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章丘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写了一本《中共章丘历史(1949.10-1978.12)》,党史研究室的领导送我一本,令我不胜感激,阅后更觉受益匪浅。其中该书第一章中“建置与区划的调整”一篇,权威系统地介绍建国后章丘的行政区划,与本人所写“话说民国章丘行政区划”一文堪称姊妹篇(假若党史研究室不嫌高攀的话),两篇合读,可对章丘百年来的行政区域变化一目了然,故将该文照抄如下: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8月,章丘县划为章丘(县治埠村)、章历(县治旧章丘城)两县,属于泰山专区;1946年6月,章历县划归渤海行署清河专区;1950年4月,章丘、章历两县划归淄博专区;1953年9月,章历县撤销并入章丘县(县治旧章丘城),划归泰安专区;1958年8月,县治迁往明水,11月泰安专区撤销,章丘县划归济南市;1961年5月,泰安专区恢复,划归泰安专区;1979年1月,划归济南市至今。
随着建置的调整,境内区划也屦经变更。至1956年,境内区划变更情况是:
新中国成立前,章丘县共辖10个区;章历县辖马棚、龙山、白云、旧军、刁镇、临济、湖北7个区和1个直属镇(绣惠镇)。后临济、湖北2区合并称高官寨区,马棚区改称宁家埠区。
1950年9月,章丘县各区改按数字命名:埠村区为一区,青胡区为二区,南明区为三区,官营区为四区,虎门区为五区,孙村区为六区,寨子区为七区,明水区为八区,黉山区为九区,普集区为十区。
1952年8月,章丘县东邢、西邢、唐冶、西枣园、合尔、流海、吴家、西神武8个自然村划归历城县。
1953年10月底,原章历县一至七区改为章丘县一至七区;原章丘县八至十区不变,一至七区改为十一至十七区。至此,全县辖17个区,280个乡,1198个自然村。
1954年3月,六区水寨、辛寨、旧军3个乡改为镇;7月,六区辛寨划归七区,八区张官庄乡划归十一区;9月,十四区佛峪乡划归历城县。
1955年1月,一区东太平乡并入城关镇,直属县政府;2月,城关镇改为县辖区级镇;9月,全县277个乡合并为220个乡;为便于芽庄湖产(芦苇)和水利管理,芽庄南村、芽庄北村、小辛、请十户、炭张铺、山陈、小坡、曹庄8个自然村划归邹平县;根据国务院《关于市辖区及县辖区公所的名称应改按地名称呼》的规定,章丘县将全县一至十七区分别改为宁家埠区、平陵区、唐王区、高官寨区、临济区、旧军区、刁镇区、明水区、相公庄区、普集区、埠村区、胡山区、垛庄区、彩石区、孙村区、寨子区。
1956年10月,为便于组织防汛,邹平县的刘平、冯家、小杨庄、小寨、黄兴、邵家6个村划归章丘县;同月,彩石区8个乡、孙村区12个乡、唐王区9个乡、平陵区2个乡及高官寨区十八户乡的南寺、胡家、宋家、时家4个村划归历城县;历城县遥墙区柴家乡、杨史道口乡(含大沙滩、小沙滩、幸福庄)划入章丘县十八户乡。11月,柴家乡又划归历城县;同月,章丘县189个乡(镇)改划为82个乡(镇),其中1个直属镇(绣惠镇),1个民族乡(大治乡)。12月,再次调整行政区划,大寨乡水龙洞村划归青野乡,垛庄石匣村划归南明乡,刘家乡、李福庄乡、权庄乡合并改为省庄乡,潘家埠乡改为翟家庄乡;南明区改为文祖区。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8月,章丘县划为章丘(县治埠村)、章历(县治旧章丘城)两县,属于泰山专区;1946年6月,章历县划归渤海行署清河专区;1950年4月,章丘、章历两县划归淄博专区;1953年9月,章历县撤销并入章丘县(县治旧章丘城),划归泰安专区;1958年8月,县治迁往明水,11月泰安专区撤销,章丘县划归济南市;1961年5月,泰安专区恢复,划归泰安专区;1979年1月,划归济南市至今。
随着建置的调整,境内区划也屦经变更。至1956年,境内区划变更情况是:
新中国成立前,章丘县共辖10个区;章历县辖马棚、龙山、白云、旧军、刁镇、临济、湖北7个区和1个直属镇(绣惠镇)。后临济、湖北2区合并称高官寨区,马棚区改称宁家埠区。
1950年9月,章丘县各区改按数字命名:埠村区为一区,青胡区为二区,南明区为三区,官营区为四区,虎门区为五区,孙村区为六区,寨子区为七区,明水区为八区,黉山区为九区,普集区为十区。
1952年8月,章丘县东邢、西邢、唐冶、西枣园、合尔、流海、吴家、西神武8个自然村划归历城县。
1953年10月底,原章历县一至七区改为章丘县一至七区;原章丘县八至十区不变,一至七区改为十一至十七区。至此,全县辖17个区,280个乡,1198个自然村。
1954年3月,六区水寨、辛寨、旧军3个乡改为镇;7月,六区辛寨划归七区,八区张官庄乡划归十一区;9月,十四区佛峪乡划归历城县。
1955年1月,一区东太平乡并入城关镇,直属县政府;2月,城关镇改为县辖区级镇;9月,全县277个乡合并为220个乡;为便于芽庄湖产(芦苇)和水利管理,芽庄南村、芽庄北村、小辛、请十户、炭张铺、山陈、小坡、曹庄8个自然村划归邹平县;根据国务院《关于市辖区及县辖区公所的名称应改按地名称呼》的规定,章丘县将全县一至十七区分别改为宁家埠区、平陵区、唐王区、高官寨区、临济区、旧军区、刁镇区、明水区、相公庄区、普集区、埠村区、胡山区、垛庄区、彩石区、孙村区、寨子区。
1956年10月,为便于组织防汛,邹平县的刘平、冯家、小杨庄、小寨、黄兴、邵家6个村划归章丘县;同月,彩石区8个乡、孙村区12个乡、唐王区9个乡、平陵区2个乡及高官寨区十八户乡的南寺、胡家、宋家、时家4个村划归历城县;历城县遥墙区柴家乡、杨史道口乡(含大沙滩、小沙滩、幸福庄)划入章丘县十八户乡。11月,柴家乡又划归历城县;同月,章丘县189个乡(镇)改划为82个乡(镇),其中1个直属镇(绣惠镇),1个民族乡(大治乡)。12月,再次调整行政区划,大寨乡水龙洞村划归青野乡,垛庄石匣村划归南明乡,刘家乡、李福庄乡、权庄乡合并改为省庄乡,潘家埠乡改为翟家庄乡;南明区改为文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