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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朴大气的琴声为美丽的月色添上一份神秘——广袖汉服少女在窗边焚香抚琴,墨发如瀑,只为一只木簪系与脑后,少女望着月亮,似乎是在思念着谁。
“楼下邻居让我提醒你,要装逼到天台装,别没事找事半夜三更弹琴,你不睡,别人要睡。”水王子打着呵欠来提醒她。
因长年练琴而磨出茧的手指立刻按住还在颤动的琴弦,“楼下邻居?谭天乐还没学乖?”
“……”
“靠!明日老娘就让他好好欣赏一下什么是艺术!”前一刻还在对月抚琴的多情少女,下一刻直接变成爆粗口的磕瓜大妈。面对画风突变的“主人”,水王子已经习惯了,默默地飘回到自己的小床上睡觉。
两个月了,他一不小心来到人类世界变成娃娃已经两个月了,一不小心和闫夜缔结契约已经两个月了,一不小心变成她的娃娃已经两个月了。
这个便宜主人,除了喜欢在满月半夜里发发神经以外,也算是半个商人。
“阿澈,明天要跟我一起去店里吗?”闫夜拔出木簪,换下汉服,直接套上睡衣裙,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无论自己答什么,都是要去的,这家伙的控制欲很强。
“OK,不答就算默认了。”利落地掀开被子钻进被窝,“晚安。”
不知道她有没有听错,在意识快要涣散的前一刻,好像听到了那声回应,“……晚安”
死傲娇,诚实一点会死吗?当他主人两个月,也算是摸清他的脾性了,这家伙就是喜欢装逼(作:他本来就很冷,是你太不要脸。闫: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除了缔结契约时知道他的名字——澈,平日也就只有“嗯”、“不去”、“……”之类的,还有帮谭天乐传话。叫了两个月的晚安,终于有了回应,这算不算是进步?
水王子睁开蓝绿色眸子,瞥了眼窗外的月色,扫过闫夜的睡颜。
这女人居然没有弹琴到天亮?
真奇怪。
明明前个月还弹到破晓时分,手都弹出血了(作:你心疼了。水:……滚)。然后……他就下意识地用法力帮她治愈好伤口,顺便把那浸过血的琴清洗了一下。
真搞不懂她在想什么。
翌日,闫夜像往常一样带着水王子开店,她的店主要是卖一些手工艺品,以古风为主,流行为辅。
因为价格实惠,商品制作精致,有不少人来这儿买一些小饰品和cosplay的道具,当然也不缺有人来买大幅的刺绣图。闫夜擅长蜀绣,这是她母亲从小教她的,有一门技艺,也能在社会上活下去。
她从小就喜欢这些玩意,在这方面的天赋也高,算是爱好也不为过。
早上的客人不多,放学的时候才多起来,可尽管如此,她也依旧很忙,小首饰的订单很多,还有一些大幅的蜀绣订单,这些都是靠她自己打拼一年得来的成果。
所以她是一边看店一边刺绣的,至于那些小玩意,她都是在家里解决的。
至于水王子,他除了帮她布下结界以防顺手牵羊的人外,就坐在柜台上悠闲地看书,当然,施了法术不会让别人看到。闫夜家的书房很大,书籍以散文和小说为主,那些书是她父母的遗物,她偶尔也会翻一下,不过也没什么兴趣。水王子闲来无事,所以每天就在书的海洋里度过。
也是他心静,完全不觉得的枯燥无味,不懂的就问百度——闫夜为了让他适应人类世界的生活,最先教的就是上网。
实际上,对于水王子而言,这已经是最好的娱乐方式了,因为在静水湖里,他除了修炼还是修炼,过着比这还枯燥无味的生活。
对于人类,他是敬而远之,读人类的书是能了解人类的最好方式。再怎么听别人说,那都是别人的,眼见为实。失去千年之力的他,不想搅入他们的浑水。
古朴大气的琴声为美丽的月色添上一份神秘——广袖汉服少女在窗边焚香抚琴,墨发如瀑,只为一只木簪系与脑后,少女望着月亮,似乎是在思念着谁。
“楼下邻居让我提醒你,要装逼到天台装,别没事找事半夜三更弹琴,你不睡,别人要睡。”水王子打着呵欠来提醒她。
因长年练琴而磨出茧的手指立刻按住还在颤动的琴弦,“楼下邻居?谭天乐还没学乖?”
“……”
“靠!明日老娘就让他好好欣赏一下什么是艺术!”前一刻还在对月抚琴的多情少女,下一刻直接变成爆粗口的磕瓜大妈。面对画风突变的“主人”,水王子已经习惯了,默默地飘回到自己的小床上睡觉。
两个月了,他一不小心来到人类世界变成娃娃已经两个月了,一不小心和闫夜缔结契约已经两个月了,一不小心变成她的娃娃已经两个月了。
这个便宜主人,除了喜欢在满月半夜里发发神经以外,也算是半个商人。
“阿澈,明天要跟我一起去店里吗?”闫夜拔出木簪,换下汉服,直接套上睡衣裙,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无论自己答什么,都是要去的,这家伙的控制欲很强。
“OK,不答就算默认了。”利落地掀开被子钻进被窝,“晚安。”
不知道她有没有听错,在意识快要涣散的前一刻,好像听到了那声回应,“……晚安”
死傲娇,诚实一点会死吗?当他主人两个月,也算是摸清他的脾性了,这家伙就是喜欢装逼(作:他本来就很冷,是你太不要脸。闫: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除了缔结契约时知道他的名字——澈,平日也就只有“嗯”、“不去”、“……”之类的,还有帮谭天乐传话。叫了两个月的晚安,终于有了回应,这算不算是进步?
水王子睁开蓝绿色眸子,瞥了眼窗外的月色,扫过闫夜的睡颜。
这女人居然没有弹琴到天亮?
真奇怪。
明明前个月还弹到破晓时分,手都弹出血了(作:你心疼了。水:……滚)。然后……他就下意识地用法力帮她治愈好伤口,顺便把那浸过血的琴清洗了一下。
真搞不懂她在想什么。
翌日,闫夜像往常一样带着水王子开店,她的店主要是卖一些手工艺品,以古风为主,流行为辅。
因为价格实惠,商品制作精致,有不少人来这儿买一些小饰品和cosplay的道具,当然也不缺有人来买大幅的刺绣图。闫夜擅长蜀绣,这是她母亲从小教她的,有一门技艺,也能在社会上活下去。
她从小就喜欢这些玩意,在这方面的天赋也高,算是爱好也不为过。
早上的客人不多,放学的时候才多起来,可尽管如此,她也依旧很忙,小首饰的订单很多,还有一些大幅的蜀绣订单,这些都是靠她自己打拼一年得来的成果。
所以她是一边看店一边刺绣的,至于那些小玩意,她都是在家里解决的。
至于水王子,他除了帮她布下结界以防顺手牵羊的人外,就坐在柜台上悠闲地看书,当然,施了法术不会让别人看到。闫夜家的书房很大,书籍以散文和小说为主,那些书是她父母的遗物,她偶尔也会翻一下,不过也没什么兴趣。水王子闲来无事,所以每天就在书的海洋里度过。
也是他心静,完全不觉得的枯燥无味,不懂的就问百度——闫夜为了让他适应人类世界的生活,最先教的就是上网。
实际上,对于水王子而言,这已经是最好的娱乐方式了,因为在静水湖里,他除了修炼还是修炼,过着比这还枯燥无味的生活。
对于人类,他是敬而远之,读人类的书是能了解人类的最好方式。再怎么听别人说,那都是别人的,眼见为实。失去千年之力的他,不想搅入他们的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