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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阿怡去法院告人,刚查了,已达到起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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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IP属地:河北1楼2016-05-19 14:29回复
    当婊子就不要立牌坊了好吗 骗了钱就低调点吧


    IP属地:河北2楼2016-05-19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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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verywind.com/haokan-XMTU3MzI0MDkyOA==.htm 主播真搞笑 从7分20秒开始看 注意选英雄的鼠标 阿怡一只手在摸话筒 鼠标能自己选 意念选英雄 这叫诽谤?excuse me?


      IP属地:湖北3楼2016-05-1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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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障玩意 去告啊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5-1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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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告啊 sb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6-05-1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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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5-1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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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真相吃瓜群众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5-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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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也得是诽谤才能赢啊。。。不然这不告自己嘛。 还是看丑开吧,真性情,不掩饰。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6-05-1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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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你们一群智障,没看出来我是反黑吗,阿怡她敢吗


                  IP属地:河北10楼2016-05-1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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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网络 网络和现实差距大


                    IP属地:江苏12楼2016-05-1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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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级的水君。。呵呵。。。


                      IP属地:湖北14楼2016-05-1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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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 把这事闹大 想看到真相 敢吗?


                        IP属地:青海15楼2016-05-19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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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真的就去告小鸿诽谤一切都明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6-05-1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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