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舍睡觉一般都挺早,早上起来就来回味刚刚做的梦。越来越小说,越来越有趣。比我自己在现实想的故事都要精彩。而且不会忘记,是清晰的梦,有时候是自己主角,有时候是上帝视角,而且不会杂乱无章,是很好的场景转换。感觉就是自己是其中一个人物,并且又是读者知道其他场景的故事。有时自己想的语句发现还可以更美妙,不断编写故事。自己越来越是故事狂了。喜欢狂气!犹如雷鸣般的故事发展速度,地裂般的故事转折,大浪袭来全身的故事高潮。然后一切静止,我醒来。我现在做梦与以前有很大的区别,虽然都是荒唐的故事,但以前的我绝不会去享受这故事。怎么说呢?质的上升?!做梦做久了多了,编织的水平就更强了。如今我很享受梦,这已经跟现实生活有了同等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