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范围内有近8000名警务辅助人员,去年12月7日,中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规范了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身份,必须受公安民警指挥、管理和监督。另外,《意见》还明确建立警务辅助人员数量与公安机关实有在编民警数联动挂钩机制,对警务辅助人员实施定额管理;明确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招聘、凡进必考”;明确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初任训练时间不少于1周,每两年至少要参加1次岗位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监督和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对于监督、惩罚和奖励都作了详细说明;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所在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各分为六个等级管理,层级与薪酬挂钩。
该《意见》明确规范了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身份,必须受公安民警指挥、管理和监督。另外,《意见》还明确建立警务辅助人员数量与公安机关实有在编民警数联动挂钩机制,对警务辅助人员实施定额管理;明确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招聘、凡进必考”;明确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初任训练时间不少于1周,每两年至少要参加1次岗位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监督和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对于监督、惩罚和奖励都作了详细说明;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所在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各分为六个等级管理,层级与薪酬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