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注意事项:
01 控制点及基准支点的布设数量应不小于3点,布设区域为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外且宜按基坑边线四角布置。
02 各监测参数、监测对象的监测点布设应按有关规定,注意测点的数量、间距、敏感部位、后期维护及监测环境等情况。
03 监测期间应注意对现场监测对象的巡视拍照,尤其是监测后期容易产生变形区域。监测数据较大时,二次监测时应注意分析变形原因,加强对施工工况的了解和现场实地巡查。
应根据现场施工进度结合监测方案及外部影响因素及时调整监测频率。
04 监测期间对同一监测环境、监测人员、监测仪器、监测方法及监测路线的作出安排,也可抵消系统误差影响。
05 现场工作人员应对敏感仪器进行保护,注意轻拿轻放,开机及结束时应对仪器进行检查和数量清点(可设置仪器台账)。
06 如果监测数据出现异常突变或超出报警值时,应立即进行二次复测及现场检查测点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07 整理现场监测原始记录、数据计算表格、监测报表、现场巡视记录等。并记录现场监测人员、计算人员、校核人员等。
08 各种监测仪器现场使用期间应按规定定期送往相关部门维修鉴定,并附合格证书等。
09 现场监测时,应每天对施工进度进行定期巡视、拍照、记录,以便利用监测数据检核当天的施工工况(指导施工)。
01 控制点及基准支点的布设数量应不小于3点,布设区域为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外且宜按基坑边线四角布置。
02 各监测参数、监测对象的监测点布设应按有关规定,注意测点的数量、间距、敏感部位、后期维护及监测环境等情况。
03 监测期间应注意对现场监测对象的巡视拍照,尤其是监测后期容易产生变形区域。监测数据较大时,二次监测时应注意分析变形原因,加强对施工工况的了解和现场实地巡查。
应根据现场施工进度结合监测方案及外部影响因素及时调整监测频率。
04 监测期间对同一监测环境、监测人员、监测仪器、监测方法及监测路线的作出安排,也可抵消系统误差影响。
05 现场工作人员应对敏感仪器进行保护,注意轻拿轻放,开机及结束时应对仪器进行检查和数量清点(可设置仪器台账)。
06 如果监测数据出现异常突变或超出报警值时,应立即进行二次复测及现场检查测点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07 整理现场监测原始记录、数据计算表格、监测报表、现场巡视记录等。并记录现场监测人员、计算人员、校核人员等。
08 各种监测仪器现场使用期间应按规定定期送往相关部门维修鉴定,并附合格证书等。
09 现场监测时,应每天对施工进度进行定期巡视、拍照、记录,以便利用监测数据检核当天的施工工况(指导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