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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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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是促进平安医院建设,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提高理赔业务水平,11月14日,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培训会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相关人员对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流程、理赔流程进行了介绍,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市卫生局许开炳主任就衔接期间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发言,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重要性,积极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化解医患矛盾,处理医疗纠纷。二是要注意衔接期间注意事项。各医疗机构与原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投保人对原合同期内发生的案件进行报案的,由原保险人承担医疗责任险。各医疗机构在原保险合同期满三个月内将合同期内发生的案件及时报送至原保险人,由原保险人负责理赔。三是要对已发生、未报案的案件及时进行整理、索赔,各医疗卫生机构须于案件发生当月及时报送案件,并在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做好情况反馈。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经办人员共65人参加了培训。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4-12-07 15: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