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灵吧 关注:13贴子:2,113
  • 14回复贴,共1

永远的旅人 千年之梦

收藏回复

  • 60.194.131.*
这是我追了3个月才追完的小说。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
经典总是如此,务须多言


1楼2008-09-08 20:07回复
    • 60.194.131.*
    「先生,你是从哪里来的?」她用口齿不清的童音问著。 
    「可以说很多故事给我听吗?」当他对凯姆露出天真的笑容时, 
    凯姆觉得心中燃起了一盏虽小却明亮的灯。 
    那时,凯姆刚从战场回来。 
    不,应该说,他刚打完一场仗, 
    正要前往下一个战场。 
    直到现在,他的生活还是从一个战场到另一个战场... 
    他杀敌无数,也看过数不尽的同袍战死。可是,成为敌人或同袍完全取决於命运。如果命运的齿轮转向另一个方向,或许敌人就会变成同胞,同胞就会变成敌人。这就是佣兵的宿命。 
    凯姆的心灵空虚、无比孤独。拥有无尽生命的凯姆,并不恐惧死亡。但也因为如此,每个士兵因恐惧而扭曲变形、痛苦断气的神情,全都永远烙印在他的脑海中。 
    旅行中的凯姆,通常利用酒精来渡过夜晚,试图用酒醉来麻痹自己...或者,他只是假装喝醉,强迫自己忘记无法忘却的事情。 
    可是,当笑著缠著凯姆的汉娜说:「喂,你旅行很久了吧?告诉我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好吗?」凯姆觉得自己得到了比酒醉更深、更温暖的安慰。 
    於是凯姆开始说... 
    战场上看到的一朵美丽花朵... 
    开战前夕的夜晚,被浓雾笼罩的森林美景... 
    战败逃到峡谷时,喝到的甘甜涌泉... 
    战争结束后,一望无际的晴空... 
    凯姆从来不说悲伤的事,也不说战场上看到的丑陋人性。他隐瞒自己是佣兵的事实,也从不回答自己为何总是不断地旅行的问题,只是继续说著关於美丽、可爱、美好的事物。 
    他这麼做,不只是为了纯真的汉娜, 
    他也是为了自己才不断地说著这些美好的故事。 
    直到现在,他还是这麼认为著。 
    投宿汉娜家的旅馆已经成为凯姆生命中小小的乐趣。他告诉汉那种种关於旅行中的回忆,而在叙述的同时,他觉得自己或多或少也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救赎。 
    五年、十年...凯姆跟汉娜的友谊没中断过。这段岁月里,汉娜慢慢地长大成人,不过就像医生所预测的,死亡也一天天地逼近了。 
    所以,现在...凯姆说完了最后一个旅行的故事。 
    他们再也见不到面,凯姆再也不能说故事给她听了。 
    天亮前,夜最深的时刻, 
    汉娜呼吸的间隔越来越长了。 
    在父母跟凯姆的陪伴下,汉娜微弱的生命之光就快熄灭了。 
    而凯姆心中那盏微弱的灯,也要跟著熄灭了。 
    从明天起,凯姆又要继续孤独的旅行... 
    没有终点,漫长无比的旅行。 
    凯姆轻轻地说: 
    「汉娜,你马上就要出发去旅行了。你会去一个从没有人告诉过你,也从来没有人能完全了解的世界。你终於可以离开床铺,迈开脚步自由自在地出发到任何地方了。」 
    凯姆想告诉她,死亡并不悲伤,而是交织著泪水的喜悦。 
    「这次轮到汉娜了,你要把旅行的回忆告诉大家喔!」 
    汉娜的父母总有一天,也会出发前往同样的旅程。 
    汉娜总有一天会在天空的另一端,跟所有他遇过的客人会合。 
    但是...我去不了那里。 
    我逃不出这个世界。 
    汉娜,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这不是永别,你只是出发去旅行而已。」 
    凯姆说了最后一句话。 
    「后悔有期。」 
    这也是最后的谎话。 

    汉娜启程了。 
    她的脸上露出安详的微笑, 
    就像出门前跟家人说「我走了喔」一样。 
    最后... 
    汉娜再也不会睁开的眼睛, 
    缓缓留下一行泪水。 

    (完)


    3楼2008-09-08 20:08
    回复
      • 60.194.131.*
      千年之梦 梦之二<勇者返乡> 

      在人声鼎沸的驿站酒店中, 
      一名旅人独自坐在一隅饮酒,他是凯姆。 
      一名男子步入酒馆。他身材魁梧,从衣著看来一眼可知这是一名士兵,或许是因为经历了一长段旅程的关系,军服上满是灰尘,脸上也带有藏不住的疲倦,即便如此,也依然拥有锐利的目光,那才是真正的士兵才会有的神情。 
      酒馆的喧闹声在男子踏进的瞬间凝结,在场酒客都以畏惧但又感激的眼神看著士兵。 
      与邻国的长年征战终於结束了。原本在前线作战的士兵们,一个个踏上返乡的旅途。这名男子显然也是其中之一。 
      士兵在凯姆旁的桌子座未上坐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喝著酒。 
      与其说是豪饮,倒不如说男子彷佛要把苦涩一同吞进肚里似地拼命往嘴里灌酒。 
      两杯、三杯、四杯... 
      有位酒客脸上露出虚伪谄媚的笑容,拿著酒瓶趋近士兵的座位旁。看起来就像个狡猾的地痞流氓的酒客开口说: 
      「让我来请保家卫国的勇士喝一杯!」 
      士兵面无表情地让流氓倒满酒杯。 
      「在前线打仗的感觉如何啊?想必拿到很多勋章吧?」 
      士兵一言不发仰头饮尽杯中的酒。 
      流氓帮士兵倒了第二杯酒,脸上的笑容更加夸大。 
      「说一些你的英勇事迹来听听吧。你这双粗壮的手臂杀了多少人啊?」 
      士兵不发一语、突然把酒泼到流氓脸上。 
      流氓恼羞成怒地拔出刀子, 
      就在这瞬间,一旁的凯姆一拳打飞了刀子。 
      被凯姆与士兵的气势震慑住的流氓,一边咒骂一边狼狈地逃走。 
      两人看著流氓慌忙逃窜的背影,不禁相视而笑。即使两人并未交谈只字片语,凯姆也明白深藏在士兵心底的苦楚。同样地见识过无数死亡场面的士兵,也感觉到凯姆神情底下暗藏著阴郁。 
      酒馆再度回覆喧闹的气氛。 
      而凯姆与士兵也开始对饮。 
      「我在故乡有太太跟女儿... 
      而自从三年前上战场后,我就再也没跟他们见过面了。」 
      士兵脸上浮现腼腆的笑容,从军服口袋中拿出贴身携带的妻女照片递给凯姆看。 
      照片中是他面容清纯的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儿。 
      「因为有他们,我才能活下来。 
      支撑著我继续战斗下去的原动力,就是一定要活著回家的念头。」 
      「你家离这里很远吗?」 
      「不,我家就在越过前方的山头的那个村子里。我的妻子跟女儿听到战争结束的消息之后,应该正在引颈期盼我回家吧!」 
      这麼说来,他今晚应该就可以回到家了。 
      「可是,」士兵吞下一大口酒,苦涩地说: 
      「我害怕回家。」 
      「为什麼?」 
      「我想见他们,不过却害怕让他们看到我的脸...


