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滑入地平线以下后,酒吧里的客人就多了起来,有时候外面的车位不够停足够的车,有人就会把车撵上一旁枯败的草坪。小镇上的酒吧是受欢迎的,虽然没有大城市里的花灯酒绿,也没有花上二十美元就能在你两腿之前跳舞的香喷喷的女郎,但是每逢周末都有一些镇上的没什么名气的青年歌手在一旁演奏,而且这也不缺靠着墙摆着的弹子球机器和总是围着人的台球桌。
从学校到维基镇上的这间小酒吧,大约要开上四十分钟的车,沿着一条又一条笔直的人烟稀少的乡间公路,穿过一片又一片的广阔的青色的玉米田,斯摩格很多时候只能看着电线杠上乱蹦乱跳的麻雀来解除疲劳。他朝着日落的方向驶去,电台放着爵士乐和流行的摇滚乐,节奏轻快,旋律悠扬,偶尔吐出几句关于人生哲理与爱情的至理名言。或许吧,至少斯摩格并不去在意这些,他赶去喝酒,让那些早已熟记于心的伏特加的味道填满他的沟壑,为他的又一天画下句号,然后再开车回家。
他已经在那儿喝上了五年的时间,也许更久,久到他都觉得计数是毫无必要的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恪尽职守地划去日历上的日期,然后把一整本被勾画过的日历放入旁边的抽屉,再取一本新的出来,这件事他已经做了五年,也许将要迎来第六年了。第十年、二十年。他的邻居已经换了一个了,原来的那个年轻人长到十八岁就没有再念大学,搭上了去大城市的顺风车,再也没有回来过。他们曾经在一个下午谈过一次话,那是个龙卷风频发的夏天,斯摩格拎了一袋刚买回来的黑啤却发现钥匙不在自己的口袋里,他本来想用一些暴力一点的方式进去,可风吹得太大了,他也不会补窗子,也许雨很快就会下来,这一切会变得有些糟糕。
住在他旁边那栋房子里的十七岁的孩子正在院子里按着打火机,看到斯摩格这样,就笑着招呼他过去,斯摩格有些奇怪,因为他们几乎没有进行过任何谈话,除了形式上的问候,而且斯摩格大多时候只是很敷衍地点点头,并不会直接打招呼。
那个十七岁的女孩并没有直接把斯摩格请进房间,而是邀请他一起坐在他的房子前的木阶梯上,斯摩格注意到女孩一直在有意无意地瞟他手里的装满啤酒的袋子,他索性拿出一瓶还有些凉意的递给对方,自己也开了一罐,女孩有些羞赧,但喝了啤酒后就很高兴地笑了。
“等我爸爸回来之后会帮你把家门打开的,我觉得你应该不知道,我爸是个锁匠。”女孩说,“我叫安娜,我们家姓威尔逊,你应该不知道吧。”
斯摩格突然感觉有些拘谨,他望着一棵快要被拦腰折断的树,默不作声地喝着啤酒,啤酒让他的舌尖有些发麻,胃里一片冰凉。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女孩盯着自己涂着指甲油的修长的手指,颇有些费力地一口一口咽下啤酒。斯摩格的很快就喝完了,但他没有取出一罐新的,只是把铝罐在手里掂量。
“哎,你真的不喜欢说话还是你只是一个哑巴?不过都无所谓……我想和你道别,因为我马上就要走了,我爸说这是一个烂主意,但我是一定要去闯一闯的。”女孩突然站起来朝着越来越猛烈的狂风叫道,“我是绝对不会去大学的!”
