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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我去你的梦里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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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3-23 19:46回复
    爱是个动词。
    凌晨4:00
    天还没有亮的迹象。哈一口白雾,男孩动了动僵冷的脖子,踮起脚,只见队伍越来越短。一阵欢欣,不安分地原地晃动。
    存钱到现在,昨晚排队到现在,只为这场演唱会。是两个人都迷恋的歌手,一路磕磕绊绊却被她的歌缠绕的二人时光,是情人节夜晚的演唱会。
    为了一个惊喜,枯等寒街又何妨?
    毛线围巾是她送的,接近咖的驼色。手笨不懂织,却也执拗地为中意款顶着冷风寻遍镇上的店。男孩捂住两张票,耸耸肩膀欢快地跳了两下。
    围巾多绕一圈便觉得暖。
    爱是舍得爱。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6-03-2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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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6:05
      山顶格外冷。男人昨夜便驱车上来,停留到现在。
      这是向妻子求婚的山顶。昨夜星空闪耀,一如那天。
      打开车门,清冽的空气灌来。男人靠着车抽了一支烟。
      眯着眼看天空,想起妻子最后拖着自己的手叮嘱的话,
      “再找个人爱,一定啊。”
      不知道你在天上好不好,我懒得爱了。你能不能原谅我的任性?
      爱是不能没有你。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6-03-2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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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9:45
        机场人山人海,风衣男士吃力地逆行过去,接过行李箱横杆。
        “谢谢。”对方笑着理头发。
        “这么长了......女人味。”夸赞反似讨好。
        “谢谢。”礼貌颔首。
        曾几何时,她留倔强短发,为他动不动和人薄命。揪住高她一头的男生的球衣衣领,只因那家伙让他磕伤。
        感情最后以他劈腿收场,试图逃掉窒息感情,毕业了扔下她另寻幸福。没有质问没有吵闹,她只身飞往大洋彼岸。
        这么多年风景阅尽,他长成宠辱不惊的中年人。听闻她要回国,且也单身,竟如青涩少年般期待。旧识好友统统打趣,他知道心里除了亏欠,还有爱。兜兜转转人坠马原地,置自己于死地的人只此一枚。
        “谢谢。”到家了,她站在门口,脸上是不显山不显水的沉静。
        旧识好友们陆续成婚,都赌他俩会复合,不料只赌来三声“谢谢”。
        她不原谅他。
        爱是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6-03-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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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11:50公交车
          街上握着红玫瑰的小姑娘四处阻情侣,商场门前摆着巨大的红桃心。
          丈夫指着车窗外,“老伴儿,今天是情人节。”
          “唔,胡萝卜呢?”老太太低头翻着菜篓,“冬瓜,牛肉,西兰花,香菇......没有胡萝卜。”“炖牛肉怎么能缺胡萝卜?”“怪你,自己爱吃也不提醒我。”老太太不满地絮叨。
          “下次再炖嘛。”挤挤皱纹像是撒娇,“看,今天情人节。”
          “下次买牛肉要提醒我。”
          老爷爷笑着收回眼光,拍拍老伴儿微颤的手。
          爱是胡萝卜炖牛肉的一锅热汤。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6-03-2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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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15:20
            哭得昏天暗地他还是没来。
            吵架那么多次,离家出走那么多次,负气不管自己还是头一次。阴霾的冬日午后,公园的落叶铺成金色音轨,恋人们的笑声掠过他潮湿的心。她坐在长椅上,盯住一个方向。他如果来,会从那个土坡上来。
            每次出走一定来这个公园,没理由他找不到。除非他不想再找了。
            的确是自己错,下次不闹脾气好不好?不要分手。委屈和恐惧袭来,眼泪再次决堤。永袖管抹脸却瞥见他端着两杯热牛奶慢悠悠地走来。
            破涕为笑。
            爱是了解,是挽留,是你突然的出现。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6-03-23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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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20:00
              生日在2月14日是好事还是坏事?女孩一个人蹲在闪着十九根蜡烛的蛋糕前,不满地撅起嘴。生日快乐,生日从来不快乐。
              蛋糕自己订的,骑着小摩托车运回来;长寿面自己煮的,加了两个蛋;礼物堆在面前却每一个朋友在场,都去陪情人了。
              闭上眼睛,双手合十,愿望是明年一定给自己找个夫婿。想到这儿女孩扑哧笑出声来,开心地吹灭蜡烛。
              爱是相信爱。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6-03-2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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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21:30
                手心攥着小纸条,女生紧张地坐在座位上。那是晚自习从后排传来的,让她放学等一等。
                教室走空后,男孩漫不经心地从后排走来。“走吧。”肩膀挂着书包,头也不回一个。
                一路低头踢石子儿,街灯把影子拉长,似乎要下雪了。
                “难道你不冻?”男孩扔过来一只兔绒护耳。
                一团热乎乎的白球,女孩烹煮没反应过来。
                “把你送到家门口。”
                黑暗中,男孩悄悄握住女孩的手,放进兜里。
                爱是身边马路静了,只听见噗噗心跳。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6-03-2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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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甜言蜜语,是不言而喻。
                  是抚摩,是温柔绵长地吻,是慢动作。
                  是女孩的裙摆和嘴角的奶油,是壮壮的大树和男孩的胳膊。
                  爱是与有情人做快乐事。
                  是荷尔蒙攀升,是袭击,是让你记住我。
                  是独占,是暴君。
                  爱是包容。
                  是为对方改变自己,是漂亮地妥协。
                  是错的。错的也是对的。
                  爱是爱。爱如果让对方无法感知,这叫哪门子的爱?
