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善,朋友之道;」然须「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爱,致其婉曲,使彼闻之 而可从,绎之而可改,有所感而无所怒,乃为善耳!
若先暴白其过恶,痛毁极诋,使 无所容,彼将发其愧耻愤恨之心;虽欲降以相从,而势有所不能。是激之而使为恶矣!
故凡讦人之短,攻发人之阴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责善。虽然,我以是而施于人,不可也;人以是而加诸我,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师也,安可以不乐受而心感之乎 ?
某于道未有所得,其学卤莽耳。谬为诸生相从于此.每终夜以思,恶且未免,况于过乎?...
诸生责善,当自吾始。
(王阳明.教条示龙场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