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法,即佛陀于菩提树下悟出的佛法,又叫“十二因缘”,是佛教的基本道理,十二因缘说明有情流转生死的前因后果,在此流转中唯有烦恼、业行及苦果(即惑、业、苦);他们是相依的因缘生灭在相续流转,是我们感受到有个人生的过程,有个生命在生死流转,实际上,这中间没有主宰者,没有作者,也没有受者。“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其中,共十二因缘三世二重因果。第一重,过去因到现在果:过去因,为“无明”和“行”;现在果,为“识、名色、六入、触、受”。第二重,现在因到未来果:现在因,“爱、取、有”;未来果:“生”和“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