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决定做一件事情得时候,是两种感觉所衡量,一个痛苦一个快乐。如有些人喜欢跑步而有些人不喜欢,喜欢跑步得认为他们跑步所带来得效果使他欢乐。不喜欢的人虽然知道跑步是一件不错的运动,但跑的时候所产生的痛苦远远高于所带来的欢乐。戒色吧死死的认为戒色会让自己变得更好,因为他们本身有很大的惰性,不想付出其他的代价来改变自己。不用付出很大的体力代价来锻炼自己,不用看自己讨厌的书来充实自己,不用付出大部分的时间去用于交际,这些都使他们很痛苦。而戒色吧所推出的理论,让他们逃避了能使自己做出改变的痛苦步骤—我身体不好,戒色就可以了,我不会交际,戒色就可以了,我读书差,脑子反应慢,戒色就可以了。过程很快乐,而且他们所憧憬的结果也很快乐。
他们自然而然的选择这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