      4楼2008-09-08 20:11
      回复
        • 60.194.131.*
        这三年来,我都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为了活下去,我真的别无选择,但是那些被我杀害的敌人,同样也有家人在等待著他们回家吧。」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也是士兵的宿命。 
        在战场中求生存的守则,就是在被敌人杀死之前,先将敌人杀死。 
        「在战场上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思考,每天只能拼著命想办法活下去。可是战争结束后,我终於清醒了,也发现自己脸上刻划著这三年来的罪恶。这张脸,是杀人犯的脸。我不想让妻女看见这样的我...」 
        士兵拿出一个皮革制成的袋子,从中取出一颗小石头, 
        说这是他刚上战场时捡到的宝石原石。 
        「那是宝石?」凯姆疑惑地问。摆在桌上的石头呈现混浊的黑色,完全没有宝石应有的慑人光芒。 
        「刚捡到时,它还会闪闪发亮。我当时想,如果把它带回家给女儿看,他一定会很高兴。」 
        但是它却越来越混浊,逐渐丧失他的动人色泽。 
        「每当我杀死一个敌人,石头就会浮现血迹般的痕迹。 
        经过三年后,它就变成眼前这个样子,几乎完全变黑了。我的罪已经再过去三年内渗透进入这颗石头里面了...这是『罪恶之石』啊...」 
        凯姆不暇思索地说:「千万不要如此苛责自己。为了生存,你当然不得不这麼做。」 
        「我心理很清楚。虽然清楚...但是被我杀死的敌人,同样也有家、也有在等待著他们回家的亲人...」 
        士兵接著问凯姆:「你应该也有家人吧?」 
        凯姆轻轻地摇头:「我没有家人。」 
        「故乡呢?」 
        「我也没有故乡。」 
        「...难道你一直不断地在旅行吗?」 
        「嗯,是啊。」 
        士兵半信半疑,嘿嘿地苦笑一声,将『罪恶之石』收进皮革袋里。 
        「如果我每杀一个人,『罪恶之石』就变的黑一点,那麼是不是我每救一个人,就可以让『罪恶之石』找回失去的光芒?」 
        凯姆默默地把酒喝完,站起身来,对著坐在椅子上的士兵说: 
        「有可以回去的地方,就快回去吧。无论背负著多沈重的包袱,都应该回家去。你的妻女会明白的,你并不是罪人,只是一个努力想在战场上活下去而杀敌的英勇士兵。」 
        「...我很高兴能遇到对我说这种话的人。」 
        士兵伸出右手跟凯姆两人仅仅互握。 
        「祝你一路顺风。」士兵说。 
        「你的旅程就快结束了。」凯姆笑著往店门口走去。 
        突然间,刚才的流氓出现在凯姆的背后,拿著手枪对准著凯姆。 
        「危险!」 
        士兵大叫一声,急忙由后面追上来。 
        当凯姆听到士兵的叫声回头的同时,流氓叫嚣著说: 
        「这是给你的回礼!」而就扣下扳机。 
        就在扳机扣下的一瞬间,士兵的身影突然窜入两人之间。 
        子弹击中他的腹部。 
        士兵如愿以偿的救了人。 
        士兵牺牲他自己唯一的一条命, 
        用来换取永不衰老、永不死亡的凯姆的性命。 
        倒在地上、意识模糊的士兵掏出刚才的皮革袋。 
        「...帮我看一下『罪恶之石』... 
        现在它应该多少发出一点光芒了吧...哈哈...」 
        鲜血伴随著士兵逐渐无力的笑声由他的口中狂喷而出。 
        凯姆往皮革袋里看了一眼,对士兵说: 
        「美丽极了,宝石正闪闪发光呢!」 
        「是吗?那太好了...我女儿一定会很高兴...」 
        士兵露出满足的笑容,伸手欲拿回皮革袋。 
        凯姆把袋子放回士兵手中,小心翼翼地将他的手指收拢。 
        咽下最后一口气,皮革袋由士兵手中滑了出来,掉落地面。 
        士兵的面容很安详。 
        然后,由皮革袋里滚落而出的『罪恶之石』,却还是黑沉沉的颜色 

        (完)


        5楼2008-09-08 20:11
        回复
          • 60.194.131.*
          千年之梦 梦之七<逆风而行的人> 

          那个广阔的草原上,总是吹著强劲的风。 
          也许是因为地形的关系,不论任何季节、任何时间,风都一直由东向西吹。 
          从太阳升起的地平线,吹向太阳落下的另一端地平线。 
          草原上的灌木丛一年四季、无时无刻都被风吹著,结果全都以洽到好处的角度向西边倾倒。因为风势强劲的关系,草原的草通常不会长太高,不过即使是贴地生长的草类,也全都倒向西边。 
          草原上有一条工商队跟游牧民族行走的道路,但他们不会「来回」通过这条路。横越草原的人为了加快前进的速度,通常选择由东向西顺风而行。而由西向东走的人,通常会选择绕道南边的山脉。虽然是绕路,但是会比在草原上逆风前进还早到达目的地。 
          草原上的路被称为「风之大河」。就像河流不会改变流向一样,从古至今,甚至到了未来,行经草原的人都不会改变由东向西的行走方向。人们的脚步出现在东边的地平线上,消失在西边太阳落下之处,永远不会有对向而来的人跟自己擦身而过。 
          除了极少数的例外... 
          女孩第一次跟凯姆在「风之大河」擦身而过时,还只是个婴儿。 
          「那麼,奶奶当时还活著罗?」 
          女孩天真地问著。「是啊,你奶奶很慈祥呢。」凯姆笑著回答。 
          「奶奶...」 
          少女回头看著来时路,指著远方连绵的丘陵。 
          「奶奶的旅程跨越了七座山丘呢。」 
          「七个算多吗?」 
          「嗯。因为他活了很久,大多数人只跨越了五个山丘后就去世了。而活著的人会帮忙挖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埋葬在旅程的终点处,然后继续旅行...」 
          女孩指著脚下的地面说: 
          「我现在到这里了。」 
          他骄傲地笑著。这个女孩和家人虔诚信仰的宗教,促使他们一生都必须逆著「风之大河」的风向前往东方前进,寻找大河的源头。 
          大家称那个宗教的信徒为「逆风而行的人」 
          这个称呼综合著畏惧、怜悯,以及一丝轻蔑和厌恶等复杂的意义。 
          「逆风而行的人」没有世俗欲望,生命的意义就是不断持续往东边前进。他们的孩子在旅途中诞生、信徒们就在旅途中一边养育孩子,一边持续往东走,只有在年老力衰后,才会结束旅行。老一辈的人虽然终止了旅程,但整个家族的旅程不会结束,他们的孩子、孙子、曾孙...将永无止境地传承这种理念。 
          这个女孩的家族旅程,开始於他那已经去世的奶奶。当年,他的奶奶带著与女孩目前年纪相当的儿子,从「风之大河」的西端出发。 
          「逆风而行的人」并非一年到头都走个不停。从秋末到春初,也就是风特别强劲的时期。他们会留在驿站或城镇里打零工,做点当地人不愿意做的粗活来赚钱讨生活。有人就这样留下来,但也有人一到春天就带著当地居民离开,继续旅程。 

