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是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地处中山陵风景区,校园占地3118亩。学校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哲、艺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知识产权是我校大力发展的重点专业,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方向,所在的知识产权学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快速推进,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大需求和紧缺资源。目前,知识产权学院已经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其人才培养得到三个省部级单位和学校的大力支持,毕业生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较高的薪资收入和较多的发展机会。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为100%。
本专业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和研究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管理知识以及实务操作的教育,引导学生将理、工、经、管等第一专业素养与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融合运用,并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职业规划、专业资格考试、专业实习,培养学生掌握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诉讼、审判、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技能。本专业享受学校所有本科生奖助学金支持,并设有“盈科奖学金”、“佰腾科技奖学金”。
本专业教学的主要特点是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建有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实务能力训练体系。专业核心课程有: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专利法学;商标法学;著作权法学;商业秘密法学;网络知识产权;专利文献检索与应用;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文书撰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管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集中实践环节有: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模拟法庭、专利文献检索模拟、毕业论文等。
学院与江苏省多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拥有就业实习基地、校外实践导师等诸多资源,帮助实现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毕业生就业地域集中于沿海经济科技发达、外向型企业集聚区;就业层次上,多在政府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著作权保护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2016年知识产权专业招生计划60名,学制两年。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理工文科兼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类的考生,不招收第一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办法
1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2日前报名(函报以收到邮戳为准)。
2
报名要求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所在学院(系)的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1张及报名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报名。
(2)非应届毕业生须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证复印件(如待业,则需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报名。
另外,考生需将同一底版照片电子版发至我校招办邮箱njustzsb@njust.edu.cn,附件名称统一为“身份证号+姓名”,如“32010119900101001X+张三”,要求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0K~200K。
报名材料经我校招办审核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6年4月28日来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
考试科目
(1)英语
可参考英语四、六级复习资料。
(2)法律基础
可参考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法律基础》,鲁晓慧编著,水利水电出版社。
4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4月29日
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
5
录取方法
(1)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调阅学生档案,对审核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其它
1.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南京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二楼招生办公室 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编:210014
传真:025-84432546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联系电话:400-110-2882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知识产权是我校大力发展的重点专业,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方向,所在的知识产权学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快速推进,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大需求和紧缺资源。目前,知识产权学院已经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其人才培养得到三个省部级单位和学校的大力支持,毕业生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较高的薪资收入和较多的发展机会。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为100%。
本专业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和研究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管理知识以及实务操作的教育,引导学生将理、工、经、管等第一专业素养与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融合运用,并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职业规划、专业资格考试、专业实习,培养学生掌握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诉讼、审判、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技能。本专业享受学校所有本科生奖助学金支持,并设有“盈科奖学金”、“佰腾科技奖学金”。
本专业教学的主要特点是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建有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实务能力训练体系。专业核心课程有: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专利法学;商标法学;著作权法学;商业秘密法学;网络知识产权;专利文献检索与应用;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文书撰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管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集中实践环节有: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模拟法庭、专利文献检索模拟、毕业论文等。
学院与江苏省多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拥有就业实习基地、校外实践导师等诸多资源,帮助实现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毕业生就业地域集中于沿海经济科技发达、外向型企业集聚区;就业层次上,多在政府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著作权保护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2016年知识产权专业招生计划60名,学制两年。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理工文科兼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类的考生,不招收第一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办法
1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2日前报名(函报以收到邮戳为准)。
2
报名要求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所在学院(系)的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1张及报名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报名。
(2)非应届毕业生须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证复印件(如待业,则需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报名。
另外,考生需将同一底版照片电子版发至我校招办邮箱njustzsb@njust.edu.cn,附件名称统一为“身份证号+姓名”,如“32010119900101001X+张三”,要求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0K~200K。
报名材料经我校招办审核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6年4月28日来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
考试科目
(1)英语
可参考英语四、六级复习资料。
(2)法律基础
可参考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法律基础》,鲁晓慧编著,水利水电出版社。
4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4月29日
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
5
录取方法
(1)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调阅学生档案,对审核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其它
1.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南京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二楼招生办公室 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编:210014
传真:025-84432546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联系电话:400-110-2882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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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