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
年轻人
洪伟第一天到大学报到,就先去报了自己最中意的音乐社。
来音乐社的人好少,报名桌旁边摆着全套的架子鼓,却只是被人打发无聊般地一声一声地敲着。新生们来来去去,女生考虑着要不要一展歌喉,男生则指着音乐社说报名的人都是娘娘腔。
洪伟叹了口气,报完了名,走到架子鼓后,要了鼓棒,在低音大鼓上轻轻打了一下,鼓音低沉有力,是他喜欢的音色。
鼓棒在洪伟的手里运转如飞,划过好看的弧度,落在架子鼓上,连带起一串美妙的音符。洪伟喜欢爵士,即兴演奏也是他的特长,充满了节奏感的音乐,总是能吸引人们的驻足。
林达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洪伟的,戴着一顶简单的报童帽,神情专注的模样,倒是很帅气。林达嘴角一斜,有些不屑地环起手臂,却听得入了神,直到有人来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
洪伟一曲奏毕,抬起眼来咧嘴一笑。林达正冲着洪伟的方向,被那天真又得意的笑容给撞了一下。
围观的人都鼓起掌来,倒吸引了不少人当场报名。音乐社的会员看着洪伟,几乎要把他当成神来供着了。
洪伟出了一时风头,也不自夸,笑笑走了。他还没找到宿舍呢。
洪伟有幸分到一间双人间,他东西不多,一把吉他,一个行李箱,就没别的了。推门进去,已经有几个人在说说笑笑了。
林达抬眼看到洪伟小小的个子从门外走了进来,自己先笑起来,说道:“喂,你走错房间了吧?”
洪伟整了整自己的帽子,笑着说:“我没走错。”
林达的朋友们哄笑起来,说:“林达,你可真倒霉,居然和音乐社的人分到一起。”林达自己也双手捂了脸,往后一倒,陷在床上,哀嚎着:“这日子以后可怎么过啊?”
洪伟也不说话,自顾自地把东西收拾好,才笑道:“过得好,过得不好,日子总是要过的,是不是?”
洪伟斜靠着柜子望着林达笑,林达从指缝里望出去,只看到洪伟一双好看的眼睛。
林达是体育系的,更是球队的队长,阳光帅气,不知道勾了多少姑娘的芳心去。男生宿舍门口的信箱永远都是满的,却基本都是写给林达的。
打球的男孩子就是这么招人喜欢。
洪伟也有很多人喜欢,不过他不喜欢出风头,他喜欢在社里排练,听演艺厅里回荡着动听的音符。
洪伟每天都排练到很晚,一推开寝室门就能听到林达的呼噜声,在洪伟听来,这也是充满了节奏的,只不过是错乱的节奏,吵得他几乎睡不着觉。
他们两个院系不同,社团不同,几乎都碰不到一起,半个学期过去,说过的话连十个手指头都数的清。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除了住在一起,他们几乎没有交集。
洪伟也是这么想,难得一天他回来竟然没听到那熟悉的呼噜声,这倒让他有些意外。居然回来得比他还迟,干什么去了?
洪伟脱了帽子,看到林达桌子上放着一张日期表,才知道今天是他比赛的日子。
林达是篮球队的第一把好手,有他在,球队不会输的,估计是去哪里庆祝了。洪伟笑笑,收拾了东西去洗澡。
才洗到一半,就听到浴室的门被人敲得震天响。
“喂,开门,我要,我要洗澡!”
洪伟关了淋浴,听出来这个家伙肯定喝了不少酒,不由汗颜,只好喊道:“你等一等,我就洗好了。”
“不行,我现在就要,你开门,开门!”
和醉汉真是没话好说,洪伟气呼呼地拿了浴巾正要裹,门却自己开了。
完了,刚才进来洗澡的时候忘记锁门了。
林达醉红着一张脸,跌跌撞撞地就进来了,他眼前模糊一片,只有一个白白的影子,站在他面前。醉软的身子根本站不稳,林达想找个东西扶一把,腿却跟不上,眼看着就要扑到地上了。
洪伟可不会见死不救,赶紧伸手去接,却忘了林达比他高出许多,更重许多。用他那瘦小的身板去接,结果除了被林达压在身下,动弹不得,还能有什么呢?“林达,你给我起来!”
