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唐七公子吧 关注:8,032贴子:351,986

[反七]“唐七公子抄袭大风刮过”科普贴的读后感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之前被吧友提醒格式错误,现在修改重发。如果有吧友被一道删帖,还请见谅。


IP属地:北京1楼2015-11-10 10:51回复
    首先简短地介绍一下本人的阅读经历,证明自己不是小学生,也不是脑残粉。
    2004年,在《奇幻世界》上阅读江南的《星野变》,十分喜欢,开始追九州系列;
    2007年,在《九州幻想》上阅读蒋胜男的《紫宸》,印象深刻;
    2009年,在《九州志》上阅读唐七公子的《华胥引》,印象挺好;
    2011年,在学校图书馆阅读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印象也挺好;
    2012年,在网上阅读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步生莲》,可惜后来作者弃坑了,在学校图书馆中阅读《三生三世,枕上书》,中途感觉剧情偏离主线,莫名其妙,自己放弃了;
    2015年,因为《华胥引》、《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影视化,注意到抄袭科普贴,然后去百度、天涯、豆瓣、知乎上科普了一轮,并阅读了大风刮过的《桃花债》两遍。
    结果是,我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说唐七公子抄袭大风刮过。科普贴中,令我震惊并在风中凌乱的,不是那些证据、人品之类的,而是那“三千五百字”的逻辑。


    IP属地:北京3楼2015-11-10 10:54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好帖,顶顶
        初书一纸仙侠,字字似曾过眼,这郎才女貌成双,实胜断袖乱麻。
      七年后再凭栏,叹其剽书欠债,原是大风卷桃花,误入了唐家院。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11-10 11:44
      回复
        之前看到那三千五百字里萋萋质问大风的时候,我就十分想吐槽她无视那大把调色盘的厚脸皮和狗屁不通的逻辑


        IP属地:广西7楼2015-11-10 13:24
        回复
          赞!唐七的三千五真的在花式作死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11-10 14:56
          回复
            现在居然拍电影电视剧,令人痛心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11-18 00:02
            回复
              然而某吧已删的高楼里曾经蹦哒着不少没看过3500还洗地的小可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11-18 00:12
              回复
                楼主碉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11-18 09:42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赞\(≧▽≦)/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11-18 12:18
                  回复
                    棒!


                    13楼2015-11-18 12:40
                    回复
                      现在真心恶心白浅这个角色,她跟玄女的区别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14楼2015-11-22 03:30
                      回复
                        哈哈哈哈哈哈哈楼主你解释的玄女和白浅这两个角色,之前看的时候还不怎么觉得,现在你解释一番我就特别想笑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简直了,你这是直接开涮唐七啊


                        15楼2015-11-23 20:52
                        回复
                          莫名想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11-23 21:13
                          回复
                            好牛
                               --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5-11-23 21: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