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趣味
拉丁文中有一句陈语:“谈到趣味无争辩。”“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不但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是如此,就是读者对于作者恐怕也没有旁的说法。如果一个人相信地球是方的或是泰山比一切的山都高,你可以和他争辩,可以用很精确的论证去说服他,但是如果他说《花月痕》比《浮生六记》高明,或是两汉以后无文章,你心里尽管不以他为然,口里最好不说,说也无从说起;遇到“自家人”,彼此相看一眼,心领神会就行了。
这番话显然带有一些印象派批评家的牙慧。事实上我们天天谈文学,在批评谁的作品好,谁的作品坏,文学上自然也有是非好丑,你欢喜坏的作品而不欢喜好的作品,这就显得你的趣味低下,还有什么话可说?这话谁也承认,但是难问题不在此,难问题在你以为丑他以为美,或者你以为美而他以为丑时,你如何能使他相信你而不相信他自己呢?或者进一步说,你如何能相信你自己一定是对呢?你说文艺上自然有一个好丑的标准,这个标准又如何可以定出来呢?从前文学批评家们有些人以为要取决于多数。以为经过长久时间淘汰而仍巍然独存,为多数人所欣赏的作品总是好的。相信这话的人太多,我不敢公开地怀疑,但是在我们至好的朋友中,我不妨说句良心话:我们至多能活到一百岁,到什么时候才能知道Marcel Proust或D.H.Lawrsnce值不值得读一读呢?从前批评家们也有人,例如阿诺德,以为最稳当的办法是拿古典名著做“试金石”,遇到新作品时,把它拿来在这块“试金石”上面擦一擦,硬度如果相仿佛,它一定是好的;如果擦了要脱皮,你就不用去理会它。但是这种办法究竟是把问题推远而并没有解决它,文学作品究竟不是石头,两篇相擦时,谁看见哪一篇“脱皮”呢?
“天下之口有同嗜”,——但是也有例外。文学批评之难就难在此。如果依正统派,我们便要抹煞例外;如果依印象派,我们便要抹煞“天下之口有同嗜”。关于文学的嗜好,“例外”也并不可一笔勾消。在Keats未死以前,嗜好他的诗的人是例外,在印象主义闹得很轰烈时,真正嗜好Malarme的诗人还是例外,我相信现在真正欢喜T.S.Eliot的人恐怕也得列在例外。这些“例外”的人常自居elite之列,而实际上他们也往往真是elite。所谓“经过长久时间淘汰而仍巍然独存的”作品往往是先由这班“例外”的先生们捧出来的。
在正统派看,“天下之口有同嗜”一个公式之不可抹煞当更甚于“例外”之不可抹煞。他们总得喊要“标准”,喊要“普遍性”。他们自然也有正当道理。反正这场官司打不清,各个时代都有喊要标准的人,同时也都有信任主观嗜好的人。他们各有各的功劳,大家正用不着彼此瞧不起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