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不公平来源于富者资产裙带血缘的继承与蔓延。要想减消其中的上一代财权给下一代的优势从而导致的竞争不公平,国家有必要在当事人退休时或者去世时收回绝大部分个人资产归国有,从而实现资源再分配。然而此法虽然有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但是要想实施确是很难,私有财产的地位会受到极大的挑战。然而取消私有财产是不明智的行为,因为人的劳动积极性与效率性会受到极大的挫伤,这样反而不利于制度的推行。在共有与私有之间要取得平衡才有利于稳定。人们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标准是产生的财富值,为社会贡献所收到的是社会价值,为自身生存发展所收到的个人价值。既然要肯定个人价值那么就不能否定私人财产制度。只是在劳动总结的时候这笔巨大的资产需要回收到国家中,这时候国家的财政的公正公开公平性要受到极大的挑战,只是现在的国家完全没有这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