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礼教主张"正名",强调严格的社会秩序,女性守妇道,男性坚守父亲和丈夫的职责,而同性恋直接相悖于这些信条。如果同性恋在社会文化中得到足够的反映,统治者也许不会去注意,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至于大动手脚。但当时男风鼎盛,同性恋在文学作品或文人手记中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出现,导致了满清统治者对同性恋的关注,使之成了"社会问题"。雍正死后,年幼的乾隆皇帝继位不久的1740年,延袭雍正加强礼教的精神,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明确反鸡奸的法令出台。该法令将成年人出于自愿的鸡奸行为刑事化,这是清朝严格加强传统性别角色观念的一系列措施之一。法令出台后的落实程度如何,对男同性恋的控制有何效用,史料上没有记载。但这条法令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将同性恋行为社会化——同性恋不再是个人私事,它被当作一种"社会危害"受到了法律的干预。西方的基督教和中国的礼教在镇压同性恋方面,终于殊途同归。
中国走过康乾盛世之后,经历了中华民族有文明史以来最为惨的衰败。在外强入侵,连年战乱,国家重建等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阶段,国家对占人口少数的同性恋者的压制却总没有被忘记。用中国著名精神卫生专家贾谊诚先生的话说,"在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对同性恋,鸡奸等性行为以‘伤害风化罪’论处。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还对同性恋,鸡奸等性行为以‘流氓罪’论处"。与此同时,有关同性恋的任何公开讨论在几百年内都被列为禁忌,同性恋者只能在自发形成的公厕和公园等地的"渔场"相互结识。压制的结果是,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当同性恋议题重新浮出水面时,忽而成了"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和"精神污染",而对同性恋的不宽容态度则被称为"中国特色"。但事实并非如此,同性恋与中国历史共同生存了千年,而对同性恋的压制仅有两百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