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2月26日起,实行以下措施:
1、旅客网上购票,发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购票,造成行程冲突(指同一乘车人的乘车时间出现交叉)不能购票时,可在互联网上举报后继续购票。
2、旅客在车站窗口、代售点、电话订票、自动售票机等渠道购票时,发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购票,造成行程冲突不能购票的,可到就近车站指定窗口举报后继续购票。
3、对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的车票,铁路部门将按车票的车次、座次在车站和列车上进行重点查验,铁路公安机关将作为重要线索依法处置。
4、铁路公安机关鼓励旅客到就近车站派出所,举报身份信息被冒用购票的情况。一经查实,铁路部门将锁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票的用户及名下所有车票,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