林达早已醉得人事不知了,只觉得身下压着什么东西,瘦瘦的小小的,和排骨一样,可有的地方却又软的很。上上下下摸了个遍,林达找了个舒适的地方把头埋了进去,还轻轻地蹭了蹭。
洪伟虽然交过女朋友,可也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尤其是他刚才只裹了一条浴巾,现在早就散开了,几乎是赤裸着身子被林达压着。又被林达那一蹭,洪伟的天顶被一股热血灌得满满的,整头整脸全红得像熟透的螃蟹,全身僵硬得连动也不敢动。
这是要在浴室里躺一晚上的节奏吗?
洪伟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可身上压着的这个人,推又推不开,喊又喊不醒,真是叫人没法子可想。
林达睡得可香甜,时不时地在洪伟身上蹭蹭,每每撩拨得洪伟涨红了一张脸,却不自知。
两个人就在浴室地上躺了一夜,直到第二天天亮,林达才渐渐清醒了过来。
林达的头疼得要死,一只手挠着脑袋,一只手撑着地抬起身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却看到洪伟黑着一张脸,正狠狠地瞪着他。林达全然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木愣愣地开口问:“洪伟,你在这里做什么?”
洪伟被他气得笑起来,用力地推开他,自己站起来,却发现浴巾早落在地上,身上一点遮盖也无。林达抬起头,看着他洪伟赤裸着身体,不知怎的,一张脸涨得通红,赶紧别开眼去不敢看,“你,你发什么神经!”
“是我要问问你发什么神经!”洪伟自己也红了一张脸,气哼哼地捡起浴巾裹起来,“喝醉了酒发酒疯!”
“喂,谁发酒疯了,我从来不发酒疯的!”林达嘴硬地争辩,洪伟却早就甩手出去了。林达想起方才洪伟躺在自己身下的样子,不知怎的,脸更红了。
音乐社的社员们推洪伟当社长,洪伟虽然不好意思,但也应了下来。社长要组织活动,要编舞,还要安排节目,事情多了许多,回宿舍也越来越晚。
林达总是比洪伟早回去,关了灯,躺在床上,算着洪伟什么时候回来。如果说之前他们的关系是井水不犯河水,和谐相处,那么这几天他们简直就像是隔着一座冰山,只要共处一室,气压就开始直降。
林达酒醒了之后,总算回忆起自己都做了啥,真是羞红了一张脸,尤其还总是在洪伟身上蹭来蹭去,难怪那天醒来,洪伟会生那么大的气,脸黑的堪比包公,偏偏颈窝那里还带着红。
寝室门忽然开了,是洪伟回来了。林达赶紧闭上眼装睡,免得被洪伟瞧出来。
可洪伟早就知道了,这些日子回来都听不到林达的呼噜声,知道他是在装睡,更不敢开灯,生怕开了灯,大眼瞪小眼,一脸尴尬。
那天发生的事情真是一场灾难,洪伟是这么认为的,其实他不是不能原谅林达,只是林达到现在也没向他道歉。那么他就装作继续生气好了。过了这个学期,他就可以去申请换寝室,他们都互相不喜欢对方,没有共同话题,志趣也不投合,还是赶紧换了吧,眼不见心不烦。
洪伟这样想着,拿着牙刷,盯着水杯里的水出神,半天都没开始刷牙——最后被门外一声巨响给惊醒了。
洪伟赶紧推门出去瞧,开了灯,发现林达摔倒在地上,抱着脑袋“诶哟诶哟”地直叫唤。“喂,你没事吧?”
洪伟没来由地一阵紧张,赶紧走到他身边去,问道:“有没有伤到哪里?要不要叫救护车?”“叫什么救护车?让人知道我从床上摔下来,羞都羞死了!”林达揉着脑袋,简直羞愧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生平第一次从床上摔下来,居然是在洪伟眼前发生的。
洪伟却捶地大笑起来,林达本想推他一把叫他别笑,结果自己却跟着一起笑起来了。
上次的误会好像就这么烟消云散了,包括之前的形同陌路。
洪伟回宿舍的时间早了点,林达就拖着他一起去跑步。“你看看你浑身没有四两肉,该跑跑步,锻炼锻炼身体!”
