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森莲吧 关注:2,483贴子:33,830

【统计】大家喜欢月森男神的都爱了多少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楼主今年年底满9年!
心儿吧主更新的漫画月月都追,但是一直潜伏海底没有冒泡
说点害臊的,初中中考前为了体育考好成绩,跑步坚持下来都是脑顶挂着月森的自拍照的
高考也是每个月26号吃兴奋剂一样学习
金弦算是伴随了我学生年代,初中,高中,高二漫画完结之后我每年都看一遍漫画
现在我已经大学毕业上班了。
当然我还会一直爱下去我的月森男神!


1楼2015-09-14 23:39回复
    五年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9-16 19:32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九年啊,初一看的金弦,2006~2015,多谢时光让我遇见月森莲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5-09-21 22:25
      回复
        七八年了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5-09-25 13:24
        回复
          两年。月森真的是太温柔了


          IP属地:广东7楼2015-09-26 09:15
          回复
            初中看的,现在大二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5-09-27 01:04
            回复
              他怎么能这么帅!!!!气质和外形简直了。
              我看了几百部动漫
              只有他!
              没有哪个让我如此动心!!!
              初恋!!!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12-04 15:24
              回复
                今年10年了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12-04 15:25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07年看的,从此爱上月森。即使是龙马也只能是第二位


                  IP属地:福建11楼2016-12-15 14:31
                  回复
                    金色的琴弦可以说是我看的比较正式的日漫,无意中看到的,看完后就爱上月森了,至今已经五六年了。不管后来是看到巴卫还是双炽又或者是碓冰,月森在我心里的地位一直都没有变过,真的超级喜欢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1-12 17:42
                    收起回复
                      最近才入的坑。。。补老番的人啊。。。然后就越看越喜欢小月森了,气质超好!!!嗷嗷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1-15 20:17
                      回复
                        今年也是一如既往地喜欢他!!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7-07-15 01:16
                        回复
                          08-09年左右的时候哦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8-11-03 18:29
                          回复
                            六七年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8-12-21 22:34
                            收起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今年也是一如既往的喜欢!!
                              今年我也会努力哒,18年的年末!19年的年初!ヾ(◍°∇°◍)ノ゙加油


                              17楼2019-02-01 23: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