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怀仁县“龙城华府”部分购房户约150余人,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为由,封堵怀仁县高速路口出入通道,阻断交通长达1小时30分,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和混乱。
事情发生后,怀仁县公安局立即派出民警前往现场处置。最初民警对参与封堵的人员耐心劝解,讲政策讲法律,劝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并责令参与堵路人员尽快离开现场,但所有人员拒不执行,继续封堵高速口,而且部分人员对执法民警进行推搡殴打。最终,怀仁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对实施组织策划的李某、金某依法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分别对梁某等4人行政拘留、对李某等3人依法训诫。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对其他参与策划和堵路的积极分子,公安机关将加大力度进行抓捕并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在此,公安机关敬告市民在上访或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严禁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如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事情发生后,怀仁县公安局立即派出民警前往现场处置。最初民警对参与封堵的人员耐心劝解,讲政策讲法律,劝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并责令参与堵路人员尽快离开现场,但所有人员拒不执行,继续封堵高速口,而且部分人员对执法民警进行推搡殴打。最终,怀仁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对实施组织策划的李某、金某依法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分别对梁某等4人行政拘留、对李某等3人依法训诫。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对其他参与策划和堵路的积极分子,公安机关将加大力度进行抓捕并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在此,公安机关敬告市民在上访或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严禁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如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