                  爱是个动词。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6-03-2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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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AQ爱是相信爱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6-03-23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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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梅无竹马》
                      XW:
                      你那天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很投入地用右手捏着话筒唱《Melody》。侧脸很瘦,轮廓鲜明。少年的模样,皮肤像小时候一样黑。你果然不是现在流行的白皙清秀俊美型啊,虽然你五官还算端正。
                      我撑着脸非常专心地看你,各个角度。我旁边坐的也是小时候的玩伴,说话有点结巴的小刚。记得我们当年还一起笑他名字和语文教科书上的小红小明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们我:“你看什么呢?”
                      我撇撇嘴,目光动都不动。他听话地侧头看,会意地笑笑就没再做声。
                      我觉得你今天看着又精神又和气,很舒服。除了你右手沙发扶手上坐着的女朋友。
                      她貌似百无聊赖,所以低头玩你的手指,翻过来又覆过去。你很合我心意的不耐烦起来,不过并未表现得非常明显。
                      后来轮到我唱时,为了打破拘谨的气氛,我决定以破坏形象为代价来献身。我作为一个女生,非常不够矜持的扯着话筒线几步跨到屏幕前,一屁股盘腿坐在地板上,对着屏幕里陈奕迅唱的那首《K歌之王》,还没唱到副歌部分,不知谁很给面子地鼓掌。然后,坐在点唱机前的你也转过身来对着我鼓掌。因为看到你对我笑,所以后面的半首歌都不在调上了。
                      噢,还真失败。
                      后来轮到你女朋友唱。我很认真地看了看她。长得也很一般嘛,长头发,瘦高个,白皮肤。如此大众化,哪里好看了真是。明明唱的不好听,还硬是拽着话筒唱好长时间。高音唱不上去还尖着嗓子硬是往上顶,破音的话就转过头对着你笑。统统是TWINS的烂俗小情歌,真没品。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6-03-2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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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小时候院子里小伙伴的聚会,现在看来显得尴尬。
                        你带你女朋友出席吧,也不介绍一下。看看,现在每个人都如此默默地听你女朋友唱走调的歌,还小心翼翼地不能表现出不满。我旁边的旁边的管路已经睡着了。还真佩服,佩服他在这么难听的声线下也可以睡下去。哈。
                        看看,我说话越来越难听了。真是不够善良,这么爱嫉妒。
                        我嫉妒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我不明白,小时候住一个院子的小伙伴们在多年后重聚。期间很多人陆续搬走,像你像我;许多人正好要念大学了,像我像大憨;很多人有了男朋友女朋友,像你像吴中杰。完全可以用来回忆童年趣事憧憬未来的小小聚会,我们却拘谨的坐在这里听对于我们来说完全陌生的一个女人唱走调的歌,并且昏昏欲睡。
                        凭什么呢?你告诉我凭什么。
                        请原谅我对她的敌意。真的很讨厌,很讨厌。
                        你也很讨厌。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6-03-2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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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在怀疑与遗忘中慢慢长大。关于你的那些强烈的情绪也渐渐淡了色泽,想埋在童年断墙根旁某棵树下的,装满弹珠纸飞机和变形金刚贴画的铁盒,生锈了变形了腐蚀了。不论从前多么宝贵,现在也没有任何重新挖掘的意义。
                          念高中,貌似在学校里看到你。带着复杂的心情尾随,果然是你,激动得无以言表。故意和你面对面走,却发现你连瞟都不瞟我一眼,好几次都是这样。到后来,我的朋友圈子和你的朋友圈子奇怪的融合发展。你在听到别人喊我名字时,依然没有任何异常表情,继续和旁边的人谈笑风生。我彻底绝望。
                          你不知道吧。在别人写你名字时,我会很龟毛的指出来是“玮”不是“伟”。因为你小时候特意在我家大门旁边的白墙上用石头刻过,强调着是这个字,不是那个字。如果新主人没有粉刷墙壁,它一定还在那里。
                          你看,怎么这么不公平。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却什么都记得。
                          你真讨厌


                          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6-03-23 20:03
                          回复
                            这样的我,简直是友情和爱情不分的傻瓜吧。
                            舟舟刚才告诉我:“不要傻了,回忆没有任何力量。”
                            如果真的没什么力量,为什么我打着字,眼泪就真的不争气起来。我发誓我即使是真的为爱情所伤也没这么剧烈。我是谁啊?我是一视爱情为粪土的烈女!