洪伟被他烦得要死,回来跑出了一身汗,洗了澡就往床上躺。等到林达洗完澡出来,洪伟早就睡着了。
林达瞧着洪伟安静的睡容,不由得心也平静起来,拖了把椅子就坐在洪伟身边。洪伟的五官生的真好,眉骨高深,在眼睛上投下一片阴影,等到这双眼睛一睁开,就是光彩潋滟的一瞬,能把人的心都紧紧抓住。
林达看得心也柔软起来,伸出手放在洪伟的颧骨上——他的脸只有林达巴掌那么大。
“别闹了,快去睡觉。”洪伟突然发话了,把林达吓了一跳,赶紧把手收了回来。洪伟睁了一只眼睛,嘴角也扬了起来。“这回不闹了吧?”
“你,你装什么睡啊!”林达红了脸,指着他骂道。
“就知道你要玩,陪你玩玩咯!”洪伟说着,坐了起来,靠着墙,望着林达直笑,“喂,你还不困啊,赶紧睡了。”
“哼!”
林达气哼了一声,翻身就上了床,侧着身子不敢朝着洪伟。
洪伟被他这副模样弄得笑起来,倒下身去,肩膀还在一耸一耸地笑着。
晴朗的下午,林达会组织球队去练习篮球,叫了洪伟去,对他说:“你这么喜欢写歌,什么时候给我们球队写只拉拉队歌呗!”
洪伟就笑:“你不是嫌我们这些音乐社的是娘娘腔吗?”林达一拳打在洪伟肩膀上:“怎么那么记仇,都是过去的事了!”
林达的队友向林达抱怨着:“林达,你最近怎么老是和洪伟混在一起?”林达一脸不耐地回答:“多个朋友,难道不好吗?他可比你们靠谱多了!”
洪伟去音乐社快迟到了,林达就骑车载他去。洪伟在车后座上弹着吉他,哼着歌,林达在前面笑得一脸阳光,经过的女孩子男孩子都停下脚步望着他们瞧,有的人甚至跟着他们的车在后面跑,一路喊着“林达,洪伟”,就好像追星一样。
林达回头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洪伟却是抬起头,嘴角一扬,又腼腆又可爱。
这两个人,怎么会不让人喜欢呢?
期末快到了,林达和洪伟都开始跑图书馆用功。林达不爱看书,可是不看期末考试就过不了。洪伟爱翻乐谱,翻着翻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林达看书看得焦头烂额,结果洪伟却在一旁睡得无比香甜,直把林达气得直哼哼,可又不想把他叫醒,就在洪伟脸上画了三撇小胡子,自己偷着乐。
洪伟醒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到林达捂着嘴直笑,就知道他没干什么好事。“喂,我脸上长花了吗,笑什么笑?”
林达憋笑憋出内伤来,摇摇头说:“什么也没有。”洪伟眉毛一扬,起身去了乐谱区,找新的乐谱来看。
林达见他走进了一排书架,心里不知怎的空落落起来,独自坐了好久,终于鼓起勇气,也走了过去。
音乐艺术区来的人本来就少,现在就只有洪伟一个人站在窗口翻着乐谱,嘴边还画着三撇小胡子,又认真,又可爱。
林达走到他身边,洪伟抬起眼,疑惑地问:“你来干什么?你又不看这些。”
林达笑了,说:“我当然不看这些,我看你。”
他一手抬起洪伟的下巴,亲了下去。
林达这辈子都没做过这种事情,亲一个男人,真是想的出来,可他真的这么做了,不止他自己,连洪伟都吓了一跳。
“你,发什么神经?”洪伟吓到了,半天才冒出这一句。“就这个?我以为你会打死我。”林达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低着头笑了。洪伟也笑了:“如果我真要打你,你还能活着吗?”说完,他勾下林达的脖子,亲了回去。
这天晚上,洪伟没去音乐社,林达也没去球队。音乐社的社员和球队队员跑到宿舍来找他们,可寝室的灯是黑的,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
难道出去了?
