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B160001-馒头
第七题
感同身受
人的恻隐之心与生俱来,从出生开始就存在在我们的良知之中。一岁,我们能从别人的表情和动作中感受到别人的痛苦;三岁,我们能试图在别人痛苦的时候安慰别人;七岁,我们会尝试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解决问题……我们与从外界投射过来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我们知道别人的快乐,和我们自己的快乐是一样的喜悦;知道别人的痛苦,和我们自己的痛苦是一样的难受。但是有一天,从动物开始,我们忽视了它们也会痛苦,事情就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有位专家指出:“人对动物残忍会钝化对动物的痛苦应有的恻隐之情,进而在与他人来往时弱化以致泯灭人的基本情感。”坏习惯的养成就是这样的,人们总是从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出差错,纵容自己或委身于自己的欲望,或粉饰自己的错误。作为一个社会人,明明我们需要考虑到自己的某些行为是不是会对其他的人和事物造成伤害,可是我们却习惯欺骗自己,进而欺骗别人,允许自己去做自己也认为不合适的事情,然后告诉别人:“存在即合理”,我这么做是应该的。再然后,我们真的被自己的话给欺骗了,开始相信自己的谎言,觉得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相对于人,钝化对动物痛苦的恻隐之心是容易的,只要不断告诉自己,告诉别人,“动物福利”与社会需要是对立的,二者择其一,人是高等动物,优于其他生灵。一旦利益相冲,动物的“痛苦”必定得让位于人类的发展。
抽取黑熊的熊胆汁,”将针筒插入塑料软管,在抽吸墨绿色的胆汁时,熊张大嘴,两眼暴凸,肚区颤个不停。最要命的是,那针筒为了等候胆汁而时抽时停,熊的哀叫也就呈现一种间歇性的上滑颤音和下滑颤音……”这样的场面,如果将黑熊替换成人类,有一个人公开受到如此非人的摧残,实施者会遭到国家法律的制裁、人民的批判,可是为什么动物就不能得到同等的对待?反而有无数的无关者唾沫横飞,试图解释这一现象的合理性甚至是合法性,难道就真的动物的命贱,人的命才金贵吗?
这显然不仅是一个中国问题,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将目光放在了动物保护的问题上。世界各地相继设立法律法规保护动物,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都有相应的《动物保护法》保障动物的合法权益,严格规定动物的活动和居住空间、饲料成分、饮水质量、卫生条件、光线强弱和气温条件等,确保动物们在人类社会中可以活得逍遥自在。很显然,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和一部分国家相比,我们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尊重动物的重要性。这并不是过分在动物的问题上钻牛角尖,态度决定一切。今天,我们可以在钝化直至丢弃对其他生灵的恻隐之心,明天,拥有“感同身受”的能力的我们就会逐渐变得麻木,最后等同于行尸走肉。放任残忍的行为愈演愈烈,总有一天,麻木到失去最后一丝恻隐之心的我们,会“杀红了眼”,埋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