                            问题是,这并非爱情,这是友情。
                            一份你可以轻易丢弃,我却卑微地硬揣着如获至宝的友情。
                            现在每天无论什么时候上线,都可以看到你的头像亮着,永远是忙碌游戏中的状态。
                            听他们说你的女朋友又换了。
                            并且创造了你们学校两天挂三科的传奇。
                            忽然想起,《蓝色大门》里孟克柔说,青春留给我们什么,我们就会变成什么样的大人。
                            青春到底留给了你什么,让曾经笑得满口白牙灿烂无比的你,变成如今对生活无所谓又无期待的模样。
                            你搬走后,那段生命中最阴暗的、对我来说一片空白的岁月,是否成为了你童年的阴影,进而变成你成长历程里你难看的疤?
                            亲爱的你,我是多么遗憾,没有陪你一起度过。
                            凌晨1点22分
                            依然盯着你亮着的头像发呆的小Z


                            来自iPhone客户端21楼2016-03-2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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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呢,XW。
                              你唱歌爆好听。自己在学校组了乐队,主唱兼吉他手。
                              暑假突然想学吉他,于是找到你。你豪爽地说,“来我家~!”于是我隔天借了把吉他,开始频繁地扛着它顶着酷暑、每天转两趟车去你家。你总是在我已经到了你家小区门口时才起床,所以每次敲门时,闪现在门口的,总是你刚洗漱完的湿漉漉刘海和咧开嘴笑的大门牙。这时候一般是9点多,你妈妈上班了家里没人。进了屋,你把空调打开,从冰箱里给我拿冰牛奶。我把顺路捎来的早餐放在桌子上,你边吃边看电视,“来把昨天教你的弹一遍听听。”
                              其实你是个很棒的老师,会不厌其烦地跟我讲最基本的乐理知识以及膨胀我无谓的自信。比如,我右手拨弦老搭拉到好几根,你说:“没关系,我那时候学了半个月还弄不清到底哪个手指控制哪根呢。”左手摁不紧所以弹出来的音色非常难听,你说:没关系,你手太嫩了“……最后在你好脾气的纵容下,我学了一个月只会弹哆来咪发唆。
                              大部分时间我怂恿着你,“弹这个我听!”
                              “那好吧,”推托两下还是拗不过我,你有点不好意思地接过吉他来,“说好只弹这一曲,弹完了你练习。”于是你从9点多弹到中午饭时间,再弹到我回家。稍微给点鼓励,你就非常high。你是这样可爱单纯的人。
                              我一早就无心向学,谁要去学把手指摁出茧来的吉他,听你弹弹就好啦。
                              后来开学,我把用手机录得一段简易视频给室友看。背景是衣柜,你穿着横条纹T恤,正低着头闭着眼弹唱Don Mclean《And I love You So》的高潮,非常沉醉。唱完后对着镜头傻气地呆滞了片刻,认真用手把刘海整个翻起来露出额头,“这是猫王时代的老情歌”
                              她们说你的声音简直太完美了。有上世纪美国乡村音乐的感觉,很西式。当然,紧接着下一句重点是,你很英俊。
                              我得瑟死了,因为你是我发小。


                              来自iPhone客户端23楼2016-03-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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