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发布的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4年聚焦“三农”工作。乡村应该什么样?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各地的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都体现出一个共同的思想:乡村的美,既体现在自然之美,也体现在现代之美。
然而,现实中仍然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被称为农村顽疾的“垃圾围村”,在小组讨论中、在代表的交流中、在记者的采访中,人大代表们纷纷献计献策。
关注一
“垃圾围村”如何破解
农村生活垃圾不仅影响了农村的村容村貌,也影响到村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黑水乡新群村村民张国英深有感触地说:只有加强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而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堡民族乡副乡长花全则认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体制存在不够顺畅的问题,“行业管理部门较多,省级住建、农业、环保、发改等部门均有相应职责,到县区一级,又有城管部门参与,导致‘九龙治水’,群龙无首。”
据了解,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仍以当地县、乡政府为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工作脱节,从技术和资金层面很难得到支持。
对此,花全建议,加强垃圾治理管理,县级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门机构,乡镇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派出机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无机构抓、无力量管的问题。
由于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县、镇财力有限,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导致资金严重匮乏,治理工作走上边污染、边治理的恶性循环,在很多地方垃圾处理仍是空白。
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初步估算认为,一个镇按1万人计算,要建使用10年~20年的小型垃圾填埋场1个,需300万元;垃圾中转站1个,需114.8万元;垃圾池50个,需5万元;环保垃圾箱30个,需21.6万元;购买垃圾车两辆,需28万元,以上共计469.4万元。
然而,由于投入的经费、人员少,导致人员、设施落实不到位,负责生活垃圾收集的部门作业大多只限于集镇、村内主要干道等区域,导致各村组的生活垃圾无法转送集中处理。“组保洁、村收集”工作的缺失,直接造成垃圾收运体系从源头上断裂。同时,由于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扶持措施不力,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在采访中,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一致认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是关键,应着眼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周善红认为,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门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并要注重将农村环保资金落实到位,尤其是要保证生态环保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相关硬件投入,如建设垃圾处理场等。
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领域,已经有不少地方政府尝试与企业合作,采取PPP模式运作。如山东省采取合资、合作、PPP、BOT、TOT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目前,山东省30%的垃圾处理场有社会资金投入,吸引资金50多亿元。
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费用主要由政府出资解决,运行费用则由政府和村集体、村民共同承担,既可以弥补运行经费缺口,又可以让村民主动配合开展分类减量工作,还可以让广大村民成为“义务”监督员。
然而,现实中仍然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被称为农村顽疾的“垃圾围村”,在小组讨论中、在代表的交流中、在记者的采访中,人大代表们纷纷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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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村”如何破解
农村生活垃圾不仅影响了农村的村容村貌,也影响到村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黑水乡新群村村民张国英深有感触地说:只有加强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而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堡民族乡副乡长花全则认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体制存在不够顺畅的问题,“行业管理部门较多,省级住建、农业、环保、发改等部门均有相应职责,到县区一级,又有城管部门参与,导致‘九龙治水’,群龙无首。”
据了解,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仍以当地县、乡政府为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工作脱节,从技术和资金层面很难得到支持。
对此,花全建议,加强垃圾治理管理,县级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门机构,乡镇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派出机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无机构抓、无力量管的问题。
由于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县、镇财力有限,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导致资金严重匮乏,治理工作走上边污染、边治理的恶性循环,在很多地方垃圾处理仍是空白。
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初步估算认为,一个镇按1万人计算,要建使用10年~20年的小型垃圾填埋场1个,需300万元;垃圾中转站1个,需114.8万元;垃圾池50个,需5万元;环保垃圾箱30个,需21.6万元;购买垃圾车两辆,需28万元,以上共计469.4万元。
然而,由于投入的经费、人员少,导致人员、设施落实不到位,负责生活垃圾收集的部门作业大多只限于集镇、村内主要干道等区域,导致各村组的生活垃圾无法转送集中处理。“组保洁、村收集”工作的缺失,直接造成垃圾收运体系从源头上断裂。同时,由于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扶持措施不力,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在采访中,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一致认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是关键,应着眼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周善红认为,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门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并要注重将农村环保资金落实到位,尤其是要保证生态环保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相关硬件投入,如建设垃圾处理场等。
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领域,已经有不少地方政府尝试与企业合作,采取PPP模式运作。如山东省采取合资、合作、PPP、BOT、TOT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目前,山东省30%的垃圾处理场有社会资金投入,吸引资金50多亿元。
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费用主要由政府出资解决,运行费用则由政府和村集体、村民共同承担,既可以弥补运行经费缺口,又可以让村民主动配合开展分类减量工作,还可以让广大村民成为“义务”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