他们摇摇头又走了。
年轻人
洪伟第一天到大学报到,就先去报了自己最中意的音乐社。
来音乐社的人好少,报名桌旁边摆着全套的架子鼓,却只是被人打发无聊般地一声一声地敲着。新生们来来去去,女生考虑着要不要一展歌喉,男生则指着音乐社说报名的人都是娘娘腔。
洪伟叹了口气,报完了名,走到架子鼓后,要了鼓棒,在低音大鼓上轻轻打了一下,鼓音低沉有力,是他喜欢的音色。
鼓棒在洪伟的手里运转如飞,划过好看的弧度,落在架子鼓上,连带起一串美妙的音符。洪伟喜欢爵士,即兴演奏也是他的特长,充满了节奏感的音乐,总是能吸引人们的驻足。
林达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洪伟的,戴着一顶简单的报童帽,神情专注的模样,倒是很帅气。林达嘴角一斜,有些不屑地环起手臂,却听得入了神,直到有人来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
洪伟一曲奏毕,抬起眼来咧嘴一笑。林达正冲着洪伟的方向,被那天真又得意的笑容给撞了一下。
围观的人都鼓起掌来,倒吸引了不少人当场报名。音乐社的会员看着洪伟,几乎要把他当成神来供着了。
洪伟出了一时风头,也不自夸,笑笑走了。他还没找到宿舍呢。
洪伟有幸分到一间双人间,他东西不多,一把吉他,一个行李箱,就没别的了。推门进去,已经有几个人在说说笑笑了。
林达抬眼看到洪伟小小的个子从门外走了进来,自己先笑起来,说道:“喂,你走错房间了吧?”
洪伟整了整自己的帽子,笑着说:“我没走错。”
林达的朋友们哄笑起来,说:“林达,你可真倒霉,居然和音乐社的人分到一起。”林达自己也双手捂了脸,往后一倒,陷在床上,哀嚎着:“这日子以后可怎么过啊?”
洪伟也不说话,自顾自地把东西收拾好,才笑道:“过得好,过得不好,日子总是要过的,是不是?”
洪伟斜靠着柜子望着林达笑,林达从指缝里望出去,只看到洪伟一双好看的眼睛。
林达是体育系的,更是球队的队长,阳光帅气,不知道勾了多少姑娘的芳心去。男生宿舍门口的信箱永远都是满的,却基本都是写给林达的。
打球的男孩子就是这么招人喜欢。
洪伟也有很多人喜欢,不过他不喜欢出风头,他喜欢在社里排练,听演艺厅里回荡着动听的音符。
洪伟每天都排练到很晚,一推开寝室门就能听到林达的呼噜声,在洪伟听来,这也是充满了节奏的,只不过是错乱的节奏,吵得他几乎睡不着觉。
他们两个院系不同,社团不同,几乎都碰不到一起,半个学期过去,说过的话连十个手指头都数的清。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除了住在一起,他们几乎没有交集。
洪伟也是这么想,难得一天他回来竟然没听到那熟悉的呼噜声,这倒让他有些意外。居然回来得比他还迟,干什么去了?
洪伟脱了帽子,看到林达桌子上放着一张日期表,才知道今天是他比赛的日子。
林达是篮球队的第一把好手,有他在,球队不会输的,估计是去哪里庆祝了。洪伟笑笑,收拾了东西去洗澡。
才洗到一半,就听到浴室的门被人敲得震天响。
“喂,开门,我要,我要洗澡!”
洪伟关了淋浴,听出来这个家伙肯定喝了不少酒,不由汗颜,只好喊道:“你等一等,我就洗好了。”
“不行,我现在就要,你开门,开门!”
和醉汉真是没话好说,洪伟气呼呼地拿了浴巾正要裹,门却自己开了。
完了,刚才进来洗澡的时候忘记锁门了。
林达醉红着一张脸,跌跌撞撞地就进来了,他眼前模糊一片,只有一个白白的影子,站在他面前。醉软的身子根本站不稳,林达想找个东西扶一把,腿却跟不上,眼看着就要扑到地上了。
洪伟可不会见死不救,赶紧伸手去接,却忘了林达比他高出许多,更重许多。用他那瘦小的身板去接,结果除了被林达压在身下,动弹不得,还能有什么呢?“林达,你给我起来!”
