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东乡县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LOGO(标识)征集东乡县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LOGO(标识)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展示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形象,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品味,现面向社会征集“东乡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LOGO(标识)”设计。
一、征集内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LOGO(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20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体现“阳光政务、便民大厅”的设计理念,要有东乡县地域特色及现代气息,更要体现建设品质新东乡的服务内涵,同时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宗旨相结合,发挥传承文化,服务当代的理念。
(二)标识图案要简洁大方,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三)作品的风格不限,但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作品可以手绘、也可以电脑软件绘制,并附上矢量图。
(五)经评选的最佳作品,在做必要的修改完善后(如有此必要),应考虑在制作标牌、信函标记、中心子网站、大厅宣传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四、投稿要求
(一)LOGO(标识)图样应同时提供彩色和黑白效果图,若是电脑软件绘制,请提供EPS格式电子样稿。
(二)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寄或送到东乡县雄岚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飞马邮政局二楼),联系电话:0794-4332998,联系人:张雄;或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443828404@qq.com。
(三)每位参赛选手可以提交不超过三份作品,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报送的稿件应包含作品完整稿、应征报名表、应征承诺书。
五、评选与奖励
(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选,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标识征集设入围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2017年1月底在东乡县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体发布最佳及入围作品结果公示。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入选的最佳作品,视为中心委托作者创作,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归中心所有,中心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应征人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消。
(二)活动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东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展示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形象,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品味,现面向社会征集“东乡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LOGO(标识)”设计。
一、征集内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LOGO(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20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体现“阳光政务、便民大厅”的设计理念,要有东乡县地域特色及现代气息,更要体现建设品质新东乡的服务内涵,同时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宗旨相结合,发挥传承文化,服务当代的理念。
(二)标识图案要简洁大方,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三)作品的风格不限,但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作品可以手绘、也可以电脑软件绘制,并附上矢量图。
(五)经评选的最佳作品,在做必要的修改完善后(如有此必要),应考虑在制作标牌、信函标记、中心子网站、大厅宣传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四、投稿要求
(一)LOGO(标识)图样应同时提供彩色和黑白效果图,若是电脑软件绘制,请提供EPS格式电子样稿。
(二)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寄或送到东乡县雄岚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飞马邮政局二楼),联系电话:0794-4332998,联系人:张雄;或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443828404@qq.com。
(三)每位参赛选手可以提交不超过三份作品,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报送的稿件应包含作品完整稿、应征报名表、应征承诺书。
五、评选与奖励
(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选,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标识征集设入围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2017年1月底在东乡县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体发布最佳及入围作品结果公示。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入选的最佳作品,视为中心委托作者创作,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归中心所有,中心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应征人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消。
(二)活动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东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