斯摩格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女孩的脸上分布着一些细小的雀斑,同时她像个被扎了一根针的气球,很快就瘪了下去。
“你为什么能忍受,在这种地方待上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女孩的胸膛一起一伏,斯摩格又把眼神转向了那棵快要被卷上天的树。
女孩看了斯摩格很久,但后者并没有回答的意愿,女孩似乎还想问些什么,但女孩的母亲突然打开前门,惊讶地发现了坐在阶梯上的他们,在那一刻雨轰的一声就下来了,女孩失望的表情变得有些令人恍惚,然而这雨声大得让人怀疑是不是会把随之而来的雷声掩盖住。他们一起吃了一顿晚餐,女孩再也没有找到机会和斯摩格说上话,而斯摩格表现得就像是一点都不在意女孩的言论一样,但这没趣似乎已经在女孩的预料之内,她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失望,而看着斯摩格的眼神开始变得忧伤。
两天后,女孩乘着一辆军绿色的福特车,和同行的男孩女孩们唱着一支甜美的歌,伴随着悠扬的旋律顺着温暖潮湿的西南风离开了。那时候的斯摩格正在窗台旁边抽烟,抽完了三四支,就放下了窗子。
被中断过去紧张的工作来到这里之后,斯摩格拥有了一个崭新的平淡的生活,尽管每天早晨不会再被哨声吵醒,并且大多数时候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但他努力保持着生活的规律,他的身体不用闹钟自己就可以在固定的时间做出固定的动作。他以前从没有教过书,但现在也算混得马马虎虎,他那双遍布着各种细小伤痕的大手对于书本来说或许有点太可怕了,但这里的生活对他来说总体还算可以,虽然南方的气候潮湿又炎热,让他并不十分适应,要是可以他也想搬去北方,但他需要在这里等着一封召他回去的信函。可他一直没等到,从他被飞机抛到这个地方之后,就一直没有收到过那封军政处承诺过的来信。
学习这个国家的语言费了他一番心思,好在他常常去酒吧,没有花上太长的时间就能够勉强和人沟通了。后来他尝试着去了大学,稀里糊涂地就被聘为了教授,他对此一直抱有怀疑,但不得不劝说自己打消。他按照那个大学的规矩来教授他自己国家的那种语言,保持基本的礼仪,尽量不和他人来往,同时从不透露任何自己的私事,不过老实说,除了一些无趣的回忆之外,独来独往的斯摩格还有什么算得上是私事呢?除了在酒吧和课堂上之外,他几乎没有开口的机会。偶尔有人找他问路,他会突然忘记说话的方法,没办法利用唇舌和嗓子将正确的音节吐出来,他有些担心某一天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会突然忘记怎么说话,导致一些愚蠢的应该被避免的错误。但是他的身体还没有出过错误,经过严格锻炼的身体不让他在给人教课的时候丢脸,他一次又一次地说出那些音节和早已熟记于心的内容,连自己都开始觉得自己像一台人形的机器。
平常他住在学校为教职工准备的公寓,去一两趟酒吧。他抽雪茄,很多时候会被暗地里埋怨,除了站在讲台上之外,他几乎无时无刻都得靠那东西活着,雪茄不是什么致幻剂,但却仍然可以让他感觉很好。一离开雪茄,他的手就会微微发抖,有时候甚至能够让他感到恐慌。因为他那有些吓人的烟瘾,所以和他比较熟悉的教授会直接称呼他为烟鬼,借此表示自己的埋怨,而斯摩格本人倒是无所谓。他与人那么冷淡的交往,让人不好意思那么直接地抱怨他。
