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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超体积分布》—自然科学统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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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超体积分布》
——自然科学统一理论
<科 学 宣 言>
人们自古以来所具有的物质及其密度观念,是根据物体在被观测时的实体特征、和比重现象的存在,所形成的主观错觉。在事实上,原子内部隐含的巨大能量,就已经表明了原子是一种高密度的能量聚集体,而并非是高密度的物质个体,真正使物体产生重力和动力学效果的内在因素,是物体中的原子所具有的能量。传统物理学中的质量概念,实际上是针对物体中的原子数量来提出的,在原子不能被确定为最终的本源物质之前,原子的数量,是不能代表物体中的物质量度的。直接用有生有灭的原子,来代表物质实体,导致了物质可生可灭、和能量可以脱离物质载体的错误观点,它不仅使自然界失去了存在的物质根据,而且丢失了真空这一最基本的物质领域。凡是以物质密度及其质量概念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理论,都不可避免地要在这一根本性的认识转变过程中,被重新理解。
目录;
1、真空--人类认识的空白
2、理论概念
3、导论
4、自然前提
5、自然规律及其现象
一、 真空:人类认识的空白
一切可见或可探测之物的个体特征,都是通过它们所在的背景空间来体现的,相比之下,由于背景空间不是人们直接关注的认识对象,它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往往是被忽略的。当人们的认识随着探测能力的提高,深入到微观领域中的粒子层次上时,与这些微观粒子相区别的背景空间,在常规理解上就被认为是没有粒子的真空,真空的原有含义,就是指不包含可探测粒子的空间区域。但在理论逻辑上,它不排除在真空中,有未探测到的更为基本的微观粒子存在的可能性。真正的最小实物粒子个体特征的显现,必然要以空无一物的虚空为背景空间,因为这样的背景空间在客观上是不存在的,人们便无法探测到最小实物粒子的个体特征。当人们以自己的探测能力为根据,将物质实体的存在范围,仅仅限定在可探测到的微观粒子方面时,人们就会去失真空这一最基本的认识领域。
直到现在,自然科学的认识对象,仍然是漂浮于真空之中的彼此孤立的可探测粒子,这些有生有灭的可探测粒子,以不生不灭的物质实体的身份,代表着自然界中的全部物质量,剩下的真空领域,就只能被认为是不包含物质的虚空区域,传统物理学中的物质密度及其质量概念,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古老的自然观念基础之上的。当初,牛顿在提出质量概念时,人们普遍认为宏观物体,存在着一种恒定不变的基本组成单元,即德莫克利特假设的原子,这种原子是存在于虚空之中的,并且通过在同体积的虚空中所含有的原子数量,来体现出宏观物体在物质密度上的不同。也就是说,物质密度概念的成立,是以原子来代表不变的物质实体、和原子存在于虚空之中为前提条件的,这样的前提条件,在当时还仅仅是一种只被传统观念所接受的纯粹的理论假设,它没有任何可靠的事实根据。现在的科学事实已经证明,构成宏观物体的原子,是一种有生有灭的微观粒子,它已经不能代表恒定不变的物质实体,来对传统观念中的物质密度概念提供支持。真正不变的物质实体,仍然隐藏在有生有灭的微观粒子背后、及其背景空间之中。
原子(指氢原子)是宏观物体的基本组成单元,在逻辑关系上,应当是根据原子的固有属性,来确定宏观物体的基本属性,即宏观物体在事实上是存在着物质密度的不同,还是存在着能量密度的不同,应当取决于原子本身,究竟是高密度的物质个体、还是高密度的能量聚集体。但是,人们原初的认识过程,是从宏观领域向微观层次逐渐深入的,对于在微观层次上各种粒子的认识,就不可避免的要携带在宏观层次上的认识经验。如果所携带的在宏观层次上的认识经验,包含着因观测能力的局限性所作出的主观错误判断,那么,被携带的错误的认识经验,就会被强加到微观粒子之上,原子被认为是一种独立于真空之中的高密度的物质个体,就是在这样的逆向认识过程中,人们根据宏观物体的实体特征、和比重现象的存在,先认为宏观物体具有物质密度的属性,然后据此认定组成宏观物体的原子,是一个高密度的物质个体的。但在事实上,原子无论被认为是高密度的物质个体、还是高密度的能量聚集体,由原子所组成的宏观物体,都会保持固有的运动规律,它们所具有的动力学效果,是不会随着人们对原子固有属性认识的不同而改变的。宏观物体比重现象的存在,只能说明宏观物体的重量,同宏观物体内所含有的原子数量成正比,它并不能证明原子本身是高密度的物质个体,或宏观物体比重的存在,是由宏观物体在物质密度上的不同所引起的。传统物理学中的质量概念,实际上只能指宏观物体所含有的原子数量的多少,而不能指物质在量度上的多少,用尚不清楚的原子来代表物质实体,只是前人所作出的一种理论假设,它不排除原子不是物质实体的可能性。同样,传统动力学在数理描述上的成功,也不能证明原子本身的固有属性,原子仍然存在着“物质个体”和“能量个体”这两种根本不同的可能。
原子释放能量的现象,使人们开始认识到原子内部隐含的巨大能量的存在。如果此前人们已经知道宏观物体或其中的原子,所具有的动力学效果,是由原子内高密度的能量所决定的,那么,对于原子释放能量的现象,人们就会认为是原子内高密度存在形式的能量,向原子外低密度能量形成的快速转变,其中,物质作为能量的载体,就不会被认为是可生可灭的,能量也不会被认为是一种完全脱离物质载体的物理因素。物质同能量可以相互转化,是人们在坚持传统质量概念的情况下,所能给出的唯一的解释,而原子释放能量、和能量聚集为原子的过程,实际上已经表明了原子,始终是以高密度的能量形式 而存在的,继续将以高密度的能量形成而存在的原子,理解为高密度的物质个体,显然是与事实不符的。原子本身并没有被证明是一种高密度的物质个体,它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始终是以一种习惯性的认识而被普遍接受的。当原子内部隐含的巨大能量被发现时,人们就应当放弃传统物理学中的物质密度及其质量概念,而不应当以物质可生可灭、和能量可以脱离物质载体,为理论牺牲的代价。如果是这样,人们就应当会看出,传统物理学中的质量概念,并没有深入到自然界中最基本的物质层次上,它所描述的可探测粒子,事实上都是以高密度的能量形式而存在的,这些可探测粒子所存在的背景空间,才是确定物质量度的基本物质层次。暗物质与暗能量,不是与传统物理学理论相区别的物质与能量,而是传统物理学理论根本就没有涉及到真正的物质,和由这种真正的物质所承载的空间本底能量。
波动性,是一切可探测粒子的共同特征,在进一步思考可探测粒子产生波动的深层次原因时,人们就会联想到光在空间中传播时,也具有的波动现象,这意味着能使可探测粒子产生波动的动力,是遍布于整个自然空间的,而并不是可探测粒子才具有的。光和电磁波的高速传播现象,不仅表明真空中充满着物质载体,而且这些物质载体还具有着极高的振动频率,以致光和电磁波,才会出现这样的传播特征。人们之所以不敢轻易地认定真空中是充满物质的,是因为传统物理学中的质量概念,已经将自然界中的全部物质量,都局限在可探测的微观粒子之上,对于物质量度为零的真空领域,认为其中存在着物质,会被认为是叛道离经的。即使在有关电和磁的许多现象,都需要真空中存在物质才能解释时,人们也没有跨越雷池半步。在传统的物理学观念中,任何东西的存在,都是需要经过实验来证明,才会被认可的,由于在真空中未能探测到实物粒子所具有的个体特征,尽管人们已经意识到真空中必然有物质存在,但是,对于这种无法用实验来证明的认识结果,人们也是难以公开提出的。以实验来判定客观事实的传统惯例,同样也导致了人们在基本的真空问题上止步不前,这是人们将自己的实验所具有的探测能力的有限性,强加给自然界所带来的不良后果。