          例如,冬天时与「逆风而行的人」陷入热恋的人。 
          例如,憧憬旅行生活的少年。 
          例如,厌倦城镇生活的人。 
          这些人一到春天,就跟著「逆风而行的人」一起逆风而行。 

          这就是为什麼城里的人对於「逆风而行的人」有著复杂的情绪。 
          女孩的母亲就是在中途加入的。或许过了几年后,女孩也会在某个地方停留时陷入热恋,然后选择留下来,或是邀请恋人一起旅行...不过这些事,女孩应该都还没想到吧。 
          「该走了。」 
          女孩的父亲大声呼喊,休息时间结束了。 
          女孩依依不舍地站起来说:「抱歉,我还想多跟你聊聊,可是我们得在下雪前赶到下个城镇。」 
          女孩的脸颊被风吹的发红,嘴唇也乾裂了。 
          「祝你一路顺风!」但他天真爽朗的笑脸却是如此美丽, 
          彷佛从未怀疑过生命的意义。 
          「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或许吧...」 
          凯姆也对女孩微笑,但却不是像女孩那样天真的笑容。他是个佣兵,正顺著「风之大河」往西走,前往比大河尾端更西边的战场。等西边的战争结束后,东边又会有新的战争吧。这是漫长的旅途,又苦闷又没有意义。旅途中总有一天会和女孩重逢,但那时凯姆的笑脸,想必会比现在更阴暗无力吧。 
          少女重复唱著一首短歌,当作离别的礼物。 
          风从哪里来? 
          风从哪里来? 
          是生命的源头? 
          还是生命的尽头? 
          「再见。」女孩离开了。 
          他压低身子迈开步伐,一步步向前走,长长的发丝在风中飞扬。 


          凯姆再见到女孩时,已经是十年后的事了。


          12楼2008-09-08 20:20
          回复
            • 60.194.131.*
            那是春天,草原上开著可爱的小白花。 
            女孩已经是驿站里修补衣物鞋子师傅的妻子。 
            「我已经在这里三年了。」 
            女孩充满爱意地抚摸隆起的肚子。他再过几天就要生了,女孩即将成为母亲。 
            「你的父母呢?」 
            凯姆问道。女孩耸耸肩,望著东方说:「继续旅行啊...」 
            「只有我留在这里。」 

            为什麼?但凯姆没有问出口。 
            有人继续旅行,但也有人留下来,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女孩脸上浮现的幸福笑容,就是最好的答案。 

            「不过...」 
            女孩疑惑地看著凯姆说:「你的样子怎麼跟之前一样,完全没变啊?」 
            对活了千年的凯姆来说,十年的光阴不过就像是季节转换罢了。 
            「原来也是有这样的人啊...」 
            凯姆苦笑著说:「这世界也有永远不会老的人啊。」 
            看著这女孩由小婴儿长大成人即将成为人母,不禁让凯姆再次思考, 
            拥有没有止境的生命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凯姆费了一番唇舌,终於让女孩明白,女孩点头说:「既然如此...」 
            「你应该到风的源头看看。你这种人最适合当『逆风而行的人』吧?」 
            或许吧。 
            以人类短暂的生命而言,在「风之大河」逆风而行,寻找风之源头的旅程,实在是太漫长了。 

            凯姆轻轻地摇头。 
            「我没资格。」 
            「是吗?可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逆风而行的人』啊? 
            只要你想看看风的源头就行了。」 
            「只是好像还有人亲眼看过。」少女有点落寞地笑了。 

            风的源头...根本没有这样的地方。即使真的走到「风之大河」东边的那一端,也只会发现那里有的是永远吹个不停的风。 
            除了东风,还有西风、北风、南风...永不停歇、永无止境。生命有限的人类,偏偏走上没有终点的旅程。这可能算是最惨烈的悲剧;不过由另一个角度来看,或许也可以说是永远的喜剧。可是凯姆知道,即使是这样,这个旅途仍是充满意义的。 



            「你呢?」凯姆问,「不打算继续旅行了吗?」 
            女孩手抚著隆起的肚子,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 
            「这个嘛...我的心分成两部份,一部分想就这样平静地生活下去; 
            可是另一部分却也想去看看风的源头。」 


            是什麼诱因让他们想要重返旅途呢? 
            大部分「逆风而行的人」都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但总是会在某天突然抛下一切,再度开始旅程。 
            不是每个重返旅途的人都是受到「逆风而行的人」的邀请... 
            也有人突然间就独自踏上旅途。 
            「逆风而行的人」所信奉的宗教教义,使得每个信徒内心底都渴望永无止境的旅途,只是有些人没有真正意识到而已。 
            这种渴望隐藏在记忆与内心深处, 
            一旦这种渴望因为某种契机而被激发, 
            他就再度成为「逆风而行的人」。 

            「你的内心深处 
            也藏有这种欲望喔。」 
            「是吗...」 
            「嗯,绝对没错。」 
            女孩毫不迟疑的坚定眼神,就跟上次见面时一样。 
            女孩指著自己的胸口说。 
            「我的那种渴望...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消失。」 
            「可是,你现在很幸福吧?」 
            「嗯,那当然。」 
            「你真的认为自己哪天会抛下幸福,继续旅行吗?」 
            女孩温柔地笑著,一句话也没说。 

            漫长的岁月又流逝了。 
            每个人都渴望永无止尽的旅程...凯姆总是在无意间想起女孩说的这句话。 
            但对凯姆而言,长生不死就是永无止境的旅途。 
            他在旅途中见过无数死亡及诞生,人类的生命真是太短暂、太脆弱了。 
            一旦他思及这个问题,总是深刻感受其实生命有限的人类, 
            才是真正适合「永恒」这样的字眼。 

            多年后,当凯姆再度踏上「风之大河」时,凑巧碰到一场「逆风而行的人」的葬礼。 
            「先生、先生。」 
            一位穿著丧服的男孩,拿著野花交给路过的人说: 
            「请为走过漫长旅途的伟大灵魂献上一束花吧!」 
            凯姆接下花,问男孩说: 
            「去世的是你的家人吗?」 
            「嗯,是我奶奶。」 
            男孩点点头。这个男孩,看起来有点眼熟。 
            棺材里的老婆婆...没错,一定就是那个女孩。 


            「奶奶一直都在旅行。我爸爸还很小的时候,奶奶就带著他一起出发,一路从比那个山丘还要远的山丘走过来喔!」 
            女孩果然还是继续旅行了。 
            他终究还是带著孩子离开幸福的生活,踏上了永无止境的旅程。 
            女孩把自己那股朝著风的源头前进的信念,传承给自己的后代子孙。 
            一代代的子孙,朝著没有终点的地方前进... 
            这也是一种永无止境的旅程吧。 

            是悲剧? 
            还是喜剧? 
            也许眼前躺在棺材里的老婆婆脸上幸福的微笑,就是最好的答案。 
            凯姆把花朵放在老婆婆的脚边。 
            一同旅行的家人为他唱起歌。 

            风从哪里来? 
            风从哪里来? 
            是生命的源头? 
            还是生命的尽头? 

