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畸笏叟这种说法的可靠性,我以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怀疑。那就是:脂砚斋没有见过描写“抄后狱神庙诸事”的佚稿。
也许有人会认为,我这是作了过分拘泥的理解。因为过去在一般人心目中,都把这句话理解为:“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时所批),故有是……(语)。”那意思是说,脂砚斋仅仅是作批时“未见”,后来却可能见到了。
这里,我只须提醒几点。第一,认为脂砚斋后来可能见过“狱神病请事”的佚稿,至今找不出确切证据(按:前面提到的脂砚斋批语中有以八十回后情节相对照的批语,不足为凭,因为脂砚斋知道后面的某些情节,并不一定表明其亲自看过有关这些情节的描写。此点后文还要谈到)。第二,畸笏里新加这条批语时,脂砚斋已经去世,此时尚只说(脂矾斋)“未见”,而不说“未见……时”,应属盖棺定论之语,如无其他更确切的反证,不应妄增新义。第三,关于脂砚斋在“己卯冬月”写出上述那条有谬误的眉批之后,仍然“未见”八十回后佚稿的问题,还可以找到更为有力的证据。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在妙玉初出场的地方,有一条长达百六十余字的夹批,历数十二钗各册的人物姓名。这毫无疑问也是脂砚斋的批语。就在这洋洋洒洒的长批之上,又有一条眉批:
树[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
壬午春,畸笏叟
看!又是畸笏叟站出来指点谬误。可注意的是,这条批语作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3)眷,此时据脂批所说的“壬午除夕,芹为泪尽而逝”,只差几个月时间;距有的研究者所推考的曹雪芹卒.年一一癸未除夕(乾隆二十八年,1764),也只差一年光景。到了这个时候,脂观斋本人尚不自己作批纠谬,而仍由畸笏叟出面指点,说明脂砚斋直到曹雪芹逝世的前夕,仍来弄清八十回后的详情。反之,我们从畸笏叟此时敢于断然说别人“总未的确,皆系漫拟”的口气米看,他自己则显然是早已看过包括“宋回警幻情榜”在内的所有佚稿了。
这情况的确会使任何人都感到意外。难道《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每一部分稿予,都照例是在畸笏叟看过之后就迷失了吗?是的。据我最近研究,畸笏叟所说的那次“迷失”事件,实际上是在《红楼梦》首次誊抄出全部定稿之后(请回忆一下楔子中的话:“空空道人……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被“借阅者迷失”了八十回后的所有定稿——共二十八回[10]。因此,脂砚斋既然“来见狱神庙诸事”,也就必定不能见到八十回后任何一段情节的稿子。本文所讨论的问题,恰好可以印证我原来的论断。
现在,回到前面提出的问题,脂砚斋既然未见八十回后的佚稿,为什么又能在其批语(包括许多早期批语,如甲戌本和庚辰本的夹批)中,时时联系佚稿中的情节发表议论呢?
我的看法是,上述现象从表面看似乎十分矛盾,而实际上则是顺理成章的常情。因为,脂观斋虽然由于参与著书工作的时间较晚[11],来不及亲自见到八十回后的佚稿,可是后来担任了“阅评”的重要角色,自然要对后面部分的有关情节作一些大体的了解。其了解的对象,我认为主要是作者曹雪芹(因为脂观斋自从参与著书工作以来,便与作者生活在一起,而与畸笏叟则足异地而居[12])。既是大体的了解,对许多自己不甚注意的细节,也就难免不有所忽略,同时也就难免不在批语中弄出一些自己不曾意、识到的差错。那么,为什么与脂砚斋生活在一起的作者又没有及时加以指出,反而让分居异地的畸笏叟看出来了呢?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作者固然免不了要看看批语。但他的注意力主要放在修改正文上面,不一定纲读所有的批语。畸笏叟则不然,他如果是稿本的抄录者,对正文和批语都必须一一过目,所以对脂砚斋批语中的谬误实比作者更为心中有数。至于他为什么对这类明显失误的批语反而不加删节,其动机,我们不好妄加揣测。
总之,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一确凿无疑的事实:畸笏叟见过八十回后的佚稿,脂砚斋则始终“来见” (不仅己卯年作批时“未见”,到了曹雪芹逝世前夕的壬午年春天也仍然是“总未的确”)。这就为我们判断《红楼梦》稿本(尤其是早期稿本[13])的抄录者不是脂砚斋而可能是畸笏叟,提供了有力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