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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翰林院庶吉士
清代科举,沿袭一甲进士直入翰林之成法,二三甲进士则通过考选庶吉士才得入翰林,称为朝考。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合格者由皇帝亲笔勾定,称“钦点翰林”。为了防止冒滥现象,还在会试与殿试间增设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准参加殿试。另外,对已经跻身翰林者,创立大考制度加以监督和激励。制度之严格、措施之细密可知一斑。为笼络汉族知识分子,清廷仿宋朝故事,实行制科征士,大批汉族士人被罗致入彀,直接进入翰林院,以成士林佳话,影响并吸引知识分子,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9-19 23:22回复
    人阐述明清科举制度,多囿于成说,只谈秀才、举人、进士三级结构,以考中进士为科举制度的终结;而考察教育制度者,则从府、州、县学直至国子监,以及清代出现的八旗官学、宗学、觉罗学,就以为概括了所有的教育机构。两者于不经意间,都把翰林院制度中的庶吉士培养制度摒弃于视野之外。其实,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代,由进士馆选而庶常,庶常而留馆,加之清朝特创的翰林大考、考差,无不是科举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悄然又于三级结构之上又多出一个层次——翰林。所以笔者依此提出了明清科举制度为四级人才结构的新见解,并日益得到学界的认可与采纳。了解翰林院制度和翰林群体,不仅可以加深对历史上科举考试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对全面了解中国的传统教育制度和体系也具有启迪意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9-19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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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初设内三院,各官通三院以为升转。(33)庶吉士亦分隶于内三院,(34)查《清实录》即可发现庶吉士所冠院名三院皆有,而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却云“国初庶常隶内宏文院”,(35)当为传讹之误。顺治十四年(1657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别设翰林院。康熙初又复旧制,九年(1670年)又复翰林院,自是庶吉士专隶于翰林院矣。朝考合格得馆选者须入院接受教习,翰林院负责提供住所,书籍和其他设施,并派人充教习官。顺治时“以学士或侍读教习之,自康熙九年(1670年)专设翰林院后,历科均以掌院学士领其事,内阁学士亦参用。康熙三十二年(1693)命选讲,读以下官资深学优者数人,分司训课,曰小教习,六十年(1721),以礼部尚书陈元龙领教习事,厥后尚书、侍郎、阁学之不兼翰林院事者,并得为教习大臣、满、汉各一。(36)简选之法是由吏部开列,皇帝钦定。
      为了加强对庶吉士的管理,雍正十一年(1733),世宗命拨官房一所,在翰林院建置下特设庶常馆(亦称教习馆),颁内府经、史、诗文、工部供张什物,户部提供廪饩(即生活费),每人每月银四两五钱。(37)清世宗在谈到建立庶常馆的目的时曾云:“翰林教学庶吉士,所以造就人才,使之沉潜经籍,涵泳艺术,可以典制诰之文,鸣国家之盛也”。(38)除此之外,又从翰林院编修,检讨内选提调二人,专门负责庶常馆的日常事务,至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重修庶常馆后,高宗亲笔题写了“芸馆培英”扁额,悬于正堂,以示褒扬、重视之意。
      然而,庶吉士生活状况甚是清苦,且必然受到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交际应酬之事在所难免。为得青睐以期日后发达,还要给教习馈送重礼。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圣祖对此事有所察觉,特谕翰林院:“庶常等俱甚寒苦,自翰墨之外不应别有所取。”三十九年(1700年)的又谕大学士等:“观翰林及庶吉士内有极贫者,衣服乘骑皆不能备。将此等查出,作何施恩,有益供职。”(39)后议定,于廪饩之外再加俸银,由盐政(负责盐课之最高官员)关差(税关监督)每年助银一千四百四十两,按在馆人数分给,故每人无定额,(40)使庶吉士生活状况有所改善。
      关于庶吉士的官品,《清文献通考》、《大清会典》、《会典事例》中均无记载,《清史稿·职官志》中亦未提及,只讲庶吉士为翰林官。(41)官而无品,令人废解。清人潘世恩《玉堂鸣盛集》序中讲道:“庶吉士非官也,散馆乃授七品职”,做为当时深谙玉堂掌故之人,此当非妄语。可能是从无品级角度言之。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十二记载,自乾隆二年(1737年)后,翰林院官员着官服皆可悬珠,而庶吉士未授职前,非有史馆等差使,不准悬珠,亦可作为庶吉士并非正式翰林官之佐证:(按:清代着官服有佩带串珠,共一百零八颗,以珊瑚、水晶、金珀、奇楠香等物制成,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方可佩带,但翰林、科道、侍卫等官,虽官品不及,仍特许佩带,以示恩宠,参见《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二八)。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9-20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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