            风不停地吹著... 
            吹过广阔的草原。 
            凯姆慢慢迈开脚步继续他永无止境的旅途。 
            「一路顺风!」 
            男孩笑著挥手。他那红红的脸颊,就跟当年的女孩一样。 


            (完)


            13楼2008-09-08 20:20
            回复
              • 60.194.131.*
              失落的奥德赛 短篇 之 遗容画家 

              ※本文已取得微软同意,所有图文相关智慧财产权皆属於微软所有 

              那个女画家身上总是带著丧服,所以只要一接到工作,就能马上开工。 

              就像今天这样。 

              他在码头旁的小屋快速地换上丧服后,双手拿著装画具的箱子,和装丧服的袋子,搭上顺流而下的船。 

              往下游二十公里的城镇,有个富有的老人家就要往生了。 

              「我在跟时间赛跑。」 

              他自称罗莎,苦笑著说:「如果不快点的话,脸的样子就会变了。」 

              「…变成怎样?」凯姆问道。 



              「我也说不上来。」 

              罗莎苦笑著说:「可是…」 

              「我很清楚从『今生』到『彼岸』是怎麼一回事。只要一到『彼岸』后,就没办法画了。如果硬要画,也画不出家属期望的感觉。」 

              罗莎的职业是遗容画家,专画死者的画像。 

              这个地区当时有制作死者脸部模型的习俗。无法雇用画家的贫穷人家,会在死者断气后,直接在他脸上涂颜料,再盖上布帛来拓印临终时的表情。也有人会用石膏来制作模型。但只有有钱人,才能雇用像罗莎这样的专业画家。这也意味人死后,还是有许多细枝末节的事情可以计较。 

              「有的家庭甚至在我描绘遗容时,就开始争夺遗产。还曾经有遗孀把我的画拿到法院,证明自己的丈夫遭到毒杀。也有放高利贷的人在债主去世时马上进门讨债,还有人在临死前对妻子吐口水…那个妻子好像已经外遇很久了。」 

              罗莎不带一丝感情,轻描淡写地说著。 

              这是优秀的遗容画家必须具备的特质。 

              「我们的工作就是在痛失亲人的家属身旁,打开素描簿,尽责地画下遗容。要是情绪被旁人左右,就画不好了。」 

              凯姆默默地点头。 

              他们唯一的交集,就是搭上同一艘船,坐在甲板上咖啡馆里的同一张桌子旁。罗莎还没说几句话,凯姆就注意到在他美丽的外表下,深藏著说不出的空虚。 

              「真正的画家,都瞧不起我们这种职业。」 

              「…为什麼?」 

              「因为我们靠死人赚钱,作画时又不带任何感情。说得也是,不管是绘画、雕刻、音乐或文学,各种形式的艺术都是以情感为出发点。没有感情的我们,只不过是画匠而已。」 

              这番话听起来不像自嘲,但也不是自夸。 

              只是把天经地义的事,用理所当然的口吻说出来罢了。 

              凯姆喝了口酒,罗莎则喝著漂了花瓣的茶。 

              船慢慢地驶向下游。 

              现在是春天。 

              雪融后,河流水量增加了,还有白色水鸟飞来停在河面上。 

              * 

              「真奇怪…」 

              罗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刚看到你的时候,还以为遇到同行了,所以才跟你攀谈…」 

              凯姆苦笑著。别说绘画知识了,他连一点艺术家的气质都没有。 

              或许是罗莎从午后独饮的凯姆侧脸上,看到他内心存在著与自己相同的空虚吧。 
              也可能是,罗莎感受到凯姆背后那个形影不离的「彼岸」阴影吧。 

              几天前,凯姆还在战场上。 

              他杀敌无数,也亲眼目睹许多同袍被敌人杀死。 

              但他的情绪却不受影响。 

              凯姆已经不再年轻了。 

              虽然外表没变,但其实他已经活了数百年。 

              罗莎才三十几岁,当遗容画家十年了,但在这一行仍是初生之犊。 

              「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多聊聊吗?」 

              凯姆默默地点头。「谢谢。」罗莎说,头一次率直地笑了出来。 

              * 

              遗容画家不能送终。当遗容画家被找来时,就代表有人已经进入濒死阶段。所以对人们来说,遗容画家是不吉利的。 

              守在临终者床边的亲友,会到别的房间小声地讨论: 

              「差不多该叫遗容画家过来了吧?」 

              「还早吧?」「可是还是先连络比较好。」大家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讨论。 

              透过教会介绍来的遗容画家不能从正门进入,必须绕到后门,进到采光不良的房间,换上丧服,等待临终者的死亡通知。 

              最后,有人轻轻地敲门说:「请跟我来。」时,已经换好丧服的画家就要开始工作了。 

              但并非所有人都是寿终正寝,遗容画家还必须描绘一些病死或因意外死去的年轻人。


              14楼2008-09-08 20:21
              回复
                • 60.194.131.*
                遗容画家素描簿上的画像,记录的是人在跨越「今生」与「彼岸」间的界线时,微妙的那一刻。 

                然后再把素描绘制成油画,交给家属。但罗莎说,其实最真实的遗容,就是当初在素描簿上的画像。 

                「人刚往生时,房间里有种独特的气氛。就好像时间停滞住了,或者说,时间跟空气融合了…周围的哭泣声彷佛永无止境。只有在素描簿上动笔,让死者的脸逐渐成形时,才会感觉到时间在一点一滴地流逝。」 

                「你看。」罗莎拿出一本厚厚的素描簿,里面有无数张死者的肖像画。这是他两年来完成的作品。 

                有的表情安详、有的苦闷抑郁,但每张脸都有种奇怪的感觉。这些脸孔的确不像沉睡的容颜,但又不是死亡的表情。他们好像还会睁开眼睛,却又像随时都可能会化为灰烬。不论男女,全都是跨越生死交界那一刻的脸庞。 

                「等到遗体变冷,或家属开始准备后事时,就来不及了。作画对象去世后,我们必须分秒必争。对我来说,这只是公事公办而已。」 

                「可是在家属眼中,我大概是个冷酷的女人吧。」罗莎苦笑著说。 

                凯姆静静地翻著素描簿。 

                「在战场上也是这样。」他原本想这麼说。在战场上没人有时间哀悼死去的同袍,与其花时间哭泣,不如快点完成自己的任务。如果不这麼做,下一个去「彼岸」的人,可能就是自己了。 

                素描簿的最后一页是张未完成的画。 

                那是个小女孩的脸。 

                只画了他的发型跟轮廓,还没有描绘其他细节。 

                凯姆疑惑地抬起头来,罗莎静静地说: 