有时候斯摩格也会考虑自己到底得在这鬼地方待上多久,但他再怎么为报纸上的内容而着急,那封本应该来的信函却迟迟未到,面对这种情况他没有任何对策,只能日复一日地等待,他已经对玉米和热带风暴感到了厌倦,他怀念雪和令人疼痛的寒风,渐渐地开始对这种怀念感到厌倦。时间就像磨砂纸磨去他所有敏锐的触感,唯有喝酒的时候,斯摩格才能稍微保持一点清醒,唯有抽雪茄的时候,才能稍微得到一些安慰。
他隐约意识到,这种日子可能会让他忘了过去的一切,耽于平淡,这是最可怕的。但他如果不暂时放松自己,那夜晚会变得更漫长,黑暗变得更浓密,梦境就会在悄声无息之间将他的生命抹去。
不在学校的时候,斯摩格每天早上都会检查一下家门口的邮筒,把里面偶尔出现的广告给丢掉,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房子里。本来他都要开一两个小时的车去学校,坚持半年后就向自己妥协了,收拾了基本的几样必需品后住进了学校。
从学校到维基镇上的这间小酒吧,大约要开上四十分钟的车,沿着一条又一条笔直的人烟稀少的乡间公路,穿过一片又一片的广阔的青色的玉米田,斯摩格很多时候只能看着电线杠上乱蹦乱跳的麻雀来解除疲劳。他朝着日落的方向驶去,电台放着爵士乐和流行的摇滚乐,节奏轻快,旋律悠扬,偶尔吐出几句关于人生哲理与爱情的至理名言。或许吧,至少斯摩格并不去在意这些,他赶去喝酒,让那些早已熟记于心的伏特加的味道填满他的沟壑,为他的又一天画下句号,然后再开车回家。
他已经在那儿喝上了五年的时间,也许更久,久到他都觉得计数是毫无必要的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恪尽职守地划去日历上的日期,然后把一整本被勾画过的日历放入旁边的抽屉,再取一本新的出来,这件事他已经做了五年,也许将要迎来第六年了。第十年、二十年。他的邻居已经换了一个了,原来的那个年轻人长到十八岁就没有再念大学,搭上了去大城市的顺风车,再也没有回来过。他们曾经在一个下午谈过一次话,那是个龙卷风频发的夏天,斯摩格拎了一袋刚买回来的黑啤却发现钥匙不在自己的口袋里,他本来想用一些暴力一点的方式进去,可风吹得太大了,他也不会补窗子,也许雨很快就会下来,这一切会变得有些糟糕。
住在他旁边那栋房子里的十七岁的孩子正在院子里按着打火机,看到斯摩格这样,就笑着招呼他过去,斯摩格有些奇怪,因为他们几乎没有进行过任何谈话,除了形式上的问候,而且斯摩格大多时候只是很敷衍地点点头,并不会直接打招呼。
那个十七岁的女孩并没有直接把斯摩格请进房间,而是邀请他一起坐在他的房子前的木阶梯上,斯摩格注意到女孩一直在有意无意地瞟他手里的装满啤酒的袋子,他索性拿出一瓶还有些凉意的递给对方,自己也开了一罐,女孩有些羞赧,但喝了啤酒后就很高兴地笑了。
“等我爸爸回来之后会帮你把家门打开的,我觉得你应该不知道,我爸是个锁匠。”女孩说,“我叫安娜,我们家姓威尔逊,你应该不知道吧。”
斯摩格突然感觉有些拘谨,他望着一棵快要被拦腰折断的树,默不作声地喝着啤酒,啤酒让他的舌尖有些发麻,胃里一片冰凉。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女孩盯着自己涂着指甲油的修长的手指,颇有些费力地一口一口咽下啤酒。斯摩格的很快就喝完了,但他没有取出一罐新的,只是把铝罐在手里掂量。
“哎,你真的不喜欢说话还是你只是一个哑巴?不过都无所谓……我想和你道别,因为我马上就要走了,我爸说这是一个烂主意,但我是一定要去闯一闯的。”女孩突然站起来朝着越来越猛烈的狂风叫道,“我是绝对不会去大学的!”