林达早已醉得人事不知了,只觉得身下压着什么东西,瘦瘦的小小的,和排骨一样,可有的地方却又软的很。上上下下摸了个遍,林达找了个舒适的地方把头埋了进去,还轻轻地蹭了蹭。
洪伟虽然交过女朋友,可也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尤其是他刚才只裹了一条浴巾,现在早就散开了,几乎是赤裸着身子被林达压着。又被林达那一蹭,洪伟的天顶被一股热血灌得满满的,整头整脸全红得像熟透的螃蟹,全身僵硬得连动也不敢动。
这是要在浴室里躺一晚上的节奏吗?
洪伟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可身上压着的这个人,推又推不开,喊又喊不醒,真是叫人没法子可想。
林达睡得可香甜,时不时地在洪伟身上蹭蹭,每每撩拨得洪伟涨红了一张脸,却不自知。
两个人就在浴室地上躺了一夜,直到第二天天亮,林达才渐渐清醒了过来。
林达的头疼得要死,一只手挠着脑袋,一只手撑着地抬起身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却看到洪伟黑着一张脸,正狠狠地瞪着他。林达全然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木愣愣地开口问:“洪伟,你在这里做什么?”
洪伟被他气得笑起来,用力地推开他,自己站起来,却发现浴巾早落在地上,身上一点遮盖也无。林达抬起头,看着他洪伟赤裸着身体,不知怎的,一张脸涨得通红,赶紧别开眼去不敢看,“你,你发什么神经!”
“是我要问问你发什么神经!”洪伟自己也红了一张脸,气哼哼地捡起浴巾裹起来,“喝醉了酒发酒疯!”
“喂,谁发酒疯了,我从来不发酒疯的!”林达嘴硬地争辩,洪伟却早就甩手出去了。林达想起方才洪伟躺在自己身下的样子,不知怎的,脸更红了。
音乐社的社员们推洪伟当社长,洪伟虽然不好意思,但也应了下来。社长要组织活动,要编舞,还要安排节目,事情多了许多,回宿舍也越来越晚。
林达总是比洪伟早回去,关了灯,躺在床上,算着洪伟什么时候回来。如果说之前他们的关系是井水不犯河水,和谐相处,那么这几天他们简直就像是隔着一座冰山,只要共处一室,气压就开始直降。
林达酒醒了之后,总算回忆起自己都做了啥,真是羞红了一张脸,尤其还总是在洪伟身上蹭来蹭去,难怪那天醒来,洪伟会生那么大的气,脸黑的堪比包公,偏偏颈窝那里还带着红。
寝室门忽然开了,是洪伟回来了。林达赶紧闭上眼装睡,免得被洪伟瞧出来。
可洪伟早就知道了,这些日子回来都听不到林达的呼噜声,知道他是在装睡,更不敢开灯,生怕开了灯,大眼瞪小眼,一脸尴尬。
那天发生的事情真是一场灾难,洪伟是这么认为的,其实他不是不能原谅林达,只是林达到现在也没向他道歉。那么他就装作继续生气好了。过了这个学期,他就可以去申请换寝室,他们都互相不喜欢对方,没有共同话题,志趣也不投合,还是赶紧换了吧,眼不见心不烦。
洪伟这样想着,拿着牙刷,盯着水杯里的水出神,半天都没开始刷牙——最后被门外一声巨响给惊醒了。
洪伟赶紧推门出去瞧,开了灯,发现林达摔倒在地上,抱着脑袋“诶哟诶哟”地直叫唤。“喂,你没事吧?”
洪伟没来由地一阵紧张,赶紧走到他身边去,问道:“有没有伤到哪里?要不要叫救护车?”“叫什么救护车?让人知道我从床上摔下来,羞都羞死了!”林达揉着脑袋,简直羞愧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生平第一次从床上摔下来,居然是在洪伟眼前发生的。
洪伟却捶地大笑起来,林达本想推他一把叫他别笑,结果自己却跟着一起笑起来了。
上次的误会好像就这么烟消云散了,包括之前的形同陌路。
洪伟回宿舍的时间早了点,林达就拖着他一起去跑步。“你看看你浑身没有四两肉,该跑跑步,锻炼锻炼身体!”
