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上午,松滋市国税局成功办理了荆州市首笔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业务,对一辆符合新政标准的东风雪铁龙牌轿车减征车购税4700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 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 纳税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
新政出台后,新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主将享受优惠,比如:购买一辆价格117000元的新车,以前应该缴纳车购税10000元,新政后只需缴纳车购税5000元。
截至10月8日上午10时,全市共为符合新政标准的58辆新车减征车购税共计24.5万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 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 纳税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
新政出台后,新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主将享受优惠,比如:购买一辆价格117000元的新车,以前应该缴纳车购税10000元,新政后只需缴纳车购税5000元。
截至10月8日上午10时,全市共为符合新政标准的58辆新车减征车购税共计2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