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务科:
为确保我校2015届毕业生学历信息即时电子注册以及学位信息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燕山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和《燕山大学学士学位课管理办法》,现将2015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筛选打印的成绩单并结合原始成绩库、培养计划,必修课学分符合专业培养计划要求;
2.公共选修课和学科选修课的学分及课程的所属类别符合专业培养计划要求。
3.无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期满。
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毕业资格;
2.英语四级≥350(外语类、艺术类、社会体育专业和小语种学生不要求)或必修课(含毕业设计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
3.无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或符合学校《关于给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同学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4.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按专业首批毕业授学位率98%的原则确定的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最低分(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注:首批毕业人数超过25人的专业,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该专业首批毕业学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98%中最末位学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学生人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计算);
首批毕业人数在21人到25人之间的专业 ,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该专业首批毕业学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倒数第二位学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
首批毕业人数不超过20人的专业,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全校其他专业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要求的最低分。
三、其他
1.统计2015届毕业生中,截止2015年6月30日因欠学分肯定不能正常毕业(即所欠学分的课程在6月30日前没有考试机会)的学生名单(填写格式见附表2)。
2.统计2015届各专业毕业生截止2015年6月17日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有关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要求的最低分数(填写格式见附表3)
3.统计2015届毕业生中,截止2015年6月17日肯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即不能毕业或因英语四级、学位课、纪律处分等)的学生名单(填写格式见附表4)。
请各学院在6月18日下班前,将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名单汇总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jwglk@ysu.edu.cn邮箱。
为确保我校2015届毕业生学历信息即时电子注册以及学位信息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燕山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和《燕山大学学士学位课管理办法》,现将2015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筛选打印的成绩单并结合原始成绩库、培养计划,必修课学分符合专业培养计划要求;
2.公共选修课和学科选修课的学分及课程的所属类别符合专业培养计划要求。
3.无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期满。
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毕业资格;
2.英语四级≥350(外语类、艺术类、社会体育专业和小语种学生不要求)或必修课(含毕业设计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
3.无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或符合学校《关于给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同学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4.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按专业首批毕业授学位率98%的原则确定的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最低分(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注:首批毕业人数超过25人的专业,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该专业首批毕业学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98%中最末位学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学生人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计算);
首批毕业人数在21人到25人之间的专业 ,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该专业首批毕业学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倒数第二位学生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
首批毕业人数不超过20人的专业,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全校其他专业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要求的最低分。
三、其他
1.统计2015届毕业生中,截止2015年6月30日因欠学分肯定不能正常毕业(即所欠学分的课程在6月30日前没有考试机会)的学生名单(填写格式见附表2)。
2.统计2015届各专业毕业生截止2015年6月17日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有关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要求的最低分数(填写格式见附表3)
3.统计2015届毕业生中,截止2015年6月17日肯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即不能毕业或因英语四级、学位课、纪律处分等)的学生名单(填写格式见附表4)。
请各学院在6月18日下班前,将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名单汇总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jwglk@ys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