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米兰吧 关注:2,984,428贴子:89,101,910

诸位米吊,点球大战到底哪一个压力最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首先本帖拒绝撕逼,还有那些喜欢钻牛角尖的极端就不要来讨论了(第四、第五个都不用出场)
假设点球大战都是5轮决胜负(从样本采集角度讲,两队罚满五轮的肯定是最多的,类似06年世界杯瑞士0罚中的简直是极端个案),那么越往后压力肯定越大,毕竟前面队友罚丢了还有后来者弥补,而第4第5个是必须罚进的(当然也可能第5个不用出场),否则本队必输球
我的意见是第四第五点球压力最大(考虑到一点特例,对方脚法特臭,第五个有可能不用出场,第四个即为本方最后一罚)


1楼2016-07-01 16:30回复
    后罚压力大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6-07-01 16:36
    收起回复
      那个压力都不小。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最大,一般队长罚第一个,核心罚最后一个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7-01 16:41
      收起回复
        那得看煤球第几个出场


        IP属地:上海6楼2016-07-01 16:42
        收起回复
          越往后压力越大,特别是后面不进就输了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7-01 16:48
          收起回复
            点球大战最好就都是以前德国那种莽夫,根本不考虑什么压力不压力的,就当没门上去就抡一脚,要么飞的概率毕竟不高


            8楼2016-07-01 16:49
            收起回复
              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之谁落后谁压力大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7-01 16:49
              收起回复
                中国有句俗语叫万事开头难,西方也讲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楼主你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谚语呢?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7-01 16:51
                收起回复
                  从结果上看每一罚的重要性是一样的,只决定一分,不过越是前面罚的越多的是责任和担当,第五罚特殊在是最容易成为英雄的,所以第五罚适合球队捧的新星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7-01 17:14
                  收起回复
                    要看球垩第几个罚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7-01 17:17
                    收起回复
                      那得看我罗第几个出场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6-07-01 17:19
                      收起回复
                        基本上核心和队长包1 5 很少见到罚最后一个的是菜鸟新人的,因为如果那个球丢了,可能因为压力太大就毁了。。。 所以一锤定音的那个也是稳的,他是必须进的,他不进就是直接gg。所以我认为他最重要,想想比达尔和梅西都丢了,不也因为后边补回来了么?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7-01 17:25
                        收起回复
                          当年米兰都是皮尔洛先罚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6-07-01 17:33
                          收起回复
                            要看情况的,具体分析。所以我罗第几个罚就第几个最重要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6-07-01 17:35
                            收起回复
                              布吉岛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6-07-01 17: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