斯摩格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女孩的脸上分布着一些细小的雀斑,同时她像个被扎了一根针的气球,很快就瘪了下去。
“你为什么能忍受,在这种地方待上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女孩的胸膛一起一伏,斯摩格又把眼神转向了那棵快要被卷上天的树。
女孩看了斯摩格很久,但后者并没有回答的意愿,女孩似乎还想问些什么,但女孩的母亲突然打开前门,惊讶地发现了坐在阶梯上的他们,在那一刻雨轰的一声就下来了,女孩失望的表情变得有些令人恍惚,然而这雨声大得让人怀疑是不是会把随之而来的雷声掩盖住。他们一起吃了一顿晚餐,女孩再也没有找到机会和斯摩格说上话,而斯摩格表现得就像是一点都不在意女孩的言论一样,但这没趣似乎已经在女孩的预料之内,她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失望,而看着斯摩格的眼神开始变得忧伤。
两天后,女孩乘着一辆军绿色的福特车,和同行的男孩女孩们唱着一支甜美的歌,伴随着悠扬的旋律顺着温暖潮湿的西南风离开了。那时候的斯摩格正在窗台旁边抽烟,抽完了三四支,就放下了窗子。
被中断过去紧张的工作来到这里之后,斯摩格拥有了一个崭新的平淡的生活,尽管每天早晨不会再被哨声吵醒,并且大多数时候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但他努力保持着生活的规律,他的身体不用闹钟自己就可以在固定的时间做出固定的动作。他以前从没有教过书,但现在也算混得马马虎虎,他那双遍布着各种细小伤痕的大手对于书本来说或许有点太可怕了,但这里的生活对他来说总体还算可以,虽然南方的气候潮湿又炎热,让他并不十分适应,要是可以他也想搬去北方,但他需要在这里等着一封召他回去的信函。可他一直没等到,从他被飞机抛到这个地方之后,就一直没有收到过那封军政处承诺过的来信。
学习这个国家的语言费了他一番心思,好在他常常去酒吧,没有花上太长的时间就能够勉强和人沟通了。后来他尝试着去了大学,稀里糊涂地就被聘为了教授,他对此一直抱有怀疑,但不得不劝说自己打消。他按照那个大学的规矩来教授他自己国家的那种语言,保持基本的礼仪,尽量不和他人来往,同时从不透露任何自己的私事,不过老实说,除了一些无趣的回忆之外,独来独往的斯摩格还有什么算得上是私事呢?除了在酒吧和课堂上之外,他几乎没有开口的机会。偶尔有人找他问路,他会突然忘记说话的方法,没办法利用唇舌和嗓子将正确的音节吐出来,他有些担心某一天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会突然忘记怎么说话,导致一些愚蠢的应该被避免的错误。但是他的身体还没有出过错误,经过严格锻炼的身体不让他在给人教课的时候丢脸,他一次又一次地说出那些音节和早已熟记于心的内容,连自己都开始觉得自己像一台人形的机器。
平常他住在学校为教职工准备的公寓,去一两趟酒吧。他抽雪茄,很多时候会被暗地里埋怨,除了站在讲台上之外,他几乎无时无刻都得靠那东西活着,雪茄不是什么致幻剂,但却仍然可以让他感觉很好。一离开雪茄,他的手就会微微发抖,有时候甚至能够让他感到恐慌。因为他那有些吓人的烟瘾,所以和他比较熟悉的教授会直接称呼他为烟鬼,借此表示自己的埋怨,而斯摩格本人倒是无所谓。他与人那么冷淡的交往,让人不好意思那么直接地抱怨他。
有时候斯摩格也会考虑自己到底得在这鬼地方待上多久,但他再怎么为报纸上的内容而着急,那封本应该来的信函却迟迟未到,面对这种情况他没有任何对策,只能日复一日地等待,他已经对玉米和热带风暴感到了厌倦,他怀念雪和令人疼痛的寒风,渐渐地开始对这种怀念感到厌倦。时间就像磨砂纸磨去他所有敏锐的触感,唯有喝酒的时候,斯摩格才能稍微保持一点清醒,唯有抽雪茄的时候,才能稍微得到一些安慰。
他隐约意识到,这种日子可能会让他忘了过去的一切,耽于平淡,这是最可怕的。但他如果不暂时放松自己,那夜晚会变得更漫长,黑暗变得更浓密,梦境就会在悄声无息之间将他的生命抹去。
不在学校的时候,斯摩格每天早上都会检查一下家门口的邮筒,把里面偶尔出现的广告给丢掉,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房子里。本来他都要开一两个小时的车去学校,坚持半年后就向自己妥协了,收拾了基本的几样必需品后住进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