暗物质,是无处不在的本源物质,暗能量,是由本源物质所承载的空间本底振动能量,两者是构成自然空间的基本组成成分,它们的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人们的实验或探测能力的,实验不能证明不包含可探测粒子的真空,是空无一物的虚空。以原子和虚空所代表的传统自然观念,会随着人们对分布于真空中的物质及其能量的认识,而得到彻底地改变。一切自然现象、和物理学所发现的规律,都必将会在真空中找到最终的原因。爱因斯坦曾经预言:真正的大统一理论,将由完全不拘束于传统认识模式的在我们看来是外行的人所完成。霍金于1997预言:根本的自然法则,将会在20年内出现。——2015年12月29日


1楼2016-01-12 19:45回复
    二、理 论 概 念
    1、物质:
    在传统认识中,物质范指一切可见或可探测之物的基本组成成份,它具体体现为实物粒子。不可见或不可探测的真空领域,其含有的物质量度为零,即物质是存在于不包含物质的真空之中的,并且通过在同体积的真空中所含物质的多少,来体现物质在密度上的不同,及其相应的物质层次特征。在基本物质层次上,物质在真空中的聚合,会导致高物质层次上事物的产生,物质在真空中的离散,会导致高层次上的事物的消失,一切可见或可探测之物的存在,是物质在基本层次上聚合的结果。
    本理论认为,物质在整个自然空间中是匀均分布的,几乎不存在分布密度上的差别,不包含物质的空间领域,是不可能的。物质是完全相同的本源粒子,它们具有等体积、不可分、和不可塑等共同属性,它们本身不体现为可见或可探测之物,而只是在原位上作高频振动,以空间的形式而存在。一切可见或可探测之物,都是多个本源粒子的集合体,在高速旋转等其它具体运动形式、或能量形式上的集中体现,即一切可见或可探测之物,不是高密度的“物质”聚集体,而是高密度的“能量”聚集体,它们在所含物质的密度上,同真空中的物质密度,仅仅存在微小的差别。物质释放能量,只是物质从高密度的能量形式,向低密度的能量形式的快速转变,并将超出的能量部分,以物质波能量的形式向周边区域迅速转移,其中,物质作为能量的载体,它既没有增多,也没有减少,服从物质守恒的自然法则。物质在自然空间中的分布,是没有层次的,但它所承载的能量,明显地具有存在时间上的先后次序、及其相应的层次特征。
    2、能量:
    在传统认识中,能量概念是对可见或可探测之物的内能、动能和势能的总称谓,在理论规定上,它不包含存在于真空之中的、不以物质为载体的“暗能量”。真空中的暗能量,被认为是与物质完全脱离的,它同物质一样,是构成自然空间的另一个“独立”的组成成份,并且占有大部分的组成份额。物质概念和能量概念的本质含义,都是模糊不清的,它们的实际意义,只有在数理逻辑的行式上具体体现,并且被认为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本理论认为,能量是本源粒子或本源粒子集合体的具体运动能力,“惯性”是它们保持原有运动能力的固有属性,力或相互作用,是运动能力在它们之间相互传递时所产生的效果。自然界中的总能量,按照存在和出现的先后次序,可分为由本源粒子或本源粒子集合体,在空间中所承载的本底振动能量、自旋转化能量、物质波能量、和公转转化能量四种基本形式,其中,一切以本源粒子或本源粒子集合体,在空间位置上的移动来体现的动能,以及由于反方向对抗力的阻碍作用所形成的势能,都属于公转转化能量的范畴。首先,本源粒子在空间原位上作高频振动时所具有的巨大能量,为空间本底能量,它同本源粒子一样,是构成空间的必要组成成份。本源粒子在空间中作高频振动时,不会将振动能量转化为本源粒子与本源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而使这种能量在空间中产生转移,它只能在“原位”上直接转化为本源粒子自身的“自旋”运动形式的能量。其次,是本源粒子自旋运动形式的能量,这种能量在正常饱和态时,也不会使本源粒子与本源粒子之间,产生相互作用力,但其中的本源粒子在受到外来作用力时,会象“多米勒骨牌”那样,能够在空间中快速传递所受到的作用力,同时与本源粒子自身的高频振动相互叠加,在空间中形成物质波,产生物质波形式的能量。在这一层次上,均匀分布的饱和态自旋转化能量,是物质波形式的能量“匀速”传递的通道。再次,是本源粒子或本源粒子集合体,在多层次上以公转运动的形式,所承载的公转转化能量,这种形式的能量的聚集体或聚集体系,才是可见或可探测之物,即传统观念中认为是有物质存在的空间部分。本源粒子是上述四种形式能量的同一载体,各种形式的能量在相互转化过程中,遵从能量守恒的原则。“物质”的内能与外能的区别,是能量层次上的区别,不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势能是因为物体受到反方向对抗力的作用,使物体不能进入与自身相应的能量位置所产生的,它同样是一种具体形式的运动能力。光是物质波形式的能量,它会对阻碍它传播的能量体(物体),产生作用力。
    3、能量体:
    对应于传统物理学中的“物体”概念。在这里,它范指空间中各层次上的公转转化能量聚集体、或聚集体系,是与“真空”相区别的可见或可探测到的物理客体。能量体本身作为公转转化能量聚集体、或聚集体系,它同时包含着与自身体积相应的空间本底振动能量、和本源粒子的自旋转化能量,本源粒子,为能量体所同时具有的这三种形式能量的同一载体。能量体,只有以能量场、或由多个能量场组成的结合体的形式而稳定存在。
    4、真空:
    空间能量分布的基本状态,这样的空间,只有本源粒子的本底振动能量和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其中所有的本源粒子与本源粒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相互作用力,因而它是不能被直接探测到的。
    5、湮灭:
    指基本空间层次上的能量体在真空中的消失,如电子、氢原子、及其各种被称为“基本粒子”的能量体碎片。消失时,能量体所具有的公转转化能量,全部转化为真空中物质波能量向周边区域释放,但与能量体同体积或同载体的本底振动能量、和自旋转化能量,仍然被保留在真空之中。被保留的体积,当重新获得一定的转化能量时,便会在真空中产生“虚粒子”。
    6、真空阻尼:
    处于真空状态的本源粒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结合力,它们对于其中运动着的能量体,具有极佳的“避让”性能。本源粒子的振动和自旋都是超高速的,它们会在避让能量体的同时,及时填充能量体在运动时让出的区域,以维持空间的存在,整个过程对能量体只产生极小的拖曳作用,我们称为真空阻尼作用。对于能量体而言,不能使真空中本源粒子,及时填充能量体在运动时让出区域的速度,是能量体的极限速度。由于真空阻尼的存在,能量体和氢原子中的本源粒子,在能量场中作公转运动时,会对能量场中处于真空态的本源粒子,产生一定的拖曳作用,使能量场在整体上形成一定的自转运动。
    7、真空零度:
    真空中没有物质波能量、即物质波能量密度为零时,这种状态为“温度”的原始起点,我们称为真空零度。低于真空零度的空间,是不存在的。
    8、能量分布过渡原则:
    在真空中,振动能量或自旋转化能量,都不会在能量密度上存在“垂直”上升或下降的区域,即在高密度能量的区域和低密度能量的区域之间,必然存在着能量密度逐渐上升或下降的缓和区域。这一原则,为空间基本能量分布的过渡原则。过渡性的缓和区域,分布在能量体的外围,它是被能量体激发而使真空产生的能量束缚状态,它具体体现为振动能量斜坡、和自旋转化能量斜坡。
    9、自旋转化能量斜坡:
    受本源粒子高频振动的制约,本源粒子自身的自旋转化能量,存在着一个均衡饱和状态,为正常的“真空”状态。因受真空中具体能量体或外来能量的激发,而使空间中自旋转化能量密度体现为逐渐下降或上升的区域,称为自旋转化能量斜坡。自旋转化能量斜坡,是以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形式而存在的,它的最低起点为均衡饱和态,它具体体现为空间“磁场”。自旋转化能量斜坡,同时又是本空间层次上的总能量斜坡。
    10、空间振动能量斜坡:
    在空间本底振动能量向自旋转化能量及公转转化能量等的转化过程中,由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在同一方向上逐渐的持续下降,所形成的在振动能量分布上类似“斜坡”的空间区域。空间本底振动能量是无比巨大的,一切形式的能量体(物体)在空间中的具体位置,都以能量体自身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同所在位置的空间平均振动能量密度的一致为趋向。一切“天体”的公转轨道,都是由这种在平均振动能量密度上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11、能量场:
    一定空间范围内的本源粒子,因自身承载的自旋转化能量超出饱和态而无法及时释放时,在空间本底振动能量趋于减少的强大驱动下,这些本源粒子,会以在这个空间范围的“球形”体积内的公转运动形式,来继续承载超出饱和态的能量部分,使公转转化能量,在高一个能量层次上开始集聚。这种球形体积的公转转化能量集聚体系,我们称之为“能量场”。在整个自然空间中,最先形成的能量场,是在本源粒子的自旋转化能量超饱和时,所直接产生的公转转化能量集聚体系,它对应于传统物理学中的氢原子。此后是这种氢原子的“自旋转化能量”超饱和后,产生行星能量场,行星能量场的“自旋转化能量”超饱和后,产生类似太阳系的星系能量场,直到产生类似银河系的星系群能量场。本源粒子的自旋,是整体上的同步自旋,只有这种自旋完全同步的能量载体,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自旋转化能量。而所有能量场在整体上的自旋,都不是同步自旋,称这些能量场具有自旋转化能量,仅仅是在理论描述时以低层次能量场相对于高层次能量场而言的,这些能量,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公转转化能量。本源粒子在整体上的同步自旋,决定了所有氢原子能量场,在体积大小上的基本相同,而高层次上的能量场,则不具有这样的共性特征。
    12、能量壁垒:
    所有能量场的外球面,都是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处处相等的球形面,它们是能量场中能量轨道最高的位置处。凡是不能“突破”外球面的能量体,都不能进入或逃离能量场。这种平均振动能量密度相对最高的外球面,构成了阻挡能量体或公转转化能量载体,自由进出能量场的能量壁垒。能量壁垒,是使能量场内的能量体或能量载体,具有稳定状态的必要条件,凡是不以能量场的形式而存在的能量体,其存在时间都是极短的,它们原本就是能量场在崩溃时的能量场“碎片”。
    13、能量轨道:
    在每一个层次上的具体能量场中,其中的空间本底振动能量,是从外球面向其球心的方向,同时逐渐减少的,因此在能量场中,便存在着由平均振动能量密度等同的位置,所构成的环形能量“等高线”,成为平均振动量密度与其吻合或等同的能量体,在能量场中作公转运动的轨道。所有空间层次上的能量场中的公转轨道,都是能量轨道,轨道半径的大小,与其中作公转运动的能量体,是否受公转中心的吸引力无关。与某一能量体在平均振动能量密度上相一致的能量轨道,称为该能量体的“对应”轨道。
    14、轨道势能:
    在能量场中,普遍存在着能量体因受到反方向对抗力的作用,而不能进入相应的对应轨道的情形。此时的能量体,仍然保持着进入自己对应轨道的运动能力,并且在受阻的具体轨道位置上,体现为轨道势能。
    15、轨道界面:
    能量场中的环形能量轨道,在常规理解上,它是一条几何学意义上的封闭的孤形线,在分析轨道上作公转运动的能量体时,能量体被理解为几何学意义上的一个点。但在实际中,所有的能量体都是具有体积的,它们在能量轨道上占居的不是一个点,也不是一条长度相应的孤形线段,而是一个球形曲面,这个球形曲面,是轨道半径的外球面与能量体的相交面,以此将能量体分为轨道内和轨道外两个不同的体积部分。这种球形的相交面,是作公转运动的能量体的轨道界面。
    16、球形体积边界条件:
    能够在球形空间内驱动能量载体作公转运动,开始形成能量场时所需要的系统内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和平均转化能量密度的大小,由此便存在着一个能满足这一条件的具体大小的球形体积。即能量场球形体积的大小,是由能量场在形成时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和平均转化能量密度来共同决定的,它们成为能量场在球形体积大小上的边界条件。
    17、通透原则:
    在空间中公转转化能量的基本层次上,原子能量场与原子能量场之间(指氢原子),不能在任一“截面“上,形成封闭的公转转化能量体系,而使空间振动能量所产生的能量“压力”,不能从外向内同时作用于所有原子能量场的外球面上,因此,在一定条件下,该层次上的原子能量场及其重氢结构体在相互结合时,必须让出足够的振动能量通道,以满足空间振动能量同时对所有原子能量场的“贯通”要求。或者说,所有的原子能量场,都是同时存在于空间本底振动能量之中的,它们对于空间本底振动能量,是不可“屏蔽”的。不同的元素结构体,就是按照这一要求来进行构建的。同理,元素结构体、分子结构体、和混合型能量体之间的相互结合,在遵从振动能量“通透原则”的前提下,还需要遵从自旋转化能量“通透原则”,如雪花晶体的结构形式,植物肢体的分叉结构等等。振动能量通透原则,是使所有能量体中的原子能量场,能够稳定存在的基本保证。自旋转化能量通透原则,是使能量体中以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而存在的结合力,不被破坏的前提条件。


    2楼2016-01-1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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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所有的通过正常演化过程而形成的天体,都存在过发光过程。光,是由本源粒子承载并传递的物质波形式的能量,它不是实物粒子。光在传输时的不连续特征,是由发光的能量载体,在传播方向上高频的“来回”振动所导致的,它不等于释放物质波能量的过程是不连续的。恒星内的聚变反应过程是存在的,但不是恒星持续地强烈发光的能量来源。这种使恒星能够持续地强烈发光的能量,是恒星内聚变反应能够开始发生的必要条件。