                「这是我女儿。」 

                「…发生了什麼事?」 

                「遗容画家必须能平静地画出自己家人的遗容,才算是能独当一面。那当然,对别人的死亡可以平静以对,对自己的亲人却做不到,这是自私的行为。」 

                罗莎的女儿在两年前过世了。 

                这条小生命染上严重的流行性感冒,只活了三年。 

                「我女儿临终时,我握著他的手、哭喊著他的名字,拜托他不要死、快点活过来!」 

                医生摇摇头。罗莎松开紧握女儿的手,打开素描簿,噙著泪水拿起铅笔,画起女儿的模样。 

                「可是…我办不到。我的眼泪不停地落下,不管怎麼擦都没用。我就是画不下去…」 

                凯姆又看了一次素描簿。 

                白纸上有一点一点的水渍痕迹,应该是泪水吧。 

                「我不配当遗容画家吧?」 

                罗莎笑著把目光移到河面上说:「可是,」 

                「如果有人问我,身为画家,最想留下哪一幅作品的话…我会选这幅。」 
                汽笛发出一声巨响。 

                被汽笛声惊吓到的水鸟,飞离河面。 

                凯姆阖上素描簿,把它还给罗莎。 

                他想称赞罗莎的作品,但没说出口。凯姆觉得这种称赞对罗莎的工作、罗莎本人,以及罗莎的女儿来说,是很失礼的事。 

                「抱歉,我太多话了。」 

                罗莎站起来,再次端详凯姆的脸。 

                「可是,我真的觉得…你有同行的气质啊。」 

                凯姆摇头苦笑了一下。「对不起,我说了奇怪的话。」罗莎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这麼说,可能会让你感觉不大舒服。不过如果哪天你需要遗容画家的话,欢迎来找我。」 

                凯姆又苦笑了一下。 

                「很抱歉…我没有家人。」 

                「是吗?如果是你自己需要的话,也可以喔。」 

                罗莎呵呵笑地离开了。他的右手拿著画具,左手提著装丧服的袋子。 

                可惜凯姆没有机会请罗莎帮忙,因为他还不会到「彼岸」去,或者说,他根本去不了。 

                在这永无止境的人生旅途上,到底还要看尽多少死亡呢? 

                汽笛又响了。 

                船的速度慢了下来,往岸边靠去。 

                码头越来越近。 

                凯姆下船后,又要开始他的旅程。 

                漫长的旅程。 

                下一个战场,就在那座遥远的山岳后方。 


                (完)


                15楼2008-09-08 20:22
                回复
                  • 60.194.131.*
                  失落的奥德赛 短篇 之 克雷欧老爷爷的故事 


                  克雷欧老爷爷是全国最出名的鞋匠,他做的鞋子像羽毛般轻盈,但却像钢一样坚韧,而且价格高出市场行情很多。不清楚他名声的人,一听到鞋子是平常要价的三倍,都会不敢置信地说:「哇!那个人做鞋应该只是玩票性质的吧?」当然不是。他从年轻时就开始拜师学艺,等技术纯熟后,再拜其他有名的鞋匠为师…转眼间,他发现自己已经在为年轻时常客的孙子做鞋了。 

                  他是个什麼鞋都能做的鞋匠,但最擅长也最喜欢做的,就是旅行用的厚底鞋。 

                  「只要穿过他的鞋子去旅行,就不会想再穿别人做的鞋子了。」 

                  每个客人都这麼说。 

                  「穿过他的鞋子吗?如果有的话,就会感觉到特别之处。只要穿上他的鞋子,不管多远都能一直走下去,让你想不停地旅行。到了目的地停下来时,还会觉得有点可惜呢。」 

                  也有常客这麼说。 

                  老爷爷是个话不多、也不和蔼的鞋匠,听了别人的赞美也不会有反应,只是静静地切开皮革,敲著木槌。 

                  他就是这样的人,只有在客人上门订做新鞋时,脸上的表情才会稍稍和缓。 

                  不,正确地说,他不是高兴有新订单,而是看到客人把穿旧的鞋子拿上门时,他就会非常高兴。只要看到鞋底磨损、皮革剥落的鞋子,他就会伸手爱怜地拿过来仔细端看,好像在说:「你已经走了很长的路…」常客都知道这点,所以不会丢弃旧鞋,也不会把鞋子上的脏污擦掉,而是把穿去旅行后变得破破旧旧、充满汗臭味的鞋子,直接交给老爷爷。 

                  「它们都是我的化身。」 

                  老爷爷边说,边小心地把旧鞋放进仓库里。 

                  「它们代替我去旅行,我怎麼忍心因为它们破旧就丢掉了呢?」 

                  对自己做鞋工夫相当有自信的克雷欧老爷爷,从来没穿过自己做的鞋。 

                  想穿也不能穿。 

                  他从小就失去膝盖以下的腿。 

                  因为得到会伤害骨头的疾病,必须截肢才能保住性命。 

                  他一生都在轮椅上度过,也从未离开过家乡。 

                  所以他才说,鞋子是代替他去旅行。 

                  * 

                  「好久不见…」 

                  克雷欧老爷爷背对刚进门的凯姆打招呼,但手却没停下来。就算不回头看,只要听脚步声,他就知道是哪个老顾客上门了。 

                  「你去了沙漠吗?」 

                  从脚步声就能听出鞋底磨损的情况,也听得出鞋子曾去过哪些地方。克雷欧老爷爷真是一流的鞋匠。 

                  「这趟旅程很辛苦吧。」 

                  凯姆苦笑著,在角落的椅子坐了下来。当鞋子快完工时,不完成手就不停下来。这就是老爷爷的坚持,每个熟客都知道。 

                  「我的鞋有帮上忙吗?」 

                  「嗯…帮了大忙。要不是穿你的鞋,可能没办法走完。」 

                  「是吗?太好了。」 

                  老爷爷用没啥大不了的语气说:「太好了。」没办法,他在工作时特别冷淡。想要看到他的笑脸,就得等他工作告一段落,凯姆把穿旧的鞋子交给他时才看得到。 

                  「要订做新鞋?」 

                  「嗯…」 

                  「这次打算去哪?」 

                  「大概会去北边。」 

                  「海边?还是山上?」 

                  「应该会沿著海岸走。」 

                  「打仗吗?」 

                  「…应该是。」 

                  老爷爷轻轻地点头,表示「我知道了」后,就不再说话。 

                  工作室里只有敲打木槌的声音。 

                  好怀念啊,凯姆忍不住这麼想。 

                  他不知道在这里订做了多少双鞋,甚至从这间工作室还没盖好前就来了。 

                  凯姆是他资格最老的客人。换句话说,就是少数在不断持续的旅行中活下来的人。 

                  老爷爷一边规律地敲著木鎚,一边对凯姆诉说老顾客的凋零。有人在旅途中病倒,也有人意外丧生,还有人死在战场上… 

                  「只有鞋子回来,人没回来的话,实在会让人很难过。」 

                  凯姆点点头,同意老爷爷的话。 

                  「不久前,有个年轻人死了。我第一次帮他做鞋,最后却连鞋底都没有磨损。」 

                  「是怎样的年轻人?」 

                  「没什麼特别的。不顾父母的反对离开故乡,想到更繁荣的大城市去。」 

                  「他怎麼有钱买你的鞋子?」


                  16楼2008-09-08 20:22
                  回复
                    • 60.194.131.*
                    「父母买给他的。你不觉得可悲吗?从小疼到大的儿子好不容易成人,却说要离开家。争执到最后,想说至少买双我的鞋送他…结果不到一个月,就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被抬回来。真是的!现在的父母宠孩子也要有个限度啊。」 

