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初一的凌晨摇摇晃晃地离开你的家,喝了酒,只好把车停在你的楼下,一个人走在冷清的大街上,满目凄凉。手机响,是妻子打来的:“你在哪儿?”我再次发了火:“我在一个孤寡老人的家里。我们都是什么人啊?人家能走能动时,咱利用人家;人家现在动不了,咱把人家送回去了。咱良心都让狗吃了,还人模狗样地仁义道德,我呸!”
站在大街上,我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骂够了,骂累了,我毫不犹豫地跑了回去,背起你就往外走。你挣扎,问我:“你这是干吗?”我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对你说:“回家。”
你回来了。最直接表达高兴的,是我的儿子。他对你又搂又亲,吵闹着要吃炸麻花,要做面人小卡。
妻子把我拉到小屋,问我:“你疯了?他儿子都不管他,你把他接回来干吗?”我不再发火,心平气和地对她说:“他儿子做得不对,那是他的事,不应该成为咱放弃屠叔的原因。我不能要求你把他当成亲公公,可是,如果你爱我,如果你在乎我,就把他当家人。因为在我心里,他就是家人,就是亲人。放弃他,很容易,但是我过不了自己心里的坎儿。我想活得心安一点儿,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