      7、温度的高低,可以对分子无规则运动的激烈程度,产生直接的影响,但是,反过来用分子作无规运动的激烈程度,来定义温度则是错误的。分子的无规则运动,是由空间中物质波能量的作用力等因素所引起的,分子不会因为自己作无规则运动的剧烈程度强,而自行发光,任何能量体(物体)发光,都是从能量体区域内释放出的物质波能量,能量体(物体)温度的升高,都是能量体区域内物质波能量密度的升高。磁场是由真空中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所构成的,它对其中的能量体能够产生磁力作用,是因为这种自旋转化能量斜坡,同时也构成了这一空间层次的总能量斜坡。当有相应的物质波能量在磁场中分布时,物质波能量会按照空间总能量均衡分布的要求,将真空中自旋转化能量的斜坡“填平”,从而使磁场失去对其中能量体的磁力作用。当温度降低时,这种能量斜坡及相应的磁力作用,又会重新恢复。
      8、电能在本质上,与电子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发电机在发电时,并没有将电子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导线中,并通过在导线中的流动,转移到使用电能的终端上。电动机在获得电能而转动时,也不是在消耗电子,而使电子在不断地减少。就电能本身而言,它是由导线中的本源粒子所传递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它与“磁能”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9、自然空间的存在是绝对的,物理学在对自然界“整体”上的描述意义,也是绝对性质的。在自然空间中的任一层次上,确定“数理”描述的参照标准,在统一认识的原则下,都不具有任意选取的意义。狭义相对论是完全错误的。
      四、自 然 前 提
      1、自然界或宇宙中只有一种实物粒子,它以尽可能“多”而“小”的方式,尽可能地填满或占居整个自然空间。所有这样的实物粒子,均为球形体积,其大小完全相同,且不具有可塑性和物质密度上的不同。只要这种实物粒子在自然空间中是具体存在的,它们原本就是不可分割的。本源物质或原始粒子,就是这种单一的不变的实物粒子,给这种实物粒子以“本源”或“原始”的称谓,是为了同人们观测下的粒子相区别。观测下的粒子,事实上是特定条件下多个本源实物粒子的集合体,所以它们不具有单一的不变性质。观测下的粒子,是以本源实物粒子为背景空间来体现的,没有更为基本的背景空间、或空无一物的虚空,以显示本源实物粒子所具有的“个体”特征、及其物理属性。因此,本源实物粒子是不可直接探测到的。
      2、无论本源粒子怎样去按照最佳的排列方式,在空间中来进行分布,在每两个相邻的本源粒子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填充或占居的“空穴”。这种空无一物的“空穴”,是本源粒子处于静止状态时被理解的“空穴”。由于自然空间不可能以空无一物的形式存在,所以,所有的本源粒子同时都存在频率极高的“原位”振动,以补充占居“空穴”所存在的场所,消除“空穴”以空无一物的形式占居自然空间的可能性。无论在总体还是个体意义上,本源粒子的体积,必定小于它们在自然空间中分布时所占居的体积,小于的体积部分,是以本源粒子强大的振动能量形式而存在的。自然空间在范围上的无限性,是物质超体积分布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
      3、本源粒子在自然空间中超体积分布时,存在一种最佳的排列组合方式,能够使所需要的振动能量达到最低水平,如果低于这个最低水平,物质超体积分布将成为不可能。因此,这个振动能量需要的最低水平,是自然空间存在的极限条件。而我们人类所处在的真实的自然空间,其本源粒子是按照“非”最佳排列组合方式,来进行分布的。本源粒子在自然空间中按照“非”最佳排列组合方式来进行分布,必然需要高出极限条件的振动能量,这些高出极限条件的部分振动能量,虽然对于处在极限条件的空间来说,完全是不必要的多余的振动能量,但是,对于我们所处在的非极限条件的空间而言,却是必不可少的。
      五、自然规律及其现象
      1、本源粒子在超体积分布时振动的频率和幅度,以消除“空穴”以空无一物的形式占居自然空间的可能性为根据,并以消耗最少的振动能量为趋向,遵从能量最少消耗的自然法规。本源粒子在超体积分布时的振动能量,为空间本底能量,它同本源粒子自身,是构成空间的两个基本组成成份,它不可能“直接”地从一个具体空间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具体空间区域。
      2、在初始时刻、即空间演化将要开始的具体空间领域中,本源粒子的唯一运动形式,只有在原位上的高频振动。此时空间中振动能量的分布是均衡的,即处处振动能量密度相同,或同体积空间中的总能量相等,不存在空间振动能量分布的“凹凸”区域,和空间中平均振动能量密度持续下降的能量“斜坡”。
      3、在非极限条件的空间状态下,空间中本源粒子的分布状态,存在着自我调整,而使空间中多余的振动能量趋于减少的倾向。由于任一具体空间区域中的振动能量,都不可能直接向周边空间区域进行转移,因此,具体空间中的本源粒子,首先只能以自旋运动的形式,来吸收和承载空间中多余的振动能量,使空间中本源粒子分布状态的自我调整行为,成为可能。本源粒子的自旋,是“受迫”自旋,是受“物质超体积分布”振动能量最少消耗的趋向所驱动。本源粒子吸收空间多余的振动能量后,转化为由自身承载的自旋转化能量。转化后的能量,不属于空间存在的必要组成成份,它对于“物质超体积分布”是不必要的。空间中的振动能量密度,远远大于空间中的转化能量密度,由此决定了振动能量向转化能量的转化过程,始终体现为不可逆的单向过程。只有在空间存在的极限条件即将失去时,空间振动能量密度,才有可能在大爆炸的瞬间时刻内,被转化能量密度超越,并使转化能量,还原为空间振动能量。
      4、由于空间振动能量,从任一具体空间区域的外围向其中心方向同时减少,会使其中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下降得最快,因而在任一具体的空间区域中,振动能量减少的方向,都是趋向于从外围指向其中心位置的,并且逐渐形成越来越明显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逐渐减小的能量“斜坡”。当其中的本源粒子吸收空间多余的振动能量,使之成为自身承载的自旋转化能量后,自身具有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就会相应地减小,因此这些本源粒子,在空间中必然会按照空间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减小的方向,进行相应的“滑移”,以取得自身平均振动能量密度、与所在空间位置上平均振动能量密度的一致。
      5、本源粒子的“自旋”和“振动”是同时进行的,受空间强大振动能量的制约,本源粒子的自旋速度或自旋转化能量,存在一个具体的饱和状态,它们无法单独以自旋运动的形式,来全部吸收和承载空间中多余的振动能量。当任一具体空间区域中的本源粒子的自旋速度,已经达到能量饱和态、而无法承载继续减少的多余振动能量时,空间中振动能量减少的趋向,便会继续驱动该空间一定范围内自旋转化能量已经饱和的本源粒子群体,以围绕一个固定中心作公转运动的形式,来继续吸收和承载空间多余的振动能量。在所有具体形状的空间类型中,由于空间振动能量,从球形空间的外球面向球心同时减少,会使球形空间中振动能量的平均密度下降得最快,因而球形空间,是“物质超体积分布”振动能量最少消耗的趋向,所首先选择的具体形状的空间。能够形成这种公转运动的本源粒子群体,其球形空间的直径大小,由球形空间中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和自旋转化能量密度共同规定。