                    「真的是太糟糕了!」他生气地说出这句话。 

                    可是凯姆知道,这并不是他的真心话。为了哀悼在追求梦想途中丧命的年轻人,他正在赶制新鞋,想让躺在棺材里年轻人的最后一段旅程能走得顺遂。克雷欧老爷爷就是这样的人。 

                    老爷爷又安静下来,继续敲著木槌。 

                    他的背越来越驼。凯姆真的认识他好久了,可是只要想到跟他的交情也会有结束的一天,心里就不禁感到痛苦。 

                    * 

                    工作终於告一段落,老爷爷转过头来。 

                    「凯姆,欢迎回来。」 

                    老爷爷满脸皱纹,从正面更能感觉到他的苍老。 

                    「你去哪里旅行了啊?」 

                    「…沙漠。」 

                    「我刚刚问过了吗?」 

                    凯姆默默地摇头。老爷爷在工作结束后,只要注意力一分散,有时记忆就会变得模糊。 

                    最近,老爷爷游荡在现实跟幻想间的时间越来越长。人老了之后…就会死,这是无法逃避的宿命。每次凯姆结束一段长途旅行后,想到这一点,痛苦的感觉又会涌上心头。 

                    「你这次又活了下来。」 

                    被他这麼一说,凯姆只能苦笑。 

                    「你忘了吗?我是不会死的。」 

                    「喔?是这样子啊。」 

                    「也不会老。所以你看,我是不是跟当初遇见你时一模一样?」 

                    老爷爷脸上闪过惊讶的表情,「喔?是这样子啊。」但似乎又不太确定。 

                    「是啊。老爷爷你那时还是个孩子,因为生病不得不截去双腿,难过得不停地哭泣。」 

                    「喔?是…是这样啊。」 

                    「你叫我『凯姆大哥』,还把我的旧鞋当玩具玩,记得吗?」 

                    「当然记得。」 

                    老爷爷斩钉截铁地说。是头脑突然变清楚了?还是因为记忆久远,反而印象深刻? 

                    「鞋底磨破了,到处都是开口,沾满汗臭跟泥土味…别人看来像垃圾的旧鞋,却是我的宝物。只要用手指沾一下鞋上的灰尘,我就能想像它是从什麼地方来的…有趣,真的很有趣…」 

                    那就是老爷爷选择当鞋匠的契机。 

                    「一切都是托你的福。如果没遇见你,我大概会一辈子怨恨自己不良於行的命运,过著毫无意义的人生吧。可是现在不同,我很幸福。虽然我无法走出这里,但我的孩子们却能代替我到各地去。我的人生真的很幸福…」 

                    「话说太多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把手伸出来。 

                    「来,把我的孩子交给我吧!」於是凯姆把旧鞋交了出去。 

                    老爷爷小心翼翼地抚摸著。 

                    「你一直都在打仗吧?」 

                    「…是有一阵子加入了佣兵部队。」 

                    「嗯,我就知道,这鞋子有血的味道。你穿去旅行的鞋,回来后每双都是这样。」 

                    「你生气了吗?」 

                    「没有,只是很高兴你又平安回来了…如此而已。」 

                    「等新鞋一做好,我就要马上出发了。」 

                    「又要去打仗吗?」 

                    「是啊…」 

                    「那这次旅行结束后,还是要踏上下一段旅程?」 

                    「也许吧…」 

                    「要持续到什麼时候?」 

                    凯姆只能苦笑,什麼也没回答。永远?他不想轻易说出这样的话,尤其是在有限的生命中努力过生活的人面前。 

                    「唉,当我没问。」老爷爷转过身去开始工作。 

                    「要等三天,第四天早上你就可以出发了。」 

                    「…我知道了。」 

                    「我们下次什麼时候会再见面?」 

                    「二、三年后吧…或许会更久。」 

                    「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大概是我替你做的最后一双鞋子了。」 

                    凯姆也这麼想,老爷爷应该撑不过三年了。凯姆希望自己预测错误,但生老病死是人的宿命,不是光靠希望就能摆脱的。也正因为如此,人的生命才会如此珍贵。而这个道理只有永远活著的人,才能真正了解。 

                    「喂,凯姆。」 

                    「什麼事?」 

                    「用做你新鞋的同一块皮革,再多做一双鞋,好吗?」 

                    那是老爷爷给自己的鞋,准备放在棺材里,好让自己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当然可以。」老爷爷又继续敲著木槌,但声音听来却比平时更寂寞、更难过。 

                    「不过…就算我死了,希望你还是能回来这里,把旧鞋放在我的墓上。」 

                    「我会的。」 

                    「我没办法跟你说:我先走一步,到天国等你。」 

                    「是啊…真可惜。」 

                    「没有终点的旅程,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大概是不幸吧…可是凯姆的回答被木槌声盖过,只有自己听得到。 

                    * 

                    克雷欧老爷爷的大限,就在凯姆离开不久后到来。 

                    老爷爷没有亲人,只能葬在城镇外的墓地里,但他的孩子们守护在墓碑的四周。就如他生前的期望,老顾客都把旧鞋拿来,凯姆的鞋子也在其中。 

                    墓碑上刻的字,在他生前就决定好了。 

                    「当我做好鞋子时,总是会先对它们说这句话,然后再把鞋交给顾客。我也会对客人这麼说,可是,却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句话…」 

                    「所以…」 

                    「我到天国的旅程,希望你们能用这句话来送我。」 

                    * 

                    经过了数十年, 

                    熟识老爷爷的客人也一个个去世了。 

                    现在还会来老爷爷坟上的,就只有凯姆了,但他穿的已经不是老爷爷所做的鞋。鞋子跟人一样,寿命也是很短暂的。 

                    即使如此,每当凯姆开始新旅程时,总会来这个城镇,到老爷爷的墓前看看。 

                    墓碑已经长满青苔,但刻在上面的字却还异常地清晰可见。 

                    「一路顺风!」 

                    虽然老爷爷总是粗鲁地说这句话,但其实心中蕴藏了无限的情感。


                    17楼2008-09-08 20:23
                    回复
                      • 60.194.131.*
                      失落的奥德赛 短篇 之 光雨 


                      「快下光雨了!」 

                      男孩指著夜晚的海面说。 

                      「光雨?」 

                      男孩笑著回答:「是啊,一到半夜就会下在海的那边。非常漂亮喔!」 

                      「光雨啊…」 

                      「你今晚也可以看看,真的很美喔。」 

                      男孩已经十岁了,从来没离开过这个岛。 
                      这个小岛以捕鱼及采收树木的果实为生。黎明时起床,夜晚看著满天星斗入睡,每天都过著这种单调、平凡的日子。但男孩完全不了解,这才是最幸福的生活。 

