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烧死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生前入火场烧死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种因素,包括火焰的直接热力作用,包括烟雾的窒息作用,包括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一氧化碳中毒,整个过程综合作用导致人死亡,“熏”也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本案中尸体有窒息表现,有热力作用表现,有CO中毒表现,直接但导致死亡的是“烧”还是“熏”,都不影响本案尸体是生前入火场,因火灾作用死亡的判断。
法医鉴定是为案件侦查办理服务的,要解决的问题一个是分析酒精与火烧在死亡中所起作用,一个是区别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纠结“烧死”“熏死”没有意义。