      6、自旋转化能量饱和的本源粒子,在球形空间中的公转运动,是随着吸收和承载球形空间中多余的振动能量而开始的。多余的振动能量,从球形空间的外球面向球心方向同时减少,或者,转化后由本源粒子承载的公转转化能量,从球形空间的外球面向球心方向同时增加,使球形空间的外球面,成为一个明确的能量“分界面”,将球形空间的内部体系与外部环境,截然地区分开来。象具有这种特征和属性的球形空间演化系统,可以称之为“能量场”。此时,能量场之外的处于自旋状态的本源粒子,将不再向能量场之内“滑移”,因为此时在能量场中,已经没有与这些本源粒子相适应的振动能量位置。它们在能量场之外,会陆续达到自旋转化能量饱和状态,并会陆续产生新的能量场。在本源粒子自旋转化能量饱和的基础上,直接形成的能量场,是自然空间中最基本的能量场,它对应于传统物理学中的氢原子。电子是在基本能量场中最大公转平面上,形成的“子”能量场,就如同行星的卫星一样。
      7、原子能量场(指氢原子)中本源粒子公转速度的大小,取决于它们承载的多余振动能量的多少,并且,承载公转转化能量多的本源粒子,在能量场内收缩或集聚的过程中,会逐渐形成一个越来越明显的公转中心轴、和最大公转平面。由于处在公转轴方向上、和离公转轴较近的本源粒子,或者更全面地说,凡是没有到达最大公转平面的作公转运动的本源粒子,都会在增加公转速度、并据此向能量场的中心轴靠近的同时,也会适当地以远离公转轴、即增大公转半径的方式,来增大公转速度,以承载更多的公转转化能量,因而在这种定向公转的能量场中,公转转化能量转移的结果,会向能量场中心区域、和最大公转平面区域集中。当在最大公转平面区域集中的公转转化能量,能够满足最小的球形体积边界条件时,便会产生电子能量场。电子能量场内的公转转化能量,同样集中在中心区域、和最大公转平面区域,但不会再形成“子”能量场。振动能量密度低的本源粒子,其振幅小,频率高,振动能量密度高的本源粒子,其振幅大,频率低,两者在能量场中会按照相应的振动能量位置,进行迅速“易位”而产生空间位置上的移动。同时,原子能量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能量体系,它会在整体上产生自旋运动,而使自身同周边的空间区域分开来。能量场自身的体积部分,是不会同周边区域的空间体积互换的。
      8、原子能量场中的能量层次,可以按照不同的能量形式,具体地分为三层。底层为空间本底振动能量,其中包括极限振动能量和多余振动能量。多余的振动能量,在能量场中可以通过本源粒子分布状态的自我调整,而逐渐得到减少,同时公转转化能量会相应地增加,并使承载公转转化能量的本源粒子,其公转速度得到加大,轨道位置进一步向中心方向和最大公转平面靠近。中层为本源粒子的自旋转能量,它在能量场中的正常分布状态,为均衡饱和态,原子能量场内多余的振动能量,是先转化为本源粒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然后由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再转化为本源粒子所承载的公转转化能量的。当这种公转转化能量的增加,其能量密度达到或超过本源粒子饱和态时的自旋转化能量密度时,由于振动能量和公转转化能量对自旋转化能量的“压力”作用,自旋转化能量在向公转转化能量进行转化的同时,会将这种“压力”,以物质波能量的形式对外释放,从而使振动能量对公转转化能量的转化,存在着“转化率”或损耗,它是自然空间中物质波能量的主要来源。上层是由本源粒子所承载的公转转化能量,它主要集聚在能量场的中心区域、和最大公转平面区域,是传统物理学实验可以探测到的客体对象,和被认为是有物质存在的区域。暗物质,是出于对不可探测到的本源粒子的需求,暗能量,是出于对不可探测到的空间本底振动能量的需要。物质在自然空间中的含量,已经不能按照物质密度的传统观念来进行计算。


      4楼2016-01-1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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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在自然空间中,物质波形式的能量,主要是原子能量场释放出的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在原子能量场形成后,能量场中的本源粒子,开始将继续转化而来的多出的自旋转化能量,转化为在原子能量场内的公转形式的能量,并使这种公转形式的能量开始逐渐增加。当原子能量场内的公转转化能量密度,超出自旋转化能量密度时,由于公转转化能量的“压力”作用,在自旋转化能量向公转转化能量转化的同时,原子能量场会以物质波能量的形式,对外释放自身超饱和的自旋转转化能量,而且,以这种方式释放自旋转转化能量的快慢程度,取决于原子能量场所承载的公转转化能量密度,对饱和态自旋转化能量密度的超出程度。因此,体现在每个空间层次上,公转速度越快的原子能量场,其释放的物质波能量的密度越高,发光越强,原子能量场密集的区域,温度相对越高。
        18、原子能量场内多余的振动能量,虽然是相当巨大的,但它也是有限的。当原子能量场内多余的振动量耗尽后,原子能量场便会失去加速的动力,它首先体现在最先形成的行星能量场、及其子能量场上。原子能量场内多余振动能量的耗尽,在行星能量场内不是同时出现的,而是依次出现的,公转速度相对较大的原子能量场,因为释放物质波能量的速度相对较快,因而它们先进入演化拐点。行星能量场内的原子能量场依次到达演化拐点的过程,体现在行星体和卫星体上,就是它们的“自转”加速度逐渐减小,直到加速停止后继而减速。当行星能量场中所有原子能量场的多余振动能量耗尽时,同时也会使行星能量场在星系能量场(如太阳系)中的公转运动,停止加速,然后转变为减速。同理,太阳系能量场在银河系能量场中的速度变化,同样取决于太阳系能量场中的所有的原子能量场,所能提供的多余振动能量这一原始动力。地球、月球的公转速度和自转速度,目前都在减慢,它们已经在整体上处于演化拐点之后,但是,太阳系能量场在总体上还处于演化拐点之前,它在银河系能量场中正在加速公转,加速的动力,主要来自太阳区域的原子能量场、所消耗的多余的振动能量,并且会因为太阳系能量场自身振动能量的减小,而在加速公转的同时,向银河系的公转中心方向靠近。原子能量场内的振动能量,是贯通于整个空间的,它与空间的层次无关,原子能量场所承载的总的公转转化能量,则为各层次上的公转转化能量之和,并以在各层次上的饱和态时的公转速度,为该层次上的公转转化能量“转折点”。如太阳系能量场形成的时刻,原子能量场在行星能量场中所具有的公转速度,银河系能量场形成的时刻,原子能量场在太阳系能量场中的公转速度,和原子能量场直接在银河系能量场中到达演化拐点时的公转速度。
        19、行星能量场中的原子能量场,处于各个高层次能量场中的公转运动的“叠加”状态中。这种总的公转转化能量的持续增加,会使原子能量场将大量的多余振动能量,通过转化为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后,以物质波形式的能量,倾泻在原子能量场之外。在原子能量场分布密度高、并且范围足够大的空间区域中,众多的原子能量场,同时释放出的强大的物质波能量,很难在短时间内传输到空间区域之外,在空间区域内因“循环传输”而滞留的大量的物质波能量,会使原子能量场所在空间区域中的温度和压力急剧升高。如果此时空间中不同的原子能量场,因空间中物质波能量的急剧升高,而产生的激烈碰撞,其碰撞压力,能够使两个原子能量场之间的挤压面的面积,达到一定程度时,这两个原子能量场将会发生聚变反应,形成由两个原子能量场组成的结构体,它在传统物理学中被称为“重氢”。聚变反应的具体步骤如下:
