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四月八日,我驾驶车辆,由东向西,对方由南向北,我是他的右方来车,并且,他行驶的道路有停车让行标志,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货车,撞了我的左前侧面,撞过去以后,他的车,又蹭到了两个行人,现在事故认定书已下,他的主责,我的次责,我想问下,受伤行人,会找我吗?我不想垫付啥医疗费,后遗症太多,并且我也没钱,母亲生病,刚做化疗,已经花钱很多,现在,我们双方已经互相起诉,听说伤者也准备起诉我们两个车主,我下一步该怎么办?请指教!另外,他速度很快,我当时大概三十码左右,这样的似乎应该他全责啊?交警也是大事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