                      「大哥哥…」 

                      男孩坐在沙滩上,他的侧脸在月光照射下,就如同手工巧克力般光亮、细致。 

                      「只有在很大的岛才会下光雨,对吧?我知道那个岛比这里热闹多了,而且还有很多闪闪发光的漂亮东西,也有我想像不到的各种美食,对吧?我全都知道。」 

                      凯姆不发一语地苦笑著。 

                      海平面上的那个大岛,其实是块大陆。凯姆四天前才从那里出发,在货船的舱底睡了三晚,才终於到达这里。 

                      「虽然我知道…却没亲眼看过。」 

                      男孩的声音越来越小声。 

                      他低下头,月光不再照在脸上,巧克力色的皮肤彷佛跟夜色融成一体。 

                      「想去看看吗?」 

                      凯姆问道。 

                      「当然想,」 

                      男孩马上回答:「这个岛上的每个小孩都想,」 

                      「大家都想到外面看看。」 

                      「对啊,不管男生还是女生,大家都想在自己可以工作的时候到『那个国度』去。我再等五年…或许三年,也可以坐上大哥哥你来时搭的船,去『那个国度』努力工作,吃很多好吃的东西!」 

                      男孩抬起头, 

                      看著海面的双眼,闪闪发光, 

                      充满著梦想与希望的光辉。 

                      但他还不知道「那个国度」的情形。只要还待在这个小岛上,就不可能知道这种事。 

                      因为跟男孩怀著相同梦想而离开的人,再也没有回来过。 

                      男孩说:「那还用说?他们一定在『那个国度』过著快乐的生活,没有必要回来吧。」 

                      他坚信,只要到「那个国度」就会得到幸福, 

                      但却浑然不知「那个国度」的状况。 


                      * 


                      有著巧克力肤色的岛民,离开小岛后才发现自己的肤色跟「那个国度」的人不同, 

                      而且语言完全不通, 

                      因此更感受到「那个国度」人民的冷淡。 

                      只有在城市的贫民窟里,才能遇到相同肤色、说著相同语言的同乡。 

                      男孩到了「那个国度」后,学会的第一个字,就是称自己为… 

                      偷渡客。 

                      当他学会这个字时,也沦落到贫民窟的世界里了。 


                      * 


                      男孩抱著许多果实,急忙地从海边跑来。据说它们只生长在海风和山风交会之处。 

                      「在满月的夜晚味道最甜,吃吃看!」 

                      男孩用破旧的上衣擦拭果实后,拿给凯姆。 

                      「这个叫什麼?」 

                      「很好笑喔,它叫『幸福果实』。」 

                      「这名字很棒。」 

                      凯姆咬了一口。它的外型跟「那个国度」的苹果很像,但小了点,不过甜度跟水份却更胜一筹。 

                      「很好吃。」凯姆说。「是吗?那太好了。」男孩笑著说,但马上又低头叹了口气。 

                      「我也好喜欢吃…不过,『那个国度』一定有很多比它更好吃的东西吧?」 

                      凯姆没有回答,又咬了口「幸福果实」。 

                      正如男孩所说的,那里的确有很多比「幸福果实」更美味的东西。 

                      说得更精确点,应该是「曾经有」。 

                      「那个国度」已经沦为战场。战争是从半年前开始的。 

                      而男孩每晚看到的光雨,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 


                      「那个国度」非常繁荣,只要有钱什麼都能得到,而且只要掌控权力,就能得到更多金钱。 

                      力量就是正义。 

                      财富就是美德。 

                      不富有又不够强的人,只能从嘲笑虐待比自己更贫穷的人来获得快乐。 

                      肤色和语言不同的岛民,成为「那个国度」的影子。 

                      并非有光才有影子, 

                      影子是为了凸显光的明亮而存在。 

                      「那个国度」的人,都是这麼想的。 

                      到了最后,他们的权力达到巅峰, 

                      财富累积也到了极限。 

                      只有继续扩大、继续膨胀下去才能满足欲望。


                      18楼2008-09-08 20:23
                      回复
                        • 60.194.131.*
                        失落的奥德赛 短篇 之 离天国最近的村子 

                        ※本文已取得微软同意,所有图文相关智慧财产权皆属於微软所有 

                        这个村子被崇山峻岭包围。村子里的女人一生中会生下好几个孩子,五、六个是稀松平常的事。村长的太太就在前几天,生下第十个孩子。 

                        「先生,你觉得这是为什麼呢?」 

                        年轻人俯视被白雪覆盖的村子,问著凯姆。 

                        凯姆歪著头默默地思考。年轻人从小皮袋里,拿出一个像透明糖果的东西放进嘴中,笑著说: 

                        「因为他们活不久。」 

                        「小孩子吗?」 

                        「嗯。能长大成人的很少,大部份在经历五、六个寒暑后就会夭折。就连村长的太太,都失去了七个孩子。」 

                        不知是遗传的问题,还是其他不知名的地区传染病,这个村子里的人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很短命。 



                        「听你这一说,我的确是没看到老人家。」 

                        「我说的没错吧?据说几十年前还有活到五十几岁的人,那是村子里最长寿的。」 

                        「所以…」年轻人继续说, 

                        「我们会生下很多孩子,但也会夭折很多个…可是,只要其中一个可以长大成人,家族血脉就能延续,村子的历史也会继续下去。你说是吗?」 

                        这个年轻人只有十六岁,他的妻子也是。 

                        不过…也许是今天或明天,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就要诞生了。 

                        「走吧。」年轻人咬著糖果说,然后把拉雪橇的绳子卷在手上。雪橇上没有东西,但拉著空雪橇爬上覆雪的陡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工资颇为优渥。 

                        就在几天前,比年轻人大三岁的同伴去世了。「不好意思,可以帮我把雪橇推到山顶吗?」凯姆恰巧路过,接受了年轻人的请托,两个人马上开始合作。 

                        凯姆绕到雪橇后面,问年轻人: 

                        「你们没有家畜吗?」 

                        「有啊,不过像是马、羊跟驴子…也都活不久。即使是从城里高价买回来的,也会在工作没多久后就死了。结果,我们只好靠人力来耕田、拉雪橇。」 

                        拉雪橇的年轻人手臂很粗,脚踩雪地的力道很重。 

                        但是,据说他之前的同伴更强壮。不管是拉雪橇、制作抓兔子的陷阱,还是生火等等…各种的生存技能无所不知,但却在教会这个他如弟弟般疼爱的年轻人之后,骤然去世。 

                        「这里的人总是死得很突然。刚才还好好的,突然就倒下,还没感觉到痛苦就死去了。根本来不及叫医生,即使医生来了也束手无策。」 

                        「你的同伴也是这样吗?」 

                        「嗯。半夜铲雪时,走到路旁就倒下了。等我们急忙赶到,已经太晚了。」 

                        一直都是这样…不论大人或小孩,大家一直都是这样死去的。 

                        「那…你也…」 

                        「应该是吧!没人能预知那个时刻何时会来,可能是几十年后,也可能就是明天…」 

                        年轻人淡淡地说著。他回头看著凯姆,指著自己胸口笑著说:「或许是现在也说不定。」 

                        灿烂的笑容,对命运没有一丝怨恨,更不自暴自弃。 

                        「你不怕死吗?」凯姆想这样问,却说不出口。他觉得这个问题太蠢了,而且自己也没资格问。 

                        长生不死的人,有什麼资格对会突然死亡的人说这种话呢? 