        (1)电子在原子能量场内的最大公转平面上作高速旋转。当两个原子能量场激烈碰撞在一起,能够因碰撞的“惯性”而使两个原子能量场中的电子,都迅速脱离轨道、并被束缚在碰撞面或挤压面上继续旋转时,挤压面处的振动能量“壁垒”,会被两个高速旋转的电子迅速“贯通”,即挤压面上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会因为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原本就低的两个电子的到来,而得到迅速降代,从而使两个原子能量场的空间本底振动能量,在挤压面处迅速地融合在一起。挤压面上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原来是处处相等的,上面没有振动能量斜坡、或轨道阶梯,其中一个电子,将自身的公转转化能量完全转化为自身的“自旋”转化能量后,将自己稳定地处于这个区域的中心位置上,并使周围产生相应的“环形”振动能量斜坡。另一个电子,则被排斥到挤压面的外缘,继续作高速旋转。
        (2)本底振动能量贯通后的两个原子能量场,会迅速自行修复各自的外球面,即以挤压面为中心平面,双方围成一个“圆饼形”的共用区域,就如同数学集合论中的“交集”部分。与此同时,两个原子能量场因挤压而“鼓”起的体积部分,会同时沿着挤压面向外围方向伸展,并将另一个旋转电子带出,形成一个环状形的、其中有一个旋转电子的特殊区域。两个原子能量场因挤压而“鼓”起的体积部分,转变为挤压面外围上的环形体积后,其空间本底振动能量,仍然是与两个原子能量场同时贯通的,并且保留着原有的振动能量斜坡,控制着其中的旋转电子。只是这样的振动能量斜坡的“坡度”相对较小,其中的旋转电子容易外逃,也容易复归。
        (3)两个原子能量场结合为一个重氢结构体时,其总体积不变,总能量不变,不对外释放能量,携带一个内部“隐含”电子,和一个环状体积中的旋转电子。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已经形成的重氢结构体之间,不会再以电子贯通彼此空间本底振动能量的方式,进行进一步的相互结合,也不会以这种方式,同单个的原子能量场进行结合。
        20、重氢结构体相当稳定,它是构成各种元素结构体的基本组成单元。但在特定的条件下,重氢结构体也会分裂。分裂时,其中一个原子能量场,将与自己的本底振动能量相贯通的环形体积,全部收归己有,重新恢复为原来单个存在的原子能量场,并自动放弃与之相结合的另一个原子能量场。被自动放弃的另一个原子能量场,则保留着先前共用的“交集”区域、及其中心位置上的一个隐含电子。这种不对称的动态结构,是很不稳定的,而且,能量场趋于恢复原先的振动能量斜坡的趋向,会将靠近边缘位置上的没有公转运动的隐含电子,赶出能量场。由于该电子在重氢结构体形成时,吸收了自身在原有能量场内的公转转化能量,当它被排出原子能量场成为自由电子时,它会将超出的能量部分,以特定的特质波形式,迅速对外释放。单个的原子能量场在失去电子时,电子不仅带走了转化能量,而且还带走了与转化能量“同体”的空间本底振动能量载体,使原子能量场的空间本底能量,在体积上出现微小的不足,因此存在着吸收振动能量密度相应的其它能量体的倾向。这种失去电子的原子能量场,在传统物理学中被认为是质子,隐含着没有公转运动的电子的原子能量场,被认为是中子。中子只能从重氢结构体的分裂中产生,贝塔衰变过程不可逆转。“中微子”是电子从高能态转变为低能态时,所释放的一种特定形式的物质波能量,它不可能是以能量场的形式而稳定存在的能量体。
        21、重氢结构体的形成过程,处于空间演化拐点之前区域温度的上升阶段,随着区域温度的进一步上升,此时的重氢结构体与重氢结构体相撞时,虽然没有电子跑到挤压面处,去贯通此处的空间本底振动能量,但足够强的碰撞压力,在挤压面上所形成的高密度的转化能量,同样能够在瞬间使挤压面处的振动能量“壁垒”破裂,使振动能量得到贯通。空间本底振动能量贯通后,两个重氢结构体会在挤压面处,形成一个相对较大的共用的“交集”区域,在挤压面外缘因挤压而“鼓”起的体积部分,则会因为没有电子的参与,而作为能量体“碎片”被快速释放,以这种形式释放的能量体碎片,只有极短的存在时间,它很快会通过释放公转转化能量而在空间中淹灭。虽然两个重氢结构体聚变反应时,所形成的共用的“交集”区域,比两个原子能量场聚变反应时,所形成的共用的“交集”区域体积大,但是在这种共用区域中,因为没有中心位置上的电子,能够“加深”此处的振动能量斜坡,因而它的结合力,小于两个原子能量场形成重氢结构体的结合力。随着空间区域的温度和压力的继续升高,以重氢结构体为基本构成单元,在形成各种不同的元素结构体时,其共用的“交集”区域的体积,会相应地逐渐增大,直到演化拐点后区域的温度开始降低时,以这种方式结合的“交集”区域的体积,才开始反过来逐渐减小。此时单个的原子能量场同重氢结构体之间,还不能产生这种聚变反应,即此时所形成的各种元素结构体中,还不包含单个的原子能量场,或传统物理学中所认为的中子。
        22、多个重氢结构体,在进一步结合为不同的元素结构体时,同时遵循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元素结构体在结构上的排列,应当尽可能占居最小的球形空间,以取得系统内最小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因为在任何层次上的具体能量体,其振动能量密度,都是按照能量体所占居的球形体积来体现的。第二,元素结构体的具体排列方式,应保证从外向内有足够的振动能量通道,即在元素结构体的任一“截面”上,不允许有“公转”转化能量封闭的区域存在,使元素结构体所在空间的本底振动能量,不能同时作用于元素结构体上每一个原子能量场的全部外球面上,因为空间本底振动能量对原子能量场外球面的“压力”作用,是原子能量场能够稳定存在的基本保证。
        23、多个重氢结构体的进一步聚变反应,在经过演化拐点的过渡阶段后,随着区域的温度和压力转向下降,结合处共用的“交集”区域的体积,也开始转向减小,直到这种结合方式的温度和压力条件失去时为止。经过演化拐点后的原子能量场,其中包括结合在重氢结构体或元素结构体的原子能量场,会随着自身在行星能量场中公转速度的减小,反过来吸收外围区域的高密度物质波能量,以弥补自身在行星能量场层次上的公转速度、即公转转化能量的下降。吸收的外围区域的物质波能量,在原子能量场内是以超出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的形成而储存的,在正常情况下,只要原子能量场在行星能量场层次上的总能量,不大于原子能量场在行星能量场中处于公转转化能量饱和态时、或演化拐点时刻的总能量,原子能量场都不会将以这种方式储存的超出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对外释放。即原子能量场在行星能量场中处于能量饱和态时的总能量密度,是原子能量场吸收外围区域的物质波能量、和对外释放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的“转折点”。此时,区域中的单个原子能量场、和重氢结构体及元素结构体上的原子能量场,会在相互碰撞的过程中,使挤压面处两个原子能量场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得到贯通,从而使重氢结构体同单个的原子能量场,通过相互贯通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而结合在一起。