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路中间被小车轮胎把脚压了,检查和复查以后孩子没事儿,中途医生建议休息一个礼拜不要下床,第一次检查对方付的钱,复查我们自己付钱!最后对方保险公司只赔500,第二次复查的钱也不报销。我们自己要求1000赔偿,报销复查和车费,大概1300。对方不同意,然后一直强调让我们起诉她。现在我们也在警察局吧她的驾驶证行驶证复印出来,但因为我和我老婆不懂法,后来才知道请一个律师费用也是5000块钱,还要倒贴。对方从撞到孩子就一直委托别人或者她父母处理。态度就是给500爱要不要,不要就起诉,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警察局说了,当我们准备起诉的时候,这个事儿也不归警察局管了,直接到法院!请问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如果不处理对对方有影响的情况下,我可以不处理吗?对方一个92年的上海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