                        * 

                        年轻人跟凯姆拉著雪橇爬上山坡,目的地是山后方的那个湖泊。 

                        年轻人的工作就是把湖冰切块,然后运回村里。 

                        「我们村里的人称那个湖为『生命之泉』,因为村里随处可见的涌泉,就是从那里流过来的。」 

                        凯姆沉默地点点头。 

                        「『生命之泉』结成的冰块不易融化。你看,就像这样…」 

                        年轻人又从皮袋拿出透明的糖果…不,应该说是碎冰,放在嘴里。 

                        「吃了就会精神百倍,从事劳动工作的人很需要的。而孕妇及身体虚弱的婴儿,只要把『生命之泉』的碎冰含在口中,马上就会恢复精神了。」 

                        凯姆再度沉默地点点头。年轻人又拿出一块碎冰给凯姆。 

                        「本来是不能给外人的…可是你帮了我的忙,所以特别破例给你。可是,你还要帮我把冰块搬到雪橇上喔,我一个人就能把雪橇拉回去了。」 

                        凯姆一言不发地接下碎冰,含进嘴里。年轻人微笑地说:「很好吃喔。」 

                        明明只是湖水结成的冰,但却异常甘甜。


                        20楼2008-09-08 20:24
                        回复
                          • 60.194.131.*
                          果然没错。 

                          凯姆趁年轻人不注意时,很快地把碎冰吐出来。 

                          这里头有毒。 

                          对村民来说,这种味道很平常,没什麼特别,但这里头确实含有毒素。 

                          时间减轻了历史的伤痛。在覆盖著万年雪的高耸山头的另一边,曾经有个被人们淡忘的世界。 

                          来自高山另一边的河流,流入年轻人称为「生命之泉」的湖泊里。而那条河流的源头,曾被称为「死亡深渊」。 

                          几百年前,河流源头附近矿场的金属毒素污染了整个地区。河面布满死鱼,地面冒出雾般的有毒气体,毒死山里的野兽和飞鸟。森林枯萎了,因开矿而繁荣的城镇,则变成了废墟。 

                          经过漫长的岁月后,当地的自然生态恢复了。森林再度翠绿,小型动物回来栖息,而猎杀它们的大型动物也回来了。 

                          但人类并没有回来,也没有人知道深山里水源地曾发生过的悲剧。知道原委的人,只有活了千年的凯姆。 

                          年轻人伫立在冻结的湖畔,伸了个懒腰。 

                          「我有时候会想,说不定我们住在离天国最近的村子。就是因为太近,所以大家很早就蒙主宠召了。你觉得呢?」 

                          凯姆保持沉默。 

                          这个湖长年累积来自上游的金属毒素。有毒的湖水渗入土壤,变成地下水,混在涌泉里被村民喝下。 

                          这种金属毒素的化学成份不明,只知道累积在身体内的毒素不会让人生病,而是让人毫无痛苦地瞬间死亡。这或许可说是不幸中的大幸吧,但也可说是把人推向不幸深渊的极致表现。 

                          「可是…」年轻人用锯子锯下岸边的冰块,「我希望我们即将出世的孩子可以长寿。如果我们有五个孩子,只要有一个能活到长大生子就行了。这样一来,我就会觉得自己的生命有意义。我的父母、祖父母都是这样…大家拼命生小孩,虽然夭折了很多个,但都在死去前努力让一、两个孩子平安长大。这就是我们生命的意义。」 

                          他拭去额头上的汗水,又含了块碎冰。 

                          如果我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他… 

                          把过去阴暗的历史都告诉他,让他告诉村民的话,或许悲剧就会停止了。 

                          但年轻人开口说: 

                          「我们村子在孩子出生时会敲钟,人死时也会敲钟,这代表生死只是一体两面。所以死亡并不等於悲伤,大家都是笑著送终,彷佛在说,先去天国帮我保留一个好位子喔。你了解这种感觉吗?」 

                          「嗯…我了解…」 

                          「我们一直是这样迎接许多新生命,并欢送他们进入天国。我没什麼学问,所以不知道该怎麼说…就像离天国最近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处於生死交界的地方,不是吗?」 

                          年轻人说完后,不好意思地笑了。 

                          「大概是因为孩子就快出生,我也开始思考深入一点的事情。」 

                          「没关系。不过…我了解你想表达的意思。」 

                          就在这时候,山下传来钟声。 

                          慢慢地响了好几声。 

                          「生了!生了!」 

                          年轻人用力点著头说:「那是我的孩子!」 

                          虽然同样是敲钟,但出生跟死亡的钟声有微妙的不同。当男孩或女孩能分辨出这种不同时,就会被认为是长大了。 

                          「希望这孩子能长寿…」 

                          百感交集的年轻人,像是自我安慰地说著。 

                          「不管生命长短都好,总之,我的孩子出生了!这样就够了。我好高兴,真的很高兴…」 

                          他笑著流泪。 

                          然后… 

                          就这样带著微笑倒下去。 

                          * 

                          凯姆把年轻人的遗体搬上雪橇,运回村子。 

                          就跟年轻人说的一样,村民用迎接新生命时的笑容为他送终。 

                          死亡并不悲伤,被天国召唤只是早晚的问题罢了。 

                          年轻人的妻子从他的皮袋里拿出一块碎冰,放进婴儿嘴里。 

                          「你要健康地长大喔,爸爸先去天国帮你准备好地方了。可是你要以后再去,先在村子里平安地长大喔。」 

                          妻子的话语,就像摇篮曲般温柔。 

                          凯姆什麼也没说。如果要坚持做对的事,那麼保持沉默就是犯罪了。但长生不死的凯姆也了解,所谓「对的事」是很难定义的。太多人为了自己坚持是对的事而发动战争、互相伤害。跟那些比较起来,年轻人的遗容是何等安详。离天国最近的村子,或许就是充满幸福的村子吧。 

                          婴儿在哇哇大哭,彷佛在庆祝自己短暂生命的开头。 

                          凯姆微笑著离开村子。 

                          钟声又响了。 

                          清澈的钟声回荡在山间,好像在祝福毫无悔恨地死去的年轻人。 

                          当我结束这漫长的一生时, 

                          凯姆想著,希望也有这样的钟声为我送行。 

                          但凯姆知道,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他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 

                          漫长的旅程,还没有结束。


                          21楼2008-09-08 20:25
                          回复
                            • 116.232.25.*
                            失落的奥德塞 里的?


                            22楼2010-03-11 22:28
                            回复
                              • 221.217.100.*
                              恩,失落的奥德赛里的,只是以凯姆的记忆碎片出现的


                              23楼2010-03-12 23: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