结合力大于排斥力,是这种结合方式能够稳定存在的前提条件,但在正常情况下,以这种方式结合在一起的两个原子能量场是不稳定的,它很容易被其它的能量体冲开。以这种方式相互结合,其结合体的总体积不变,结合时不对外释放能量。为了同以空间本底振动能量的贯通为前提条件的“聚变”反应相区别,这种以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的直接贯通方式,而产生结合的反应,可以称之为“聚合”反应。聚合反应结合方式,能够相对较稳定地存在各种元素结构体上的这样一种“空位”处:即再增加一个重氢结构体空间不够、补充一个原子能量场空间有余的区域,而且,也只有躲在元素结构体范围内的这种结合,才相对稳定,它可以“避”开元素结构体之外的其它能量体的自由撞击。所以,在元素结构体的最外层,一般情况下只有稳定的重氢结构体,而不会有稳定的单个原子能量场。超重氢结构体,是一个重氢结构体和一个单个原子能量场,以聚合反应的方式结合的,它同样也是不稳定的。


        6楼2016-01-1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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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在元素结构体中填补的单个原子能量场,仍然会保留着原先携带的旋转电子,它在传统物理学中也被认为是中子。这种被认为是中子的总体能量,大于聚变反应相结合的元素结构体中、平均单个原子能量场的总能量,因而元素结构体中所含这种中子的数量,会明显地影响整个元素结构体总能量的大小。聚合反应是在结合力大于斥力的条件下发生的。裂变时,中子和重氢结构体会在封闭断裂面之前,释放一定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重新恢复为等体积的中子和元素结构体,并产生相应的能量亏损。重氢结构体同超重氢结构体之间的聚变反应,就是先通过超重氢结构体上中子与重氢结构体之间的分裂,然后让重氢结构体直接以“分裂面”,与另一个重氢结构体相结合的。
          25、原子能量场到达演化拐点后,其内部多余的振动能量耗尽,剩余的极限振动能量,不再会压制原子能量场内超饱和自旋转能量的增长。当原子能量场内的自旋转化能量密度,同外围区域的自旋转化能量密度,出现“垂直”落差时,外围区域的物质波能量,会按照逐渐上升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进行转化,以作为“垂直”落差处的过渡性区域,满足“能量分布过渡原则”。“垂直”落差越大,过渡性区域的体积越大、或能量越高。过渡性区域的自旋转化能量是超饱和的。同“中子”在聚合反应时的结合方式相类同,不同的原子能量场之间,通过在外围过渡区域的超饱和自旋转能量的相互贯通,也能够结合在一起,两个原子能量场通过这种结合方式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氢分子结构体,这种结合方式,在传统化学中被称为“氢键”。由于氢分子的能量密度,是按照氢分子结构体所占球形体积来体现的,当两个原子能量场按照“氢键”相结合时,就需要补充相应的能量,在氢分子结构体之外、所占球形体积之内,再次形成“一层”能量密度相对低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斜坡的过渡区域。所以,当氢分子中的两个原子能量场分裂时,形成“氢键”时所补充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会全部以物质波的能量形式,予以释放。同理,氢分子与氢分子之间,也会通过外围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的贯通,而相互结合在一起,这种相对较弱的结合力,在传统化学中被称为范德华力。如果将氢分子之间的结合力,完全理解为范德华力,当范德华力小于氢分子之间的斥力时,氢分子物质体现为气态,当范德华力大于氢分子之间的斥力、但不能固定结合力的“力角”时,氢分子物质体现为液态,当范德华力大于氢分子之间的斥力、又能固定结合力的“力角”时,氢分子物质体现为固态。温度即物质波能量密度的大小,能够减小和消除原子能量场外围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所起的作用效果,影响着元素结构体、分子结构体等之间的结合力的大小,从而改变着物体在宏观上的状态。
          26、所有的以重氢结合体为基本构成单元,所组成的各种不同的元素构体,都会因为自身所含的原子能量场,在自旋转化能量密度上同外围区域有着“垂直”落差,而都在其所占居的最小球形体积范围内,形成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的过渡区域,并按照以重氢结构体从内向外分布的层次特征,同时产生自旋转化能量斜坡。在最外层上,只要元素结构体只含有一个重氢结构体,整个元素结构体的“球形”体积,就会在最外层上增加一个层次,相应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就要填充这个层次上的所有区域,而不是仅仅填充最外层上单个重氢结构体的外围。如果另外一个元素结构体,在最外层上的重氢结构体的分布,恰好存在一个空位,可以填补一个重氢结构体,那么,当这两个元素结构体在最外层上进行“互补”结合时,就会使最外层上只有一个重氢结构体的层次消失,原先分布在这个最外层上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就会全部释放。如果元素结构体在最外层上的重氢结构体分布,是饱和的、即没有空位,那么,该元素结构体将不会与其它的元素结构体,以这种“填空”的方式进行结合。不同的元素结构体,以这种方式相结合的趋向程度,取决于结合时所释放的最外层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的大小,凡是不能使两个元素结构体在最外层区域上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之“和”得到减少的,都不会产生这种形式的结合。所以,不同元素的化学性质和化学结合力,只与元素结构体在最外层上的重氢结构体的具体分布有关,释放能量,是不同的元素进行化学反应时的基本特性。由于重氢结构体只携带一个能逃逸和复归的电子,它在化学反应中所起的作用,一直被猜测是电子所起的。此外,不同的元素结构体、包括单个的原子能量场,也会直接通过在外围区域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的相互贯通,而进行结合,就如同两个原子能量场结合为一个氢分子那样,虽然这种形式的结合,同化学结合力一样,都是通过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的贯通来实现的,但两者的结合特征和结合性质,是有着明显区别的。
