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中还可以看到朝廷对少数民族考生的“法外之恩”,如《清实录》(雍正十三年六月甲申)所记“礼部议覆贵州学政晏斯盛疏奏,黎平府属亮寨正长官龙绍俭呈称,由生员出身,请应科举。查龙绍俭即已承袭土官,不便准其乡试。得旨:土司龙绍俭原由生员出身,既有志观光,陈请科举,准其一体应试。若得中式,其土司世职,着伊将应袭之人举出承袭。”[2]为土司申请乡试资格并非首现于贵州,在《清实录》(康熙四十四年九月壬午)条中有这样的记录:“兵部议覆、原任湖广总督喻成龙疏言、湖广南北、各土司子弟中、有读书能文者、注入民籍、一同考试。应如所请,从之。”[2]于成龙所请为湖广地区,贵州不在其列。但据当事人晏斯盛《楚蒙山房?土司乡试》所言,土司科举实自龙绍俭始。在晏斯盛为龙绍俭申请乡试资格时,礼部认为龙已继承土司职位,按规定不能参加乡试,但雍正帝从收拢少数民族人心出发,特批其参加考试。《清实录》(乾隆元年六月癸未)也记述了一则类似的事例:“礼部议,贵州学政邹一桂奏,思南府属蛮夷长官司正长官安守仁、安化县土主簿杨世正俱由廪生承袭,广西学政潘允敏奏土司徐国丞由生员承袭,俱呈请一体乡试。得旨:准其一体乡试。”[2]自嘉庆后的史料中基本见不到关于贵州少数民族受到科举优待的资料,苗民受到的优待渐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清廷对这些地区的行政控制力更为强大,朝廷具有了实际的控制权,在博弈中占据上风者开始制定规则。因此,后来清廷在处理声势浩大的“咸同苗民起义”时,便不以“科举优待”等怀柔政策来配合军事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