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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前言:
个人代购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浙江东方港律师事务所的毛晶宇律师认为,代购目前是一个灰色地带,往往是在打擦边球,一不小心就会触犯了法律法规。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还是看是否牟利为目的。“但总体来说,个人代购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毛律师说,去年海关总署下发了56号文件,要求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提前备案,且数据联网,能够积累跨境电商平台的信誉。个人代购本就是靠不纳税来获取利润,如果代购物品进行备案,必定就要交税;一旦交税,利润也就所剩无几了。
杨某30多岁,苍南人。2009年,他在宁波海曙区开了一家叫“米兰坊”的箱包店。
很有经济头脑的他发现,PRADA、LV这些奢侈品包包,远比国内的一些品牌好做。于是2011年8月开始,杨某涉足做“代购”。
杨某还是蛮诚信经营的。为了代购到正品,他先后找了近10名经常出国的商务人士、留学生当“买手”,支付给他们一笔代购费,让他们在国外帮忙购买奢侈品的时下新品。
而买手们,有些是将货物寄回国内,有些则是“人肉”带回。通常为了赚到国内国外的差价,入境时都会选择无申报通道,也就是说不用交税。
不到两年的时间,杨某让买手们从国外买回了数百件货物。因为没有交税,杨某店里的奢侈品售价比其他专卖店要便宜不少。
也正因为杨某的货品质好,价格又实惠,渐渐累积了不少客户资源。据杨某自己说,他的店每个月平均成交10单以上,不到两年已经卖出了290件货物。
2013年5月21日,杨某的“买手”之一黄某从韩国带回了5个PRADA包包,当时选择的依然是无申报通道。5个包包价值数万,已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5000元应该申报金额。随后,宁波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搜查了杨某的箱包店, 当天,杨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缉私局取保候审。
今年2月,杨某被宁波市检察院起诉到宁波中院。中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犯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最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5万元。此外,他违法所得的35万元也被依法追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6-08 09:51回复
    阔怕!真是不给代购留出路啊
    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5-06-0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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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没救了
      你要是在别人面前也这么可爱我就不喜欢你了 ~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6-0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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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6-1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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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长一段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6-12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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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代购,我只能深深的叹口气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7-0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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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 卡卡 好久不见
              话说我工作就是这块的 对于海关的政策 还是比较理解的
              那么每一个人都逃税的话 国家也就乱套了
              虽然共产。党已经够有钱的了


              8楼2015-07-0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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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阔怕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5-07-06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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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7-08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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