奏章,准确提供了京城当铺的数字是一百九十余座,记载了每座当铺所缴纳的税银是五两,戊戌四月之后,增加至五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