洪伟被他烦得要死,回来跑出了一身汗,洗了澡就往床上躺。等到林达洗完澡出来,洪伟早就睡着了。
林达瞧着洪伟安静的睡容,不由得心也平静起来,拖了把椅子就坐在洪伟身边。洪伟的五官生的真好,眉骨高深,在眼睛上投下一片阴影,等到这双眼睛一睁开,就是光彩潋滟的一瞬,能把人的心都紧紧抓住。
林达看得心也柔软起来,伸出手放在洪伟的颧骨上——他的脸只有林达巴掌那么大。
“别闹了,快去睡觉。”洪伟突然发话了,把林达吓了一跳,赶紧把手收了回来。洪伟睁了一只眼睛,嘴角也扬了起来。“这回不闹了吧?”
“你,你装什么睡啊!”林达红了脸,指着他骂道。
“就知道你要玩,陪你玩玩咯!”洪伟说着,坐了起来,靠着墙,望着林达直笑,“喂,你还不困啊,赶紧睡了。”
“哼!”
林达气哼了一声,翻身就上了床,侧着身子不敢朝着洪伟。
洪伟被他这副模样弄得笑起来,倒下身去,肩膀还在一耸一耸地笑着。
晴朗的下午,林达会组织球队去练习篮球,叫了洪伟去,对他说:“你这么喜欢写歌,什么时候给我们球队写只拉拉队歌呗!”
洪伟就笑:“你不是嫌我们这些音乐社的是娘娘腔吗?”林达一拳打在洪伟肩膀上:“怎么那么记仇,都是过去的事了!”
林达的队友向林达抱怨着:“林达,你最近怎么老是和洪伟混在一起?”林达一脸不耐地回答:“多个朋友,难道不好吗?他可比你们靠谱多了!”
洪伟去音乐社快迟到了,林达就骑车载他去。洪伟在车后座上弹着吉他,哼着歌,林达在前面笑得一脸阳光,经过的女孩子男孩子都停下脚步望着他们瞧,有的人甚至跟着他们的车在后面跑,一路喊着“林达,洪伟”,就好像追星一样。
林达回头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洪伟却是抬起头,嘴角一扬,又腼腆又可爱。
这两个人,怎么会不让人喜欢呢?
期末快到了,林达和洪伟都开始跑图书馆用功。林达不爱看书,可是不看期末考试就过不了。洪伟爱翻乐谱,翻着翻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林达看书看得焦头烂额,结果洪伟却在一旁睡得无比香甜,直把林达气得直哼哼,可又不想把他叫醒,就在洪伟脸上画了三撇小胡子,自己偷着乐。
洪伟醒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到林达捂着嘴直笑,就知道他没干什么好事。“喂,我脸上长花了吗,笑什么笑?”
林达憋笑憋出内伤来,摇摇头说:“什么也没有。”洪伟眉毛一扬,起身去了乐谱区,找新的乐谱来看。
林达见他走进了一排书架,心里不知怎的空落落起来,独自坐了好久,终于鼓起勇气,也走了过去。
音乐艺术区来的人本来就少,现在就只有洪伟一个人站在窗口翻着乐谱,嘴边还画着三撇小胡子,又认真,又可爱。
林达走到他身边,洪伟抬起眼,疑惑地问:“你来干什么?你又不看这些。”
林达笑了,说:“我当然不看这些,我看你。”
他一手抬起洪伟的下巴,亲了下去。
林达这辈子都没做过这种事情,亲一个男人,真是想的出来,可他真的这么做了,不止他自己,连洪伟都吓了一跳。
“你,发什么神经?”洪伟吓到了,半天才冒出这一句。“就这个?我以为你会打死我。”林达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低着头笑了。洪伟也笑了:“如果我真要打你,你还能活着吗?”说完,他勾下林达的脖子,亲了回去。
这天晚上,洪伟没去音乐社,林达也没去球队。音乐社的社员和球队队员跑到宿舍来找他们,可寝室的灯是黑的,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
难道出去了?
他们摇摇头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