          27、铁、及其周边的过渡元素结构体,有着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它们在最外层区域上的重氢结构体、和被认为是中子的单个原子能量场,其分布密度相对高于内层区域。在经过演化拐点以后,无论是单个的原子能量场,还是重氢结构体上的原子能量场,它们的振动能量,都已经达到最低的极限状态,此时的原子能量场在某一区域的分布密度,就会直接决定着这一区域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的大小。因此,铁元素在外层区域的振动能量斜坡,是随着重氢结构体和单个原子能量场,在分布密度上从内向外逐渐上升而下降的,这同任何一种单个能量场内部的振动能量斜坡,在方向上是相反的。能量场外层区域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是逐渐下降的,它本身就是振动能量分布时的过渡区域,虽然铁元素结构体,在整体上不是一个独立的能量场,但它在球形体积外层处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同周边区域的平均振动能量密度,会存在着“垂直”落差,这就需要在铁元素结构体球形体积的外围处,有逐渐下降的振动能量斜坡来进行衔接,以作为铁元素同外围空间的过渡性区域,满足能量分布过渡原则。在过渡区域中下降的振动能量,转化为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它以这种特定的形式而稳定存在,并同时增加了铁元素在外围上作为过渡区域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的“坡度”。即铁元素的球形体积的外围,是这样一种“壳层”区域,其中的振动能量斜坡,是从外向内方向逐渐下降的,其中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是从内向外逐渐下降的,并且自旋转化能量斜坡的坡度,在正常情况下大于其它的元素结构体。存在于铁元素外围壳层区域的振动能量斜坡,同能量场中振动能量斜坡下降的方向是一致的,它同样也会在壳层区域的外球面上,形成一种相对较弱的振动能量“壁垒”,阻止铁元素之间的相互结合。然而,当有足够的温度或压力,使两个铁元素结构体的外球面,在相互挤压时能够使挤压面处的振动能量得到贯通,这两个铁元素结构体,就会牢固地结合在一起,而且会因为振动能量在体积上具有可塑性特点,这种结合力,具有一定空间上的伸缩范围,体现在宏观上的铁元素物质上,就是具有一定的可塑性质。铁元素在以外围振动能量贯通的方式相结合时,其外围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也会同时得到贯通,使铁元素之间的相互结合,具有着双重结合力。铁元素外围坡度相对较高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的存在,使铁元素外围具有相对较强的磁场,它同时又使铁元素物质,具有良好的吸收和传导物质波能量的性能。
          28、将球形体积外围具有振动能量斜坡的“类”铁元素,制做成细长的金属导线时,金属导线的外围,同样也会存在从外向内下降的振动能量斜坡,以作为基本能量分布的过渡区域,它可以阻止导线内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以物质波形式的能量对导线外释放。金属导线的导电性能,主要取决于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在导线中传输的效率,它一方面要求在导线中被传输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尽可能地被控制在导线内,另一方面又要求尽可能地减小在导线内自旋转化能量分布的“凹凸”区域,以减小自旋转化能量在导线中传输的阻力。金属导线的始端和终端,本来是没有电压的,当导线接上电源后,导线中处于均衡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会被激发而升高,如果此时导线的终端没有在消耗电能,导线中便不会存在电压,即从导线的始端向导线的终端不存在逐渐下降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当导线的终端在消耗电能时,导线终端的自旋转化能量密度便会降低,从而形成自旋转化能量斜坡、即电压,电压的大小,就是导线始端与终端的自旋转化能量密度之差。如果此时电能在导线始端的输入是连续的,那么在导线中,就会产生自旋转化能量从始端向终端的定向“流动”、即电流。处于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是不会在真空中发生转移的,此时的本源粒子与本源粒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相互作用力。只有当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被激化而升高时,本源粒子与本源粒子之间才能产生相互作用力,并使超出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通过本源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而在真空中发生转移。在真空中发生转移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是物质波能量和自旋转化能量的“综合”形式,这种综合形式的能量,即可以以物质波形式的能量,作为能量转移的结果,又可以在特定条件下的能量转移过程中,持续地以超出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形式而存在。导线发热,是导线中超饱和的自旋转化能量,因在传输过程中受到阻力作用耗损时,所转化的物质波能量,电灯发光也是出于这一原因。在具有电流的金属导线的外围区域,同样会存在着相应的超饱和自旋转化能量斜坡,以作为导线与外围空间之间的过渡区域,自旋转化能量斜坡在真空中体现为磁场,当带电导线在真空中作“横向”运动时,导线经过的真空区域,会被导线中的电流陆续激化,而形成相应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即磁场,在导线的运动过程中不断地形成这种磁场,就需要不断地消耗导线中的自旋转化能量。同理,在磁场中作定向运动的导线,也会使导线中原本处于均衡饱和态的自旋转化能量被持续激化,并按照磁场驱动的方向,使持续增加的自旋转化能量在导线中发生流动。电场和磁场,都是包含自旋转化能量斜坡的“真空”场,属于能量束缚状态。磁体的磁力作用,也是通过磁体本身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来产生的。当磁体在真空中时,磁体周围的自旋转化能量会被激化,形成从磁体向周边区域逐渐下降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作为磁体和真空在自旋转化能量分布上的过渡区域。由于磁体“两极”上的自旋转化能量密度是不相同的,它们的周边区域形成的自旋转化能量过渡区域,同样也是从自旋转化能量高密度的一极,向自旋转化能量低密度的另一极逐渐下降的,如果此时在这个过渡区域的自旋转化能量斜坡上,放入一个本身具有自旋转化能量斜坡的“小磁针”,那么,小磁针的指向,是按照两者在自旋转化能量密度上的互补原则进行的,即小磁针中自旋转化能量密度高的一端,指向磁场中自旋转化能量密度下降的方向,以满足空间总能量分布均衡